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农户的基本取向是解决温饱问题,加上当时劳动力流动较少,承包农户流转耕地的现象较少。随着对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的放开,农民外出务工经商的现象快速增加,但绝大多数农民不会放弃农业经营。直到本世纪初,农户承包耕地的流转比例仅为5%左右。
到2008年,全国农户承包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不含西藏)占农户承包耕地的8.84%,没有超过10%。当年,只有黑龙江流转面积超过千万亩,排在第二、第三位的是四川和内蒙古,排在第四位的是江苏,排在第五、第六、第七位的是浙江、安徽、山东。重庆、吉林、河南、广东的流转面积超过了400万亩,其他地方的流转面积并不很大。就流转比例看,超过10%的省份为10个。最高的是上海,其次是浙江,排在第三位的是重庆。接下来依次是黑龙江、湖南、广东、江苏、四川、福建、天津(表3-1)。总体来而言,流转比例的高低,与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一些地方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使得这一比例较高。
表3-1 2008年农户承包耕地流转情况
2014年,农户承包耕地流转面积比2008年增加29454.51万亩,有13个省份的流转面积超过1000万亩。这13个省份农户承包耕地面积占全国的68.90%,流转面积占全国的77.33%。其中,黑龙江的流转面积最大,排在第二位的是河南,江苏、内蒙古、安徽位于第三、第四、第五位。
从流转比例来看,有11个省份达到了30%以上。上海最高,江苏次之,北京第三,黑龙江第四。浙江、安徽在40%以上,重庆、河南、湖北、天津、湖南5个省(市)超过30%。从流转比例变化情况来看,有13个省份提高了2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北京、江苏提高46.23个、45.29个百分点,河南、安徽、黑龙江提高32.14个、32.04个、30.51个百分点。湖北、辽宁、江西、天津、贵州、浙江、河北、上海8个省(市)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表3-2)。
表3-2 2014年各地农户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变化情况
从几个样本县的情况来看,流转速度有加快发展的趋势。滕州市流转耕地面积从2008年的20.3万亩增加到2013年的36.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从15.51%提高到27.89%,五年提高了12.3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6月,祁东县耕地流转总面积达到41.23万亩,流转面积已经占耕地面积的50.22%。到2013年底,崇州市耕地流转面积为31.71万亩,比2009年增加一倍多。
截至2012年底,230个规模化种粮户样本户共转入地块6503块,户均为28.3块。其中经济发达地区1427块,户均17.8块;东北和西北地1362块,户均22.3块;中部和西南地区3714块,户均41.7块(表3-3)。
表3-3 样本户耕地不同时期转入地块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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