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我国各地开始普遍推广新式农具。1951年1月,全国第一次农机具会议召开,要求迅速增补旧式农具及稳步发展新式农具和改良农具。到1953年底,全国共生产旧式农具5900多万件,给少数民族地区无偿发放2000多万件小农具。到1957年,我国已经能成批生产9类50种半机械化农具,全国建立591个农具推广站,共推广新式农具468万部以及大量水车和植保机械。此后,全国掀起了农具改革运动的高潮。1957~1960年,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2.1亿瓦特增加到58.87亿瓦特,大中型拖拉机由14674台增加到45536台,全国的机耕面积增加1.72倍。1959年4月,毛泽东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要求“四年内小解决,七年内中解决,十年内大解决”,各地推进农业机械化的热情高涨。到1965年,我国相继建成第一拖拉机厂等7个大型拖拉机厂,改扩建8个大型内燃机制造厂,并新建和改扩建了一大批专业农业机械制造厂。到1965年,全国农村拥有大中型拖拉机(混合台)7.26万台,大中型牵引农机具25.8万部,农机总动力达到1098.8万千瓦。1966年2月,毛泽东对《湖北省委关于印发〈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设想〉的通知》进行批示,要求各地要做出一个五年、七年、十年的计划,用2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1966~1978年,国务院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就促进农业机械化提出要求。1965~1980年,全国农业机械总动力增加13646.9万千瓦,增加12.4倍;农用大中型拖拉机增加76.2万台,增加9.3倍;农用小型拖拉机增加187万台,增加472倍。1980年,机耕面积占耕作面积的比重达到41.3%,机电排灌面积所占比重达到56.4%。经过长期努力,我国成功建立了比较完整、健全的农机生产制造和管理、科研、鉴定、认证、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安全监理、维修及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机械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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