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以上分析的一些占比较高、征收面广的重点税种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税种如城市建设维护税、契税、车船税、烟叶税等,也对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然而这些税种要么影响着一些特定的行业,要么对企业的成本影响相对较小。因此这里对其他税种不作过多专门的论述。
在本章的分析中,不难看到,如果要通过减税来达到第四章中所得到的两个政策抓手的目的,即要为小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其吸收更多就业,同时要能促进企业的创新,政策的主要切入点在于增值税、营业税的改革,同时辅之以对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对不同规模企业的边际税率设置)和征收政策(如抵扣政策等)进行调整。其中,以面向中小企业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提高起征点等方式进行的结构性减税,和将营业税逐步改革为增值税的两项改革,是目前我国对企业进行减税的主要关注税种和减税方式。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财政部安排的减税规模相对有限,一般在数百亿元人民币。[11]相对于我国企业负担的税收总体规模在9万—10万亿的水平,从数量级的对比来看,仅仅从税上进行建模,财政上减税所安排的规模还是受到局限的。加上本章开头提到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所确立的“稳定宏观税负”的原则,这就在未来政策取向上进一步限定了减税政策的整体可操作空间。
此外,从企业面临的各个税种来看,从征管者角度而言,主要面临的是国税与地税的利益分成问题。目前我国经过分税制改革后,已经逐步形成了中央政府取得大部分税金、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进行平衡的体系。在这一分配体系下,地方政府如果不能控制好自身的财政支出,就会面临所谓的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的问题。在2011年以前,地方政府由于财力上存在缺口,因此在国家法定的税收即预算内收入之外,就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来获得预算外收入。这就是企业实际要面对的社保医保等用人成本、事业型单位的行政性收费,以及隐性的吃拿卡要等成本。更有甚者,在近年来经济大环境不景气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开始征收过头税,这些收入均游离于正常的税收体系之外。这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严重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环境,令企业不堪其重。
我国从2011年起才开始调整预算外收入为预算内统一进行管理,因此相关数据可考的部分相对有限。尽管连续数据不可得,但目前我国如土地出让金收入数额已经相当巨大,从近年的调研数据看,在部分地区甚至成为了地方政府一大重要财源。而其他政府性基金的规模也不容小觑。此外,就用人成本而言,社保、医保,即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个人负担的所得税,并且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这部分社保基金收入既没有计入政府的非税收入,也没有统计在政府性基金之内。根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调研,政府机关和事业性单位从企业收取的费负担,在某些地区更是要达到窄口径税负的50%—70%[12]。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何一般窄口径计算我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20%上下,但财政部的报告却发现企业包含“苛捐杂费”的宽口径实际税负水平已经超过40%。[13]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仅仅减税,只能说减轻了企业一部分负担中的一部分。同时,减税本身能够为企业减负的幅度也是相对有限的,需要从其他途径为企业寻求更大程度的减负。譬如美国政府2013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的减税力度,达到了当年美国财政收入预算的5%;相比之下,我国2013年公布的小企业减税额度占预算税收收入的比例仅为0.3%,占财政预算总收入的比例仅为0.16%。[14]当然,减税措施本身也不仅局限于削减税率、提高起征点,对税基中抵扣项目的确认等具体操作措施也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有指向性的减税效果。尽管目前我国减税所能达到的规模和效果看似规模不大,然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先从减税开始为企业减负,再逐步规范不合理的税外负担(尤其是企业费),是未来改革的一个可行方向。关于企业费的问题,我们将在第六章进行讨论。
【注释】
[1]关于这一点学术界还存在一些争议,即企业名义上是大部分税的承担对象,但实际上一些税种的税收还存在企业向最终消费者的转嫁,因此企业究竟承担了多大比重的税是需要探讨的问题。有关这一点,本书将在第六章匡算了企业的费负担后,通过与美国的横向比较,给出一个企业负担占总财政收入比重的答案。
[2]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公报》,新华社2013年11月12日发布,新华网编辑: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suzhou/20131112/c_118113773.htm。
[3]肖捷.(2012).继续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经济日报,4月1日.
[4]本书第七章第二节的小微企业案例也能够说明营业税税负存在的累退性,对此需要进行相关改革。
[5]这些关于费的具体讨论将放在第六章中具体展开。
[6]见《李子彬: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占企业总成本30%》,财经网2012年12月5日报道,财经网编辑:http://economy.caijing.com.cn/20121205/112336656.html。
[7]见《财政部:2013年营改增试点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人民网财经频道2014年3月14日报道,人民网编辑: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4/0314/c100424633258.html。
[8]该观点也在当面请教中,得到了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所所长刘佐先生的首肯。
[9]2014年4月8日财政部进一步将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并扩大了优惠对象的范围。
[10]在第七章第一节中,关于中关村示范区科技税收政策的案例部分还将详细讨论具体的优惠方式。
[11]相关数据有:《去年“营改增”全国减税超过400亿》,《新京报》2013年2月2日报道,新华网编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2/02/c_124313959.htm;而根据财政部部长楼继伟2013年8月的报告,当年上半年营改增的减税规模在500亿元,见《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8月2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财政部官方网站编辑:http://czzz.mof.gov.cn/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daohanglanmu/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kanwudaodu/zhongguocaizhengzazhishe_zhongguocaizheng/2013nian/2013nian/10002/201403/t20140312_1054339.html。
[12]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提供数据。
[13]关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的报告,部分内容介绍见《财政部报告:企业综合税负达40%》,每日经济新闻2013年7月25日报道,每经网编辑: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30725/760984.html。
[14]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提供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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