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之谜的探寻,一直是所有哲学家关注的一个焦点。所不同的是,唯心主义哲学家从自己哲学立场出发,把社会历史本质、社会发展动力,归结为人们的思想动机或精神力量;唯物主义哲学家同样从自己哲学立场出发,把历史发展看作是事物自身的发展,也就是说,从物质动因来解释社会历史的发展。当然,唯物主义者对历史之谜、历史本质的探寻,只有到了马克思主义,才真正达到了科学,历史哲学转变为历史科学。这就是唯物史观对唯心史观的胜利。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而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就在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
第一节 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个矛盾在不同的社会形态有其具体的特殊的表现。例如,在封建社会表现为生产的个体化与封建土地占有制之间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则表现为生产力相对落后与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
一、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
在我国封建社会的两千余年里,生产力是极其低下的。前面提到,生产力包括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三个基本要素,在封建社会里,一直是分散和体力劳动者——单个农民,同极其简陋的生产工具相结合,来与劳动对象——小块土地打交道。这让人眼前不由得浮现出农民在炎热的正午时分,挥锄去草汗滴禾下土的场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是对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真实写照。
明确了生产力的基本状况,才能据此认清什么样的封建生产关系才与这种状况的生产力大体相适应或不相适应。众所周知,任何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都是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中国封建土地关系大体有皇朝地主土地所有制和私人地主土地所有制两种。前者作为一种国有(官有、王有)形式,其土地所有权尽管集中于皇朝政府手里,但在经营方面,封建政府却总是通过“授田”、“均田”等方式,使土地实行分散的个体化经营。这与当时的生产力相适应,是最合理的生产方式。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
这种分散经营的小生产方式,在封建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可以说,某一个封建王朝能否太平盛世、某一个皇帝能否坐稳龙椅,皆根源于该社会的小农经济能够恢复、繁荣和发展。历史上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都是因为广大农民干劲十足,小农经济繁荣,民心稳定的缘故。反之,如果封建王朝政府腐败,加重农民的赋税,或者政治上掌握特权的官僚、贵族和豪强阶层通过“自由买卖”而疯狂兼并土地,致使农民缺少耕种土地,更加无法偿还赋税而民不聊生,都会导致封建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尖锐剧烈的冲突。在中国封建社会,所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水平,就是产品分配形式即剥削程度要适应个体小农所能负担的水平;所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就是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主要是土地占有状况要适应小农分散经营的状况。而基本矛盾趋于激化的步骤,则往往是由“水平”上的逐步不适应而导致“状况”上的逐步不适应,从而引起全面危机。
在整个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每个生产过程都是孤立的、分散的,相互间的联系既少而又单纯,整个社会生产实际上只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的集合。这种生产方式,就是通常所说的自然经济,它发展到封建社会,成为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最高形态。之所以叫自然经济,是与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相对而言的,表明这种生产的社会性程度依然较低,在人类社会的生产历史中,属于带有较多自然属性的阶段,所以,也可以把这一阶段叫做生产的自然式阶段。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基本上属于生产的社会化阶段。自然式的生产向社会化的生产转变,无疑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最重大的质的飞跃,它标志着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史的开端,是近代以来生产力发展的总趋势。
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并不是也不可能是从头至尾漫游全部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物,而是以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为基本立足点,追溯社会历史过程的结果。这是因为,“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的原因所在。在这种历史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得出了对于一切社会基本矛盾的一般性认识,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基本矛盾具体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
目前认为,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形态,即手工生产、大机器生产和自动化生产。手工业生产这一阶段,是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重要阶段。在封建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生产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产生了手工业行会以及商业行会。到了封建社会后期,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使得以自然经济为主的生产方式开始向以商品经济为主的生产方式过渡,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打下了基础。
以欧洲手工业行会为例。中世纪市场狭小并具有地方性,城市手工业者为了排除彼此间的竞争和农村手工业产品的竞争,也为了抵制封建领主的压榨勒索,便逐步联合起来加强自己的力量与地位,从而形成了封建行会制度。一个行会的会员,包括本城的操同一行业的所有匠师。匠师是小生产者,有自己的作坊和生产工具,有帮工和学徒各二三人。学徒经过三至五年升为帮工;帮工经过二至三年可以升为匠师,独立开业,成为行会会员。这样形成了匠师——帮工——学徒的封建行会等级制度。匠师本人参加劳动,但对学徒、帮工有程度不同的剥削。行会由会员选出若干人组成领导机构,这些人成为行会的上层分子。这表明,封建行会约束下的手工业,是建立在私有制和自身劳动的基础上的,是以交换为目的的简单商品经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小生产者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并由此发生剧烈的两极分化:一部分条件好的匠师或作坊主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添置设备,增加雇佣工人的数量,逐渐富裕并成为最早的工业资本家;多数作坊主或由帮工升到匠师的,因资金缺乏、技术不硬等原因,在竞争中逐渐衰落下去,直至破产,最终同帮工和学徒一起沦为雇佣工人。这样,行会中原先的师徒关系就转变为了雇佣关系,手工业生产方式进入到了工场手工业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得以产生。
工场手工业的好处产生于合理化,由于合理化,每一局部操作有可能成为独立的操作,工人有可能专业化,从而可能改良动作和工具、提高速度等等。在工业革命以前,即在手工业时期,劳动手段(工具)必须适合人(劳动者)的机体,也就是说,工人要想掌握工具,必须要先拜师学艺,成为学徒。因此,手工业与学徒制是紧密相连的。此时的“技术”,就是指匠师的手艺,技术基本上是他个人的,尽管劳动采取的是集体形式。工业革命以后,大机器生产代替了手工生产,这样就改变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以前是工具必须适应人的肌体,现在是人的机体必须适应工具(机器)。工人不必像先前那样必须通过“拜师学艺”来掌握工具,而只要通过短暂的培训就能适应工具(机器)的要求。
机器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当然,资本家(统治阶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是他的动机,也就是说,并不是为了让贫困者过上温饱生活。恰恰与此相反,资本家追求的是自身的物质利益,他们的目的是从他人的劳动中获取剩余价值。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知不觉地从整体上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而已。生产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财富,一部分归自己所有,以工资的形式返给工人,而另一部分却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这一部分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利润)。资本家用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一小部分满足自用,绝大部分会作为资本,投入到新的再生产当中,即用它来购买新的劳动力和劳动资料等,为的是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同样,资本家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一则可以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而更主要的,就是能够赚更多的钱。这一过程对资本家来说是永无完结的,生命不息,赚钱不止。
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相协调的结果。因此,在一定的阶段上,资本主义得以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它在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创造出的生产力远胜于过去一切世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却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阶级矛盾激化,经济危机频繁爆发……种种迹象表明,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它强大的生产力水平。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强大到这种关系所不能适应的地步,它已经受到这种关系的阻碍;而它一着手克服这种障碍,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
在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资本主义生产不断社会化。一方面,生产资料的使用社会化了,生产过程成为许多人协同进行的社会化大生产;各个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程度日益加强;社会分工不断扩大,生产的范围从一个企业扩展到一个国家,甚至扩展到全球,整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密切地联结在一起。另一方面,资本越来越集中于少数资本家手中,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么生产等问题,完全由资本家个人说了算,完全取决于资本家自身对剩余价值追逐的目的;生产出来的产品完全由资本家所占有,并按照他们的私利来进行交换和分配。这样,生产的社会性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形式之间便发生了深刻的矛盾。而这种矛盾,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愈加成为不可治愈的顽疾。
为了缓解资本主义内部矛盾,从工业资本主义到“晚期”、“消费主义”、“后工业”或“后现代”资本主义,统治阶级对生产关系进行了一定的调整,确实带来了一些显著变化。比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分配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占有方式,提高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具体做法是:第一,劳资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水平。工资集体谈判制产生于18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最终确立,它是协商劳资冲突的产物,其实质在于通过相对平等的劳资集体谈判,使工人能够分享到劳动效益提高和利润增长的成果。一来有利于增进工人的劳动积极性,二来有利于留住优秀人才,从而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第二,参与剩余价值(利润)分配。以往,利润(剩余价值)完全归资本家占有和支配,工人无权干涉。20世纪70年代,资本家与工人通过协商,推行了工资水平与企业的利润收入挂钩的工资制度,于是“分享制”和“员工持股计划”应运而生。第三,按社会保障原则分配。二战以后,欧洲经历了近20年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使得英国、瑞典等一批“福利国家”相继建成。美国经历了1929年的“大萧条”(经济危机)之后,罗斯福总统开始致力于社会保障事业。
尽管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待遇都有很大的改善,但剩余价值占有方式的变化并未改变剩余价值的本质。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分配的本质,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吃穿好一些,待遇高一些,特有财产多一些,不会消除奴隶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同样,不会消除雇佣工人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而且,在当代美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这从基尼系数的扩大可以看出。2003年美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户均基尼系数为0.464,比2002年的0.462扩大了0.2个百分点,并且,美国的基尼系数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在美国,飞行员与医院搬运工,高级公务员与酒店服务员之间的工资差距是巨大的,并且这种差距不再缩小,而在扩大。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方面的调整或改革,远没有触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没有改变资本主义财产关系的基本性质,资本主义的生产仍然是雇佣劳动下的剩余价值生产。
就像封建社会生产方式孕育并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同样为新的生产方式提供了产床,正如马克思所说:“一种历史生产形式的矛盾的发展,是这种形式瓦解和新形式形成的唯一的历史道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矛盾,是贯彻始终的基本矛盾。这种矛盾,在资本主义本身的经济和政治的调节机制作用下,能够在一定时期内得到某种局部的解决和总体上的缓和,但因为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的社会化本质上是对立的,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或消除。比如,它没有能力从根本上消除机器设备大量闲置、失业大军此消彼长、周期性经济危机等弊病,而这些都不可避免地要引起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尖锐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述矛盾,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作为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是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结果。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所代替,旧社会的终点即新社会的起点。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但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趋势却并未中断,它仍然是联系各个生产部门、经济单位的不可缺少的纽带。资本主义制度由于不能解决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而覆亡,取而代之的新的社会形态必须是能够解决旧的社会基本矛盾的形态,方能确立下来。事实也正是如此。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使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符合生产社会化的内在要求,形成新的统一体,使原有的发生对抗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基本矛盾得到解决。
那么,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到底是什么,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解决之后,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又会怎样面对和解决必然出现的新问题呢?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对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作了阐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
毛泽东这一思想的提出,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我国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社会的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阶级剥削的历史已经基本结束,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已经基本确立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毛泽东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在实践中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这一新的科学概念。在毛泽东看来,社会的基本矛盾虽然都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是旧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性质有着本质的不同。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表明,在整个阶级对抗社会中,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要求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较长时间里是不适应以至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可见,阶级对抗社会的基本矛盾运动的特点,就是生产关系由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到阻碍生产力发展,以致破坏生产力并最终引起社会革命。如果可以用公式来表示的话,那就是“适应——不适应——社会革命”。拿资本主义来说,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同时也表现出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它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具有对抗性和不可调和性,它不能通过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调整来解决,最后只能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来解决它的基本矛盾。
进入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较之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有着无比的优越性,同生产力和经济基础总的来说是相适应的,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当然,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刚刚建立起来,还很不完善,在某些具体环节上还存在着缺陷,这又同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发展不相适应,具体表现为:生产力相对落后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不断地解决这些矛盾。由于这些矛盾不具有阶级对抗性,不需要用革命或暴力的方式解决。归根结底,还是生产力的问题。因此,社会主义通过改革可以解决新矛盾、新问题,以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如果用公式来表示,那就是“基本适应——逐步完善——比较完全适应”。
邓小平抓住了问题的实质,创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为了解决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告诉我们,不要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划等号,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只有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才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最终达到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当代中国解决社会基础矛盾的必由之路。新的国家领导集体同样遵循这一指导方针,不断完善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实现人民生活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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