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 刘 珩
[摘要] 本文针对现阶段政治学术语境之下乡村建设的政策观念等同于建设和“实干”,不谈主义只谈问题,不谈理论只谈实践的倾向,指出民族志式的田野观察、介入和担当不但是未来乡村社区建设的重要研究手段和路径,也是乡村建设学派对现有学科体系产生真正影响力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 乡村建设;有担当的人类学;田野民族志;问题主位
一、乡村建设的问题主位
目前主导中国乡村建设的学术路径被称作问题主位,在现阶段的政治学术语境之下,乡村建设的政策观念似乎等同于建设和“实干”,所以他们主张的不谈主义、只谈问题,不谈理论只谈实践是不证自明的。笔者对将三农问题作为一种问题意识的发现和研究路径的选择并无异议,后来写了一篇文章,考察欧洲人类学本土化过程中的这种“问题主位”与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之间的相关性。笔者的一个目的是想借用西方的人类学理论来作为一个分析框架,来解释乡村建设学派所开展的各项实践。我认为,欧洲人类学的本土化一开始也是以一种“问题主位”而非“学术发现或者学术意识”为导向的。
一般而言,欧洲人类学的本土化是为了从这一学科独特的视角全面反思既有的殖民主义、民族主义、身份认同、官僚体制等概念,辨析传统与现代、全球化与地方性之间的关系,试图在欧洲边缘重建“多元”和“异质”的后民族—国家的人类学知识范式。人类学的地方性知识与建构普遍性的理论范式和比较体系之间的紧张关系,既是这些地区的人类学亚学科所普遍面临的困境,同时也可能是蓬勃发展的动力。人类学家考察的问题包括,二战后期如何在欧洲防范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蔓延,后期的欧洲共同体的建构问题,因为已经有学者注意到了欧洲内部的文化观念、语言以及身份认同的异质杂陈,他们观察到了欧洲内部非常有趣的所谓“冷欧洲”/“热欧洲”、“快欧洲”/“满欧洲”区别的现象。还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如何处理欧洲农业文化遗产的问题,所以才有了斯特森对于伦敦郊区一个叫做爱蒙顿乡村的人类学分析。
其次,乡村建设学派所主张的农村本位,多多少少有一些费孝通先生所谓的文化自觉意识,也就是越熟悉自己的传统和认知经验的群体,才越发具有自知之明的文化自觉意识。相应地,笔者也认为欧洲人类学的本土化与其说是对自身现代性的研究,不如说是带有“文化自觉”意味的向自身传统的追溯,以便回答西方文化究竟是什么?
第三,中国乡村建设在温铁军等人看来,是要破除西方的现代性观念以及现代化发展的路径,因为西方的现代化在中国是无法复制的。笔者也注意到,西方人类学的本土化事实上就是要结构西方的现代性,为一开口就必谈家庭、亲属、乡村社区的人类学谋得一个合法地位。
总之,中国乡村研究和建设不管具有怎样的地方性经验(中国经验)、本位观点、问题意识和社会学想象力,它终归还是以现代性为导向,是在社会和文化转型这一问题意识基础上来展开社会学的想象力的。从某种程度而言,西方人类学的“本土化”和中国乡村建设的研究和实践得以发生的理据同样是文化转型应该以什么样的现代性为指向这一基本问题,同时也是将二者并置起来加以比较的理论框架。在这一意义上,西方人类学“本土化”的学术探索过程可以作为中国乡村研究和建设的参照系,它不同的发展阶段及其对现代性的理解,可能折射出我们正在经历或者将要经历的“现代性困境”,同时也可能使我们得以绕开各种“现代性陷阱”。
二、乡村建设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研究
首先,使用三农问题作为乡村建设话语的学者大都都会强调新乡村建设是农民在经济、社会、政治以及文化等全方位的建设,但似乎缺少一种真正的文化关怀,如果此处的文化关怀不是制度性层面的和扫盲式的,比如针对乡村的送科技下乡、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以及法律知识普及等方面,以及各种口号性的宣传为表征的比如“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现在可能变成了“要想富,少生孩子修条路”式的关怀。而是在最细微和具体的层面关注全球性的个体或群体权利和自由的正当性,这种关注恰恰是三农话语中所缺乏的文化关怀意识,缺乏这种关怀或者赫茨菲尔德所谓的“文化亲密性”或者“有担当的人类学”(engaged anthropology)①意识,农民可能仅仅是一群可供实验研究的群体,农村可能仅仅是一块可供实验的场地。我觉得如果搞乡村建设十多二十年,如果我们在乡村还是看到类似的“要想富、先种树”的政策式的宣传标语,无疑是失败的,尤其在他们最为满意的基础政策研究层面。
其次,笔者以为似乎一些关键的概念应该有一些基本的学术的梳理。在西方人类学学科体系中,与政策最为接近的应该是“发展人类学”和“应用人类学”等分支学科所使用的“发展”和“实践”概念。人类学当然不反对人类学学科所具有的“应用”和“实践”的价值,但是应该警惕打着发展的幌子,对于被发展一方控制,以及将西方的现代化理念强行灌输,迫使被发展一方接受的情况出现。因为这一最初有着良好初衷、旨在帮助发展经济、改变文化实践方式的政策,可能是西方霸权观念或者隐形的殖民主义观念(也就是赫茨菲尔德所谓的crypto-colonialism)在后冷战时期的延续。因此人类学在被“应用”的时候而不是“应用”人类学的时候,应该设问,是谁在将人类学加以应用?这一应用最终将让谁获益?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结果又是什么?也就是说在开展实践和应用层面的人类学的时候,应该对于这门学科在伦理道德方面所承担的义务和介入发展的语境以及可能面临的困境加以较为深刻的反思。有些时候,我们应该有一门可以称为“有关发展”的人类学,对于“发展人类学”加以必要的批判和反思。包括对“发展”以及“政策”这一类概念加以辨析。
事实上,仔细阅读乡村建设学派的学术发展路径和学术主张,就会发现他们“转向政策本位”似乎有些被逼无奈的意思。首先,从文化层面上,因为有人类学学科的存在,所以不便深谈文化,因为谈文化,谁也谈不过人类学,系统谈文化都谈了100多年了。既然文化不好深谈,那就谈社会,但是马上这种探讨乡村社会性质的热情又被应星等人批判为“反西方”、“反理论”的朴素的经验主义并且缺乏社会学想象力。社会学也谈不通,最后才谈“农村政策基础研究”。试图通过政策进入乡村社会的差异来理解乡村社会是什么。显然,通过政策来说明乡村社会是什么,将其作为体现乡村与城市、落后与先进的差别的试金石,甚至将法律和制度也视作政策的一部分,这一逻辑显然是有问题的,具体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关注日常的生活和实践与理论的生产并不相悖,一个国家都产生于民众日常生活中有关共同体的想象过程之中,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也产生于家庭、血缘、宗亲等亲密性概念的隐喻式扩展之中,一种理论来自于日常的经验和感受不言而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赫茨菲尔德是通过考察希腊克里特高地民众社会诗性的展示策略来同构地方与国家的关系,并且产生出相应的历史经验和历史叙事方式,咖啡馆就是这样一个呈现地方社会与想象中的世界的场所。同样,吉登斯也是从考察个体和家庭层面的亲密性行为和叙事出发,将亲密性与民主这一高度社会化和历史化的概念联系起来。所以关注日常生活,解决实际问题并不妨碍理论的生产。将应用与学术割裂开来,可能是乡村建设的一大误区。
其次,要注意避免一种知识分子的救世主心态。这种救世主心态在殖民时期的人类学研究中表现为对异文化他者的拯救,在今天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则变成知识分子或者掌握了文化、经济以及政治资本的精英阶层所特有的虚骄讹见,目的在于对“落后”、“无知”的拯救,并试图以此造成文化的转变。
第三,在很大程度上,很多认识论层面的问题尚未厘清就仓促进行的。人类学家在参与乡村政策研究的环节中,必须反思和界定两个方法论层面的问题,当然毋庸置疑的是,人类学具备这一能力,政策人类学无疑更是具备这一能力。第一个问题是,这个被称作“乡村”的实体究竟是什么?我们如何才能将其概念化?在概念化过程中哪些东西又被具体化和本质化了?不能将建立学术对象或者对应关系的概念化过程(洗澡盆中的孩子)将伴随这一过程的本质化或者具体化(洗澡水)一起倒掉。
也就是说,我们首先要考察在目前的社会大众、学界、政治报告中使用的“乡村”这一概念是不是一种权力关系的产物?或者是不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力话语体系的产物?或者是不是一种政治和经济制度所塑造的一种知识样态?或者是不是由共同的价值观念、文化和心理认同等因素整合在一起的文化实体?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首先厘清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可能更加棘手,在何种程度上,乡村这一概念构成了乡村建设学派考察的一个有意义的客体(meaningful object)?而乡村这一概念又是在哪门学科体系之下成为一个有意义的客体,是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还是经济学?乡村建设学派都没有对学科体系与乡村概念形成了何种对应研究和分析的关系加以辨析,这肯定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人类学就不一样,人类学在考察民族国家的时候,曾经将民族国家与人类学的学科体系并置加以考察,值得乡村建设学派借鉴。
三、文化工作对于乡村建设的借鉴与启示
文化工作是国家政治议程以及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最为有效的环节。这一概念是密歇根大学根据施赖奥克(Shryock)的研究,底特律的穆斯林社区的群体有20万人,多从黎巴嫩、也门、巴勒斯坦等国家移民而来,成分非常复杂。有富裕的中产阶级,在政治上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当然也有非常贫困的群体,不会说英语,有一半人信基督教。有些人刚从阿拉伯国家移民而来,而有些人则从来没有去过中东,也不会说一句阿拉伯语,他们内部也形成了非常明显的阶级分化。
施赖奥克提出了一个概念,就叫做文化工作。具体地说,就是要实质性(后来作者也谈到这种身份观念和表述的实质性的东西包括宣传手册在内,也就是说人类学文化工作的东西最后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表述上或者文字上)地建构出一套社区内部与外部都认同的有关身份的设定或者校准(caliberated)体系(an elaborate set of assumptions about identity),这种身份的校准体系必须经由特定的表述方式向公众加以宣传(笔者理解肯定就是民族志)。从而在组织以及表述这种身份的内部以及确认以及资助这一群体的外部达成一致。②当然这种资助我们既可以理解成各种商业团体的资助,也可以理解成政府部门政策上给予的便利。因此文化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所谓校准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纠正偏差和误解。
施赖奥克和他的团队1987年就开始在这一社区从事民族志的调查工作。他们的工作具体包括博物馆展览,为当地的小学编写教材,拍摄纪录片,为社区的各群体书写申请资金的文本,举办公开的演讲,为社区之外迫切需要了解社区情况的教师、教会领袖、执法机构人员、商人举办讲座。
这些工作都是作者在进行民族志调查时从事的工作,当然也是更大层面的政治计划(political agenda)的一部分。这一政治计划主要出资资助文化工作的美国政府、私人基金会以及大型的商业协会来组织(商业协会的兴趣主要来自对于这一社群潜在的消费能力),其目的也很明确,就是要让通过艺术的展示和文化的教育,使广大公众确认,阿拉伯裔美国人已经完全融入了美国的公众生活,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已经融入主流文化,正在做着美国梦。
文化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就是面对一种被赫茨菲尔德称作“文化亲密性”的内隐与外显的表述体系的困境。所谓内隐就是内部的一套自我知识体系,尽管这些文化特质的外在表现让人难堪,但却是维持这一群体共同社会性和亲密关系的基础。所谓外显,就是哪些东西是可以向外展示的,哪些是必须遮蔽的一种社会展演方式(社会诗学)。研究这种具有文化亲密性意识的表述逻辑才能在具体化层面将社区内部与外部就身份校准体系形成某种共识。
总之,乡村建设也类似于学者开展的一种文化工作,它必须在民族志实践的基础之上,与地方社群在文化亲密性的领域形成诸多身份和形象表述的共识,然后以一种恰当的人类学的言语予以向公众展示,并推动社区内部与外部的合作。我想我们下一阶段可以将乡村的文化工作这一概念提出来。而这种形式的文化工作恰恰是同各种政治议案和政策的制定密切结合在一起的。
人类学家长期致力于这种文化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9·11”之后,底特律的穆斯林社区收到了大笔的捐赠,用来筹建博物馆和文化中心,在监狱服刑的穆斯林犯人在斋月期间的礼仪必须受到尊重。显然,理论反映实践,理论即实践,理论最终可能就是实实在在的有关他者身份和文化样态的多方都能接受的宣传册上的文字,再上升一步就是民族志的研究和撰述这一理论即实践的统一体。人类学家对于底特律的穆斯林社区的研究足以警示我们长期将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相割裂在学界和公共空间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结 语
20世纪30年代开始并持续至今的中国乡村建设运动在经历了经济、政治、社会三个层面的转型及其实践之后,又回到了文化转型这一维度。文化转型成为我们反思传统与现代之分类体系及其运作方式的重要场域。道理很简单,如果对传统与现代的概念及关系都缺乏基本的辨析和厘清,任何所谓的价值体系、文化模式、思维心性的断裂式或者进化论式的转型的观点都将是脱离社会参与者及其实践语境的空谈。当下的乡村建设派对传统与现代之关系已经开始了深刻的反思,有学者已经指出所谓“乡土中国”是基于西方现代性对自身的一种二元建构,是以西方现代性为导向对自身经验的过滤和剪裁。然而,现在的问题仍然是,学界对广大乡村中参与这一“转型”时期的主体(广大的村民)仍然关注不够,对他们日常生活中的言语、社会实践以及诗性的社会展演策略③缺乏可操作、可经验、可比较以及可反思的分析和研究手段,因此学者们在自己的表述和话语体系中多多少少、下意识地还带有拯救落后,启迪蒙昧的救世主心态。因此,采取民族志式的田野观察、介入和担当才可能是未来乡村社区建设的关键所在。
注释
①有关“有担当的人类学”这一概念可参考刘珩:《空间清洗、文化亲密性和“有担当的人类学”》,载《思想战线》2015年第2期。
②Andrew Shryock ed,Off Stage/On Display:Intimacy and Ethnography in the Age of Public Cultur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p.282—285.
③刘珩:《民族志诗性:论“自我”维度的人类学理论实践》,《民族研究》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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