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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性别平等的主要思想

时间:2023-03-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性别平等的相关理论,不仅成为马克思主义性别平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为我们研究中国参政、就业政策的性别平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主张妇女积极参政,实现性别平等毛泽东不仅重视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同时也非常重视妇女的参政议政。
就业政策性别平等的主要思想_中国参政、就业政策中的性别平等问题研究

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性别平等的相关理论,不仅成为马克思主义性别平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为我们研究中国参政、就业政策的性别平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1.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实现参政、就业政策性别平等的相关思想

以毛泽东、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的思想,同时,也在力求实现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同中国现实相结合。其主要思想体现在以下方面:

(1)力主妇女解放,实现性别平等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不仅领导中国人民创建一个新中国,同时也开创了中国妇女解放的崭新时代。特别是把妇女解放同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起来,用阶级分析的方法,以性别平等为视角,深刻剖析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造成妇女地位低下以及中国妇女受压迫、受歧视的根源。为此毛泽东指出,“中国男子普遍受政权、族权、神权的支配,‘至于女子,除了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24]针对中国妇女在政治上没有参政权、在经济上没有所有权以及在家庭中没有独立权的状况,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一针见血指出:“寻乌的女子与男子同为劳动的主力,严格说来,她们在耕种上尽的责任比男子还要多。……加以养育儿女是女子的专职,所以女子的劳苦实在比男子还要多。……男子虽已脱离了农奴地位,女子却依然是男子的农奴或半农奴。她们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身自由,她们的痛苦比一切人大。”[25]为此,改变中国妇女受压迫的地位,就必须废除旧的社会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妇女的全面解放。1925年1月11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对于妇女运动之决议案》中毛泽东进一步指出:“私有制不废除,妇女解放永远做不到彻底”。[26]同时,毛泽东在分析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妇女的实际状况后,结合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提出中国妇女解放必须与阶级解放结合起来。也就是说中国妇女的解放应同人类社会的解放结合起来。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阶级斗争的结合;二是与民族解放事业的结合。毛泽东在分析中国革命的形势时提出中国的革命事业必须要与妇女运动结合起来,这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这主要因为“妇女占人口半数,劳动妇女在经济上的地位和她们特别受压迫的状况,不但证明妇女对革命的迫切需要,而且是决定革命胜败的个力量”。[27]在具体分析妇女受歧视时,指出“这种歧视,是社会的歧视,而不是两性间的问题;这种压迫,是社会压迫,也不是两性间的问题。……妇女要同男子一样,有自由、有平等。”[28]为此,毛泽东站在历史的高度评价了妇女的伟大作用,指出妇女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们现在要打日本,要妇女参加,生产要妇女参加,世界上什么事情,没有妇女的参加就不成功。”③特别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不久,于1955年提出了“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在整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才能实现。”[30],“只能在全世界不打仗了,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的生产有了高度发展,人民的文化、教育有了很大提高”、“只有阶级社会不存在了,笨重的劳动都自动化了、农业也都机械化了的时候”[31],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的伟大论断。同时指出妇女解放必须与社会解放联系起来,只有这样,妇女才能做到真正的解放。“妇女的解放与社会解放是紧密联系着的,妇女解放应成为社会解放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存在着。离开了社会解放运动,妇女解放是得不到的;同时,没有妇女运动,社会解放也是不可能的。因此,要真正求得妇女自身的解放,妇女们就一定要参加社会解放斗争。”[32]特别是毛泽东还指出:“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日”[33]的伟大论断。

周恩来作为中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也十分重视男女平等及妇女解放事业,关于性别平等问题,周恩来指出:“必须加强政治民主化,这就必须不分种族、阶级、党派信仰、性别而团结在民主旗帜下,一致努力”,这充分体现周恩来在强调民主的同时对性别平等的重视。关于妇女解放事业,周恩来在1926年汕头妇女节举行的“三八”妇女节庆祝会上,发表了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讲演时指出:“妇女运动四字,时人往往误解,以为是联合女性而向男性的进攻,谓男性常压迫女性,把女性形成一个被压迫‘阶级’。殊不知形成男女‘阶级’的原因,并不是男性的野心,实因旧礼教、旧思想、旧历史束缚之故。”周恩来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妇女受压迫的根源。

(2)主张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实现性别平等

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不仅力主男女平等必须与妇女解放联系起来,在斗争中求平等,同时还积极主张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在生产中求平等。早在20世纪40年代,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在解放区就提出了“以发动妇女参加生产为中心的妇女工作方针”,并在以后多次重申这一方针。尤其是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毛泽东提出:“中国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发掘这种资源,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要发动妇女参加劳动,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34]这一思想“对于发动广大妇女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毛泽东还发表了‘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得到’”,[35]这样的至理名言。周恩来也主张妇女只有女性在经济上独立,才能最终实现真正的解放。在1948年11月2日部队家属会议上的讲话中,周恩来指出妇女的经济独立才是妇女解放的基础,并且建议每个妇女要能学本事、学文化、懂政策,只有这样夫妇间才能更团结,夫妇间的团结不能只靠感情来巩固,还要靠独立的生产能力和政治上的发展。

(3)主张妇女积极参政,实现性别平等

毛泽东不仅重视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同时也非常重视妇女的参政议政。毛泽东在中国女子大学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也充分证明了这一思想:“女大的成立,在政治上是有着非常重要意义的。它不仅仅是要培养大批有理论武装的妇女干部,而且要培养大批做实际工作的妇女运动的干部,准备到前线去,组织二万万二千五百万妇女,来参加抗战。正是在党的关怀培养下,一大批妇女领导干部、妇女劳动模范茁壮成长起来”。[36]1956年10月,毛泽东在与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谈话时说:“在中国,参加政府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妇女毕竟是少数……我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女同志占17%,在北京、上海、天津三个中央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女同志占20%。”[37]

毛泽东还特别强调,目前中国妇女17%的参政比例是不够的,“将来女同志的比例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50%,如果女同志的比例超过了男同志,也没有坏处。”[38]正是在毛泽东讲话的指示下,五十年代的中国出现了妇女政治参与的高潮,曾出现了县县都有女县长,乡乡都有女干部的局面。

2.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妇女参政、就业及妇女干部培养的主要观点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妇女参政及就业给予了足够的重视。首先,邓小平对妇女参政的重视体现在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上。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所做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专门对培养妇女干部问题进行了阐述。指出:“党必须用很大的决心培养和提拔妇女干部,帮助和鼓励她们不断前进,因为她们是党的干部的最大来源之一”,“党还应当特别加强对妇女群众的工作,注意吸收妇女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入党”。[39]邓小平不仅对党组织在培养妇女干部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还对妇女干部自身提出了要求。邓小平在1961年12月全国妇联召开的妇联主任会议上明确提出:妇女干部“一定要管本行、议大事。管事要管本行,议事要议大事,要把眼界搞开阔些”、“妇女干部要看世界”,还要求基层组织要配备好基层妇女干部。邓小平关于培养妇女干部的思想,其实质是关于妇女参政的思想。90年代后,中国的“比例参政”和选拔干部等政策向妇女的倾斜,都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的思想在实践中的运用。其次,邓小平对妇女就业的重视。邓小平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党全国工作的总方针,可以说不仅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行动纲领,更是妇女工作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特别是80年代,中国妇女就业遇到了严重挑战,社会上出现大量下岗女工时,邓小平提出了“妇女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谋求发展”的战略主张,使很多妇女得以获得重新的就业机会,形成了妇女就业新模式。

上述邓小平关于妇女参政、就业的思想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以及男女平等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3.以江泽民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的关于性别平等的主要观点

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第三代领导集体不仅继承了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妇女解放思想,而且还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创造性地发展了妇女解放的思想。

(1)关于“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思想

1990年,在首都妇女纪念三八妇女节大会上,江泽民从五个方面总结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主要内涵,提出了“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这一伟大思想。①妇女被压迫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现象。男女不平等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必将被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男女平等所代替。②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③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男女两性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归根结底是由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决定的。④妇女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它不仅为生产关系所制约,也为生产力所制约,不仅受物质生产水平的影响,也受精神文明程度的影响。⑤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伟大作用。妇女与男子同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应该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严,同等的权利和地位。在人类自身再生产中,妇女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40]

(2)关于“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的思想

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是江泽民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上明确提出的。即江泽民代表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庄严承诺:“我国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强调“要通过经济、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认真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妇女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平等地位。”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提出,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中国政府对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的价值选择和目标指向的高度概括。首先,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揭示了目前中国男女不平等的现实,并没有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消失,相反,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这一问题再次凸显出来,因此,男女平等应作为一个基本问题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对象。其次,男女平等是当前中国妇女的基本诉求。不仅基层妇女要求同男性平等参政、平等就业以及平等享受各种改革成果,同时,知识女性也表现出了更高层次的诉求,她们努力倡导男女平等的理念,不断引进国外有关性别平等的理论。社会性别理论以及社会性别分析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及应用就是最好的例证。再次,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提出,就是要求政府要主动介入男女平等问题的解决。政府的介入使男女平等问题由社会问题上升为政策问题,这种转化对于男女平等的实现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从现实的情况来看,从1990年—2000年,中国政府针对基本国策,陆续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发展纲要》等法规文件,正是公共政策的介入为促进男女平等提供了重要的资源性和制度性保证。

4.以胡锦涛为代表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关于性别平等的主要观点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第四代领导集体,面对目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中国实施的状况,提出了“要坚定的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的伟大思想。

2003年胡锦涛在会见妇女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及同部分中国妇女九大代表进行座谈时,胡锦涛代表中国政府提出:“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通过扎实有力的工作促进妇女事业的发展”。2005年,中国政府把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正式写入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这为实现妇女参政、就业的性别平等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和本质要求是以人为本,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构建男女平等的和谐社会,这就把男女平等的意义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也为妇女参政、就业的平等实现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成为新世纪新阶段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强大思想武器。

首先,科学发展观要求将推进性别平等与促进社会公正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人群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把维护人民群众整体利益与维护妇女的具体利益结合起来,不以损害女性利益为代价,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有效实现妇女利益的公平机制、公平规则、公平环境和公平机会的构建。

其次,科学发展观要求对于整个社会的成员,不论男女,其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都能得到充分发挥和保证;在生产、生活等各方面努力保持一种互惠共生的和谐关系,不能忽视男女在社会发展中的平等权利以及激发两性参与发展的热情。

最后,科学发展观要求把男女平等纳入发展的全过程,运用系统的思维,动员一切力量,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一切手段,努力使男女两性生存发展有机会、行使权利有秩序、参与社会有责任、分享成果有保障。

上述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及新中国四代领导集体对男女平等及妇女解放的主要观点,尽管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探讨男女平等的视角不同,但对男女平等的内容和实现路径,特别是对妇女地位的提高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如毛泽东提出了“中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邓小平提出的妇女能够“议大事、管本行”;江泽民站在历史高度及国际视野,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了“全党全社会都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特别是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胡锦涛提出的“各级党和政府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等观点。这些关于男女平等伟大思想的深刻阐述,成为本研究实现中国参政、就业政策的性别平等问题赖以遵循的重要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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