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一篇文章:《变“三思而后行”为“二思而后行”》。作者的论点是根据《论语·公冶长篇》中的一段文字而发的。这段文字是这样的:“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听到“季文子三思而后行”的话,孔子说,用不着“三思而后行”,“二思”就可以了。”我以为,这里的“三思”,并非特指三次,而是指多次;而孔子所说的“再,斯可矣”,是针对季文子优柔寡断的性格特征而言的。
季文子是当年的鲁国大夫,他办事过于谨慎,遇事往往左思右想,举棋不定。谨慎从事值得提倡,但面对问题反复思虑,犹豫不决,不能果断处置,则是不可取的。所以孔子说“再,斯可矣”,其言外之意是,遇事想一想是应该的,但不能犹豫不决。
“三思”是个什么概念?是三个方面还是三次?想问题,用此数来衡量未必恰当。如果说是三个方面,倒是有些道理。孟子曰:“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孟子·梁惠王上》)就是说,只有经过思考才可能把握事物的来龙去脉及其要害。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办一件事,要思考的话,至少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利,弊,发展前景,可行性,还有可能出现的变数等等。思考问题,只能说是否全面、是否有一定深度与广度、是否抓住了要害,而非思考的次数。
孔子不赞成“三思而后行”,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三思而后行”有可能陷入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怪圈,久久不得解脱,而耽误大事。
我以为,是否应该“三思而后行”,应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而非只是三次或两次之争。
凡重大事情、重要决策,只要时间、条件容许,不仅应该缜密思考,还要尽可能地认真调查、反复论证、慎之又慎为好。坚持“三思而后行”没有错,但是也不要使慎重变成当断不断、久拖不决。
比较简单的事,根本用不着“三思而后行”,“二思而后行”足矣,当尽快决定,并立刻行动。
紧急的事,更不能“三思而后行”,应雷厉风行,尽快决定。倘若反复思来想去,久拖不决,势必贻误时机。
因此提醒他人应因人而异。对如季文子这样谨慎精细有余、当机立断不足的人,当然就是“再,斯可矣”,即“二思而后行”;而对一些行事粗鲁莽撞的人而言,仍应是“三思而后行”。
我们日常所说的要“三思而后行”,是一种郑重的告诫。多数情况下,其特定语境是:针对当事人面对重大问题或处于关键时刻,或针对无论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人。
总之,遇事想问题,不能简单地说三次好或二次好,应当实事求是,因人、因事而异。同时,“三思而后行”其含义也绝非是让当事人想三次,而是奉劝其要认真思考,慎重行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