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食物类中毒比较常见,除婴幼儿少有发生以外,任何年龄的儿童均可发生。由于吃入了被细菌、真菌(或其毒素)污染或食入了农药、有毒植物、动物以及食品添加剂,过期变质不良垃圾食品等。这些不良物质进入人体后造成儿童机体损害而发生的一系列中毒症状和体征。中毒发生后严重损害儿童身体健康,甚至危及儿童生命安全。
一、食物中毒的分类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食用被某些细菌及其毒素污染所致,这些细菌包括沙门菌属、大肠埃希菌、产气芽胞杆菌、空肠弯曲菌、副溶血弧菌、肉毒杆菌、伤寒杆菌、蜡样芽胞杆菌、结肠耶尔森菌、链球菌、葡萄球菌和枯草杆菌等。
(二)真菌性食物中毒
多为有毒真菌,如赤霉菌、变异酵母菌、黄曲霉菌和青霉菌等。
(三)有毒植物、菜蔬和水果中毒
植物本身或因贮存过久、农药残留、发芽、除毒不尽等或食用不当,引起中毒或过敏反应。如有毒蘑菇(毒蕈)、木薯、发芽土豆、蚕豆、猫豆、荔枝、菠萝、霉变甘蔗、苦杏仁等。
(四)动物肉及海鲜品本身含毒或食用不当
如蝎子、鱼胆、蟾蜍、蛙类、河;病死或注水的猪、牛、羊肉及鸡、鸭、鹅等卤制中各种卤素及其化合物等的含量严重超标,各种熟食以及用瘦肉精饲养的有害肉类等可危害人体健康。市场销售过期火腿肠、果冻、牛奶、肉浆、腌肉制品和螺、蟹、海蜇与贝类等。
(五)食品添加剂
近年来物质生活好转,市场物质供应不仅齐全而且丰富,特别是小儿食品(成品),为了保鲜、美观等,常常使用化学合成的防腐剂、调味剂、增色剂;这些如硝酸钠、苏丹红、硫黄、吊白块、甲醛、甲醇、工业乙醇等以至发生很多垃圾有害食品。
(六)采摘误食野生花果中毒
儿童外出旅游,走亲戚或同学间相互串门走动时,山区小孩似懂非懂,城市小孩就根本不懂什么花、果有毒无毒,例如洋金花(曼佗罗花)、桐籽花、猫眼花和闷头花等;有毒野果如巴豆、马前子、木鳖子、蓖麻子、桐籽、曼佗罗果和椿来生果等。这些花果有闻其味或食入后过敏,中毒后可致呕吐、腹泻与腹痛等。
二、中毒表现与诊断要点
根据食入的食物种类的不同,临床表现也不尽相同,轻者仅表现有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肤色灰暗或苍白。重度中毒患儿多汗、嗜睡或昏迷,染有机磷农药致中毒者,不仅多汗还有瞳孔缩小、肌颤等。如严重中毒可导致肝、肾损害,呼吸循环衰竭;如未能及时发现或救治不当可危及儿童生命。如发生于幼儿园或中小学生食堂内,可引起突发性集体食物中毒。
中毒多见于发病急,不仅有消化道症状,常伴随神经系统的改变等。实验室粪便检查、血液和尿液中毒性代谢产物的检测与分析,可协助诊断。
三、救治方法
各种食物中毒,均应以急症对待,严重的幼儿或中小学生集体中毒应以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相对待,需紧急上报疾病控制中心、快速启动救援机制。
(一)清除毒物与排泄毒素
包括对患儿催吐、洗胃、导泻等,时间稍长的还可高位洗肠;泻下方法可协助排出肠内毒物。不明原因中毒时宜选用盐水或温热清水洗胃,已明原因者可选择针对性洗胃溶液。如疑有机磷食入中毒选择弱碱性洗胃液等。
(二)利尿和输液
1.利尿 可促进体内毒物或毒素从肾脏排出。
2.输液 可稀释、淡化体内毒物的毒性损害,并加强利尿、排泄毒素,还可由输液溶液中加入针对性解毒剂等,并防止水电解质紊乱。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
明确中毒病原体时,应用敏感的抗生素,如沙门菌属感染者,可选用头孢菌素类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金黄色葡萄球菌致中毒者宜选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肉毒杆菌感染致中毒者,应用多价抗肉毒血清(肌内注射一次5×104 U,每6h1次,连用4次后改为1~2/d,每次(1~2)×104 U直至恢复正常。对真菌性食物中毒,给予制霉菌素,氟康唑、酮康唑类治疗。
(四)过敏或中毒
出现过敏反应时给予抗过敏、抗组胺类药物,如解毒敏、氯苯那敏或葡萄糖酸钙治疗。洋金花、木鳖子、马前子中毒时多出现神经亢奋性症状,可选用地西泮,苯巴比妥等治疗。对食品添加剂等中毒时,可选择性使用二疏基丙醇等,也可先检测出具体中毒物后针对性治疗。
(五)对症治疗
呕吐严重,予以镇吐或镇静;腹痛时可给予解痉镇痛;抽搐时可给予解痉、镇静;脱水、酸中毒时可补液纠酸;严重细菌性中毒时可有高热等,适当给予物理降温等。
(六)预防并发症的发生与处理
儿童中毒常出现很多并发症,如肝、肾损害,不能以为消化道症状消失就放松或放弃治疗,因肝肾损害常于短期内无明显表现,一旦功能丧失,后果严重。苏丹红、硝酸钠等在心肌细胞中蓄积常常引起中毒性心肌炎等。食物中毒的中、晚期时有发生中毒性肺水肿和脑水肿,常常意味急救效果不佳,导致呼吸循环衰竭的可能,应防止输液过量、过快,必要时早期应用呋塞米或甘露醇等。继发性感染也可见,适当应用抗生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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