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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工作

时间:2023-03-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东湖塘华侨农场退休金的发放,在全省华侨企业中是较好的。这一系列措施,彻底解决了各类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华侨农场的顺利转轨创造了一个和谐环境。此外,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除了享受“新农合”规定的报销最高限额外,余额部分可在农场内按规定给予适当报销。
社会保障工作_宁德市东湖塘华侨农场志

二、社会保障工作

(一)农场职工退休养老制度

华侨农场是一个实行企业管理、自收自支、定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职工的福利待遇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关系密切,财务状况直接影响到退休金的发放。东湖塘华侨农场退休金的发放,在全省华侨企业中是较好的。年满60周岁的男职工和年满50周岁的女职工,可以享受退休养老制度,农场按照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参照国家实行的退休养老政策给予享受相应的退休金。

1982年,农场开展企业劳动组织和劳动纪律整顿,对患有慢性疾病、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职工准予申请退职,退职职工可享受退休职工的同等待遇。

1998年7月,福建省侨办对全省华侨农场退休职工的养老做出统筹安排,彻底解决了农场下放地方之后其职工的后顾之忧。按规定,1996年以后的在职人员或已经退休的职工,由单位或个人按社保规定的比例分别承担保险费。从此以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将由社保公司发放至个人账户。

2004年12月,农场又为79名事业编制的场直机关工作人员投保,投保时间由1996年起算,差额部分由农场及个人负责补齐。2009年起,农场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工的退休金分别由宁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司与宁德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统一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这一系列措施,彻底解决了各类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华侨农场的顺利转轨创造了一个和谐环境。

(二)农场职工的医疗保障制度

20世纪70年代末,华侨农场职工享受公费医疗制度,家眷享受半公费医疗,患小病可到生产大队(管理区)医疗室取药应急。患较重的病一般到场部医疗所(医院)诊疗。进入80年代后,农场实行财务包干、自负盈亏,公费医疗开始改革,首先取消了职工家属与非职工人口的半费医疗制度,门诊费用包干,稍后即被取消。农场职工到县(地、市)医院诊疗处方需经场部医疗所(医院)核查、医生签名确认后方可报销,需住院治疗的病人应持农场开具的介绍信办理入院手续,医疗费由农场统一转账结算,个人承担部分将在工资中扣除。农场医院停办后,农场职工就医可以到县(市)医院诊疗,门诊药费自付。

1993年起,凭介绍信住院的传统做法被取消,改为先由个人垫交现金,出院后凭结算单到单位审核报销。尔后由于农场职工医疗费用直线上升,超出了财务的承受能力,场部遂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定出报销最高限额,超额部分由职工个人自付。

2007年,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出台,华侨农场职工全数参保,退休人员的投保金由农场统一支付,在职人员的由农场与职工分别承担,其子女的则由个人自付。每年交社保金一次,可享受同时间的“新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此外,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除了享受“新农合”规定的报销最高限额外,余额部分可在农场内按规定给予适当报销。“新农合”合作医疗制度减轻了农场公费医疗的负担,也解决了职工以外的农场弱势群体的医疗费用开支问题。

2008年起至今,农场职工得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其保险金由职工和农场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分担。农场其他人员则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社区负责登记,按人按月定额参保,由参保人员自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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