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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习俗法律的特征

时间:2023-03-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习俗是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又是最普遍的社会控制形式。道德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控制人的思想、行为和关系,从而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宗教的教义能给社会的准则和价值观以神道的支持,维护现行的社会制度,控制社会越轨行为。法律是最权威、最严厉、最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
社会控制的手段_社会学概论

1.习俗

习俗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由习惯而来,经过人们相互模仿,逐渐形成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行为模式。习俗在生活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社交礼仪等等。

习俗是人类生活中最早产生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原始社会,人类处在蒙昧状态,还没有判断是非善恶的道德观念,更没有法律。但原始社会生活也是有秩序的,这就是习俗在起作用。习俗是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又是最普遍的社会控制形式。它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挥作用,其作用范围没有任何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规范体系可以与之相比。法律和道德等调整不到的社会行为,习俗仍然可以发挥作用。无论什么人,在何时何地,一举一动都受到他们所处的特定环境中习俗的影响,从而自觉不自觉地遵从它。从这个意义上看,习俗可以加强一定地域内人们之间的亲近感与凝聚力,起整合作用。由于习俗是内化了的人们的习惯行为,因此,习俗的作用是在没有外来强制力量的情况下发生的。正因为如此,习俗的改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试图仅仅通过强制力量来改变习俗的做法往往收效甚微。

习俗有优劣之分,良好的习俗是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它有利于社会进步。陈规陋习则体现着落后的观念和行为方式,阻碍社会的进步。因此,习俗的社会控制作用有积极与消极之分。

2.道德

道德是社会用以调整个人与个人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道德自成体系,主要由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后果三个部分构成。道德原则是关于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例如,坚持个人主义原则还是集体主义原则。道德规范是以道德原则为基础形成的一系列有关行为善恶的具体准则,例如,是非、善恶、尊卑、荣辱、诚实和虚伪、义务和责任等等。道德后果包括道德评价和道德责任。道德评价和道德责任可以引起个人对自己的道德行为的正确认识,同时又能形成社会舆论,扬善惩恶。

道德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控制人的思想、行为和关系,从而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与风俗相比,道德的社会控制作用比风俗要强。道德调整的是那些与社会生活关系更紧密的社会行为。对维护社会秩序来说,道德更为重要。历来统治阶级都把道德作为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工具。另外,习俗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不遵守习俗不会引起社会太大的关注,不一定要对这种行为作出评价,但违反道德就严重得多,社会舆论会干涉不道德的行为,对之进行谴责。道德借助社会舆论对一定的社会成员的关系和行为进行导向与制约,将道德准则灌输给社会成员,引导其内心产生某种道德信念,指导其今后的道德行为的选择。

3.宗教

宗教是一种与神或神圣物相联的信仰和规范体系,是社会控制的一种特殊手段。目前世界上占人口相当大比例的人是信教的。其中以信奉基督教、犹太教、佛教和伊斯兰教的人数最多。有些国家和地区把某种宗教奉为国教,例如,印度教是印度的国教,伊斯兰教是穆斯林国家的国教,梵蒂冈是典型的天主教国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宗教生活是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许多重要的活动和宗教有直接的联系,人们的社会行为受宗教教规的制约,凡教徒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遵守教规。

宗教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很大的。宗教的教义能给社会的准则和价值观以神道的支持,维护现行的社会制度,控制社会越轨行为。通过礼拜仪式和奉行神圣的权力,宗教把整个社会结合在一起,它使处于不同社会地位、有着不同利益和愿望的个人或团体能够在一个社会中生活,起着社会整合的作用。此外,宗教规范及其组织对于加强社会交往与文化交流也具有一定的作用。如在农村地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较少时,宗教以其信仰与规范的凝聚力,以及寺院对社会各阶层的吸引力,成为社会沟通和联系的重要渠道与场所。

我国也存在着多种宗教。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道教及其他宗教在我国一部分人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正常的宗教活动在我国得到恢复和尊重。

4.纪律

纪律是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规定其所属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机关或团体用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成员,使其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以实现组织目标的手段。我们平常所说的党纪、政纪以及职业纪律和规章制度都是纪律性的行为准则。纪律大致可分成三类:一是政治纪律。比如,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等。二是组织纪律。比如,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严守组织机密等等。三是职业纪律。它是指根据各行各业的需要和特殊性而制定的既有共性又有各自特性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说,纪律是由人的社会性所决定的,它体现了人们的社会关系,是介于道德和法律之间最常见的行为规范。

纪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与道德不同,纪律要求服从并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来推行。对少数违反纪律的行为会采取一定的制裁措施,如批评或者处分等等。但纪律的社会控制作用并不仅仅是制裁,它更要求成员自觉遵守。遵守纪律不仅被看作是一种美德,而且被认为是产生力量的源泉和事业成功的保证。因此,任何组织或团体都十分重视纪律教育。另外,不同的组织和团体,因其性质、任务及所处的环境不同,其纪律的严明程度也不同。一般说来,组织任务越艰巨,环境越恶劣,组织对其成员的纪律约束也就越严格。

5.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包括法令、法案、条例、决议、命令等具体形式。法律是最权威、最严厉、最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法律是由国家机关制定、以国家政权作后盾,有强有力的司法机构保证实施。第二,法律的规定是严明的,它对违法行为的度量界限明确。第三,国家的法律一经制定实行,就对其国民普遍适用。所以,现代国家都特别重视法律的作用,注重法制建设并极力将统治阶级的意志转变为法律。

法律的社会控制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教育作用。法律的真正权威和效力并不仅仅在于强制服从,而首先在于教育。因为教育可以使全体公民无一例外地具有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范,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

(2)威慑作用。法律的威慑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少数处在违法犯罪边缘的不安定分子,或存有侥幸心理准备犯罪的人的威慑,从而触发其内在的自发性控制,打消犯罪的念头或停止犯罪活动,预防潜在的不稳定社会因素的出现和发展。

(3)惩罚作用。社会上总有少数成员无视法律规定,不顾后果,作出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其进行制裁,强迫其遵守法律。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在加强。现代国家越来越多地将社会生活纳入法律的轨道,并逐步走向法制化。

6.政权

政权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权力,是国家一切权力的基础。政权的基本职能是对外防止别国侵略,保卫领土完整,对内保护一定的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维持现行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统治阶级通过建立行政体系,设置各级统治机构和官员来实现对内的管理任务。它运用宣传教育手段,通过向国民灌输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价值观念,使其自觉地按国家政权认定的规则行事。它凭借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专政工具,对损害国家利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制裁。总之,国家政权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来全面控制社会。因此,国家政权是一切控制手段的基础和最强有力的控制力量。

7.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是一种十分独特的社会控制手段。它作为一种软控制力量,渗透在风俗、道德、政权等一切控制手段之中,发挥着广泛的作用。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它的特点和作用单独进行分析。

社会舆论是社会大众对某一事件、人物或问题的议论、意见和评价。这里的大众指参与议论、评价的人群。以此来划分,有的舆论是全国性的,有的是地方性的,有的是群体性的。参与议论的人群范围大小与议论的事件或问题的传播范围及人们对它感兴趣的程度有关。

社会舆论有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种形成方式。自下而上的舆论首先产生于少数群众,然后通过众人传播被更大范围的人群、社会组织机构、大众传播媒介乃至政府所了解,并就此发表意见,逐渐形成地区性或全国性的舆论。自上而下的舆论是政府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等途径发出而在群众中传播的一种意见。政府为了推行某项政策,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文件加以宣传,形成地区性或全国性舆论,借以组织、发动群众。社会舆论既然是社会上或者是一个组织团体内许多人共同形成的,其形成一般要经过一个复杂的交流、争论、选择、接受和扩散的过程。社会上发生了超乎常规的事情,引起人们的注意,出现众说纷纭的现象;在各种议论中,凡能够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立刻就会被社会上部分成员所采纳;与此同时,由于宣传,不久就会在更大范围内再次扩散,被社会上大多数人所接受,形成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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