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适合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能效管理和监督体系,为进一步推动建立可持续发展工作提供机制体制的保障,德国政府将系统优化概念带入可持续发展,组成了部门相对精简(2005年至今,14个部)的指挥系统,负责可持续发展宏观管理部门有:联邦经济与技术部,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联邦交通、建筑与城市发展部,它们的职能与分工比较明确。同时,德国还构建了较为透明、有效的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政府部门、国家资助的公益性组织和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对国家能源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进行监督,形成了政府与能源生产、消费的利益相关方良性互补的关系。建成了“职能明确、分工合理”的能源能效管理监督体系。
德国实施可持续发展强调生态效益,在生态与经济产生矛盾时,宁可牺牲经济效益来保证生态效益。由于石油社会的快速发展,高能耗、高成本、重污染随之而来。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破坏了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机制。因此,德国的可持续发展侧重于节约能源、保持水土、减少污染等,经济效益一般靠产品的高售价来弥补。提倡建立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协调统一的,侧重研发生物和生态工程技术为主体的技术体系,物质能量多层次循环利用,建立生态经济良性循环,持续发展,能满足人们对食物、资源、环境等多种需求的生态经济系统。德国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只是为了生产无污染产品,而是立足于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功能优良、高产高效、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的生态经济系统,把提倡“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变成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建设生态型社会”,这样既积极主动,内容丰富,又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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