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上的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这个我们在今天读起来朗朗上口的名词,并非是古已有之的一个称谓,它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汉族以外的各兄弟民族制定了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一系列民族政策后,才最终确立的一个称呼。之所以称他们为“少数民族”,是因为这些民族的人口相对于汉族的人口较少。
然而在史书中,对于少数民族则大多是以“狄”、“夷”或“蛮”等这样充满了蔑视性的文字来记载的,在由汉族人建立的各历史朝代,长期存在着一种“大汉族主义”的意识,“大汉族主义”让众多的汉族人视本民族文化较之于其他民族先进,而对其他民族产生了一定的歧视心理。这种非常主观的意识也是由历史的特定原因造成的。
历史上大多数时期,中国北方的少数民族和汉人,彼此各有各的风俗习惯,但又多有往来。汉族多以农耕为主,北方少数民族以游牧为主,但由于气候等自然原因引起的生存所需物资发生短缺,北方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曾多次南下,与农耕的汉民族发生冲突,北方牧猎为主的少数民族的南下在造成破坏时,客观上也促进了中国境内的民族融合。而同时,汉人由于躲避战乱等也常常南下,并与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发生联系,由此南北民族风俗习惯等多有交融。总体来说,这样的交融多数是汉人的风俗更多地改变了少数民族,甚至将一些民族完全汉化。这种“汉化融合”的历史现象使汉人普遍持有一种观点:即汉族文化更先进,国家的文化应该由汉族文化来主导。
“大汉族主义”的偏见,导致了一系列汉族与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不平等现象。即使是步入了人类文明的20世纪初,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现象依然存在,而且愈演愈烈。
仅以辛亥革命后北京城里的满族人命运为例。公元1644年,清军入关灭明,建立了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清朝,满族人成为了中国的统治者。但风云变幻,1911年爆发的辛亥革命一声枪响,摧垮了清王朝,终止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辛亥革命本身是一场伟大的社会进步,随着孙中山先生“自由、平等、博爱”三民主义的普及,坐拥了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人在辗转与反思中,初步摒弃了贫富贵贱的人文偏见,试图实行人人平等的社会制度。
而对于各兄弟民族,孙中山适时地提出了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政治主张,然而孙中山设计的“五族共和”蓝图,在民国政治诡谲的风云变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实施。几年后,国民政府悖其精神,推行了一系列的“反满”的民族政策,由此“五族”之中的满族人遭受了后人难以想见的民族歧视。
一段时期内,人们将这个在前朝受到优待的民族———满族人贬斥为“封建余孽”、“亡国奴”和“懒惰成性的游民”,或直接被冠以“鞑子”、“胡儿”之类的蔑称。20世纪初期,在北京城里有一则流传极广的街头趣闻:有个在民国政府任职的官员盘问一个路人:“你是什么人?”对方说:“我是旗人(即满族人)。”官员举起鞭子就抽打这个路人说:“什么?我们老爷才只是骑马,你竟敢骑人!”路人赶紧辩解:“我不是骑人,我是在旗呀。”这个官员更加狂怒,高声呵斥路人:“你还敢再骑,我还得揍你!”于是将这个无辜的路人一顿痛打[1]。
而在当时的社会上,各类的读物、教科书、报刊也时常登载各式各样仇视和鄙视旗人的言论,在政府及学校等部门招收职员、教员时,对满族人几乎是不屑一顾,将他们拒之于门槛之外;甚至在法庭办案时,也出现了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加重对满族同胞一方严办的情况。
在清政府统治时期,规定北京城里的满族人世代以当兵吃饷为固定职业,其酬劳也由政府统一配给。但自辛亥革命后,清朝灭亡,满人们世袭的铁饭碗丢了,他们的生活迅速陷入困厄与衰败的境地,他们不得不在贫困处境和卑贱名声的双重煎熬下挣扎度日,他们的生存一时间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部分世家出身,具有高度艺术修养的满族子弟迫于生计,不得不投身梨园。在过去的社会里,优伶的社会地位极其卑下,俗话说“卑贱之人,娼优皂卒”,梨园艺人甚至不如依门卖笑的娼妓有面子,是备受中国士大夫阶层蔑视的一项职业。京剧界“四大须生”中的奚啸伯就是一个被迫“下海”的满族人,本姓喜塔拉氏的奚啸伯原出身于一个满清显宦之家,祖父曾任清朝的直隶总督和文渊阁大学士,与皇室有姻亲关系。但在奚啸伯不到两岁的时候,清王朝灭亡,曾经显赫的家庭迅速衰败,昔日贵胄流落于市井民间,过起了清贫苦寒的生活。长大后的奚啸伯读书不到几年,就因家境太差被迫辍学,转而进入伶界,成为一个粉墨登场、卖艺为生的职业优伶。
据说还有一些可怜的满族女子,为了养家糊口,被迫卖身青楼,过着人比兽贱的凄惨生活!在她们中间,其实不乏曾经的望族之后。
另有一些满族人为逃避民族歧视,开始隐瞒自己真实的身份,有的被迫更名改姓,屈辱地生存。
出身满族的作家老舍先生,在建国以前对自己的旗籍出身讳莫如深,绝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氏和他满族正白旗后人的身份,也许是他的民族心理陷入了极大的压抑,在他的作品中,虽然写尽了北京满族市民的精神和理想,但他却小心翼翼,隐去作品中人物真实的民族身份。
这就是发生在近代的少数民族之一———满族人中的生活悲剧。由此可见,辛亥革命后的民国虽然是一个民主思想深入人心的时期,但真正的平等概念却没有广泛渗透。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
而另外还有一些较之满、蒙、藏、回族等人口较少,世代生活在田野和边疆地区,又从未走进现代化生活的少数民族,甚至在20世纪还过着一种为当代人们无法想象的原始公有制生活。他们世代居无定所,没有本民族文字,只有原始的宗教信仰,在新中国成立前,他们没有自己民族的名称,而他们的存在根本不为广大中原地区的人民所知。在中国的史册上,对于这些古老族群的记载是一片空白……。
直到20世纪30年代,毛泽东提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2],短短一句话,不但声明了各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明确指出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平等关系,即每一个民族都应有其相应的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
这是一个在当时极为先进的口号,它彻底摒弃了“大汉族主义”的意识,扭转了曾经对于少数民族无知的偏见和认识,也肯定了中国的历史是由各民族共同构建的历史事实。
当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人登上历史舞台后,更是真正地高举起了民族平等的旗帜。这面旗帜完全不同于民国时期徒有表面意义、而未真正付之于行动的“五族共和”政策。在这面旗帜的护佑下,一些少数民族不仅获得了自己的民族权利,拥有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他们在劳动生产时所创造的一系列歌舞音乐艺术也被中央政府当做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给予恰当的保护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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