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结构功能主义对社会各组织系统的高度肯定与过分褒扬,冲突论学者更多的抱着一种审慎与怀疑的态度面对这个不完美的世界。这种态度毫无例外地反映在对教育功能的认识上,而且这种批判的、反思的态度在现代社会变得越来越流行,越来越重要,当然,也正是基于不满足的追求才推动社会得以不断更新、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1.异质与融合
这里主要指的是冲突论与功能主义二者之间的关系。前者主要强调社会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冲突性、异质性问题,强调这种异质性是社会发展的动力,而功能主义则强调社会的融合与协调,强调社会通过分工协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功能主义与冲突论发展至今已被公认为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两大主要流派,而冲突论一开始就是作为功能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尤其在分析社会整体结构方法方面,被认为是功能主义部分理论的主要替代选择,在社会形态、意识形态与社会分工方面的观点可以说是与功能主义理论直接对立。例如功能主义代表人物涂尔干通过对社会形态的分析认为,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的发展路径不是通过无产阶级推翻或替代资产阶级,而是随着机械连带发展到极致,转向有机联结的完美状态。这种观点强调社会结构的完美与和谐。而拉尔夫·达伦多夫(Ralf Dahrendorf)的很多著作都是对功能主义的全面批评,他认为功能主义所刻画的图景,展示了社会极度和谐、一致的社会形状——“乌托邦”,“到了抛弃功能主义为我们制造的乌托邦幻景而开始分析社会丑恶一面的时候了”。[7]但在冲突论者的理论中也能模糊看到功能主义的影子。如刘易斯·科塞以功能主义版本的冲突论开展其理论批评,强调冲突对社会系统的整合性与系统性功能。[8]兰德尔·柯林斯(Randall Collins)则是在综合运用了涂尔干的集体意识、社会连带等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社会冲突理论。[9]事实上,早期的功能主义理论家,如斯宾塞也曾使冲突概念化,只是因为对冲突与变迁不够重视,而逐渐遭到批评。
在教育方面,帕森斯(T.Parsons)认为教育制度是一个有活力的组织,学校教育是促进社会民主化、现代化、均等化的重要基础,其强调学校教育的目标是创造共识、培养经济和发展所需的能力与人才;与之相反,新马克思主义(Neo-Marxism)学者们抨击了社会不均现象,认为现代社会的教育功能,较之过去并无太大的改善,社会阶级在学校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影响力仍继续存在,教育实则是“复制”上层社会的“英才文化”。[10]但正如冲突理论和功能主义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样,在对教育领域的认知方面,二者也有很多的相似点,如这两种理论派系都承认教育是社会的一部分,学校教育不能够独立于社会之外,只是冲突论对教育制度的分析偏好以冲突和斗争为线索,这与其以“批判视角”为主要风格分不开。
2.传承与批判
冲突论的另一大特点是传承与批判,一方面是传承既有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是随着时代变迁,对先前理论的基础进行积极的批判性继承。冲突论的理论渊源一直可以上溯到19世纪的德国三位思想家:卡尔·马克思(Karl Marx)、乔治·齐美尔(Georg Simmel)和马克思·韦伯(Max Weber)。有学者认为,冲突论有两种理论传统:一种是以现代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中的赖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和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等为代表的理论家们的理论,他们大部分受到卡尔·马克思的影响,认为社会科学家有道德责任来批判社会,坚持价值与事实相统一;另一种传统理论以达伦多夫、科塞、柯林斯为代表,他们更多的是受马克思·韦伯的影响,将冲突看做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并永远存在的一个方面,反对分析与评价相结合,致力于建立客观的社会科学。[11]这两种传统理论形成了冲突论的两条发展脉络。这两条脉络各自内部也并不那么一致,他们在各自的传承过程中又展开某种程度的批判,以实现其理论研究目标。
从一开始的被忽视到20世纪50年代得到了普遍重视,冲突论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发展过程,曾经占据美国及国际社会发展领域主导地位的功能主义,还称之为“异数”。但不可否认,冲突论一度成为与功能主义相抗衡的重要理论,并得到学者们的关注。如叶克林、蒋影明在枟现代社会冲突论:从米尔斯到达伦多夫和科瑟尔[12]——三论美国发展社会学的主要理论流派枠一文中,分别对这三位比较有代表性的冲突论者的思想进行了解读,包括米尔斯的从“白领”到“权力精英”、达伦多夫的从“强制性协调社团”到“冲突的制度化调节”以及科瑟尔的从“社会冲突的类型”到“社会冲突的功能”等,对三者的异同进行了比较分析。[13]有些研究者专门对科塞与达伦多夫的思想进行了比较研究。科塞思想的直接理论渊源被认为是齐美尔的有机功能论思想,其中关于群体内部的冲突、群体外部的冲突、冲突的暴力程度等思想都被科塞所采纳,但是二者也有很大差别。前者主要关注社会微观层次上的冲突,而后者则强调冲突论对社会宏观层次的影响问题。科塞的冲突论思想结合了马克思的分析框架,并发扬了齐美尔微观冲突论思想。达伦多夫的思想虽然受到马克思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的影响,但是他对马克思的阶级冲突提出了质疑,认为变迁也不必是革命性的,并抛弃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的“财产来源”说法。[14]由此可见,其主要思想直接来源于韦伯,并基于在韦伯关于权威的理论基础上展开。虽然科塞和达伦多夫在冲突论的起因、目标以及冲突的后果表现等方面都有各自的见解,但是在对社会冲突现实存在的内在根源——社会利益的不平等分配方面,二者的观点是一致的。[15]
虽然都以“批判”的视角来分析教育问题,不同的冲突论者却有着不同的研究兴趣和关注重心。比如,马克思主义者建立在不公平的社会阶级架构上,以检测教育结果、运作形式与内涵、执行者的价值观及学生的次级文化等[16]。法兰克福学派在透视文化的过程中,论证了批判理性和工具理性二者之间的关系。柯林斯的枟学历社会枠一书中以韦伯有关理性化的论点,揭示和分析了学校教育与职业社会之间的矛盾关系,以及学历贬值和过度教育的现象。[17]相关学者对教育理论的阐释也进行了批判性反思,也正是如此促使冲突论研究更具有现实性与发展性。
3.变革与创新
在改革与创新方面,马克思及其追随者提出的阶级冲突论观点是最具有代表性的。马克思认为,阶级斗争会成为社会变革的决定理论,阶级冲突是历史的动力。“只要斗争者中的行动者能够科学地认识到他们的处境,斗争的目的就能够实现。”一位著名的美国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如是说。[18]冲突论也成为变迁理论的重要理论基点。美国史蒂文·瓦戈(Steven Vago)所著枟社会变迁枠重点分析了马克思、科塞和达伦多夫三位冲突论者的观点。对马克思而言,冲突和变迁不可分割,经济生产中的变动与变迁,带动了其他社会机构及相关的价值、观念、规范准则的变动和变迁;达伦多夫通过一系列论证,提出“导致社会变迁的伟大的创造性力量”是社会冲突。在这里,冲突视角被证明是对社会学理论持久的一个贡献;科塞将冲突视为一种促进变迁的手段,是一种可以刺激社会变迁创造性的力量。[19]而且,科塞进一步说,冲突经常导致变革。他在枟社会冲突的功能枠一书中引用齐美尔的话,指出在冲突发生的过程中,新规则不断被创造、旧规范被改进,冲突可以创造一个自由的新环境,同时也可以作为一种催化剂促进新规则、规范的建立。[20]
目前众多的冲突论者在借鉴、吸收马克思与韦伯理论精髓的基础上,不断修正、创新相关理论,目的是推动冲突论的进一步发展。如今,冲突理论变得更为折中和多元化,而且逐渐深入更多的社会学领域。但有批评者指出,尽管冲突论详细阐明了变迁机制,但是它却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满意的分析。例如在教育方面,柯林斯认为教育资格是获得特权的一个重要源泉,但没有说为什么现在的教育比过去更重要,群体不能随意获得资源和权力[21]。从这方面看,教育起源可以从实用性角度进行考量,教育资格现在比过去更加频繁地用来保护和加强地位,也许可以解释教育对于促进社会现代化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方式或手段。如何从冲突论这个角度来进行分析,也许是今后冲突论者需要关注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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