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冲突论”的基本特征
与结构功能主义鼓吹社会结构的和谐共建不同,冲突论从一开始就抱着对社会制度、文化、经济体制等现状的不满而展开广泛分析与批判。“冲突”是冲突理论的一个核心,也是这一重要思潮在历史发展嬗变过程中呈现出的突出特点,再加上各个冲突论学者们之间对冲突的功能、社会分层的标准、阶级概念、意识形态等问题也是看法不一,甚至可以说冲突论传统理论内部的差异甚至比它与社会学其他理论之间的差异更大。因此,在某种程度上看,冲突论只能说是一种社会思潮,而不能被称为专门学派。但是无论如何,冲突论创造了一个观察世界的独特视角,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主要基于三个递进层次的假设,即①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有许多基本利益。②权力作为社会关系的重点——涉及大部分人的根本利益——总是稀缺的;在分配过程中存在极不平等的现象,这种稀缺性与不公平性成了冲突的源泉。③在竞争权力过程中,理念和价值观被各种不同利益群体所属成员利用,作为提升自己目标而使用的有效武器之一。
根据冲突论的理论传统及其所受的影响可以将其分为两条发展脉络,它们分别受到马克思与韦伯的影响。事实上,两者之间本身就存在很大差异,包括对阶级概念重要性、政治价值观及认识论等方面的不同认识。更多受马克思影响的那些冲突论学者们,在分析过程中将价值观与事实紧密联系起来,代表人物包括现代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赖特·米尔斯和皮埃尔·布迪厄等,这一理论流派被称为批判冲突论;更多受韦伯影响的则认为冲突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社会科学结论并不必须有价值评价,即提出价值无涉的观点,他们希望建立客观的社会科学,代表人物包括拉尔夫·达伦多夫、刘易斯·科塞、兰德尔·柯林斯,这种理论被称为分析冲突理论。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冲突论学者的观点与其影响者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有的是批判基础上的继承,有的甚至是对其影响者的全盘否定。这种同一思潮内部立场、观点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恐怕也是冲突理论的特色,也是冲突论之所以影响深远、受到热捧,并一度成为西方社会理论的主导思潮的原因所在。
2.“阶级”产生的根源——社会不平等
阶级是社会学阶层结构研究过程中无法绕过的重要概念,原因有三:阶级是物质利益的关键性决定因素;结构上定义的阶级导致或影响寻求带来社会变化的集体行动者的形成;阶级成员身份影响生活机遇和个人行为。尽管如此,在阶级概念的定义中可以充分了解到冲突论的特质——冲突性。马克思虽然构筑了阶级分析系统的理论,但是对阶级概念并没有进行具体界定。我们只有通过他对阶级相关概念和对象的描述来理解阶级,他将阶级定义为那些在财产关系上相似的人组成,他们一无所有,或者拥有的财产差不多。[2]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分层中对阶级的分类不同,韦伯提出了阶级、地位和政党,虽然承认阶级分析的重要意义,但韦伯同样认为后两者也会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也会成为集团组织和冲突的核心。尤其在对阶级进行定义时,韦伯强调在经济生活或技能水平等方面地位相同的人群,并不必然考虑是否占有财富的问题。[3]新韦伯主义者对传统韦伯的阶级理论进行了重新解释。如马歇尔(Marshall)完全放弃了从经济或技能等方面界定阶级概念的努力,他认为,阶级是“一种通过忽视人们之间的差异而把互相不同的人联合起来组成群体的理论”[4],如果按照马歇尔对阶级的定义,我们很难确定一个阶级,因为现代社会的差异如此之大,而且这种联合的力量是否确实存在也是值得怀疑的问题。迈克·霍特(Mike Hout)等人试图寻找一种与新马克思主义和新韦伯主义阶级概念相一致的概念,即个人同生产资料和劳动市场之间的关系,这是个人收入、财富和社会地位的重要决定因素。[5]虽然对阶级重要程度的认识方面无法达成共识,但阶级理论是马克思与韦伯都非常关注的问题,这也是冲突论研究的核心概念。
马克思构建了有关阶级差异的系统理论,阶级分析也成为其理论研究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对后来的社会分层理论产生了重要影响。马克思对阶级地位、阶级利益、阶级意识以及阶级斗争的重要意义都有所陈述,其中经济方面的生产关系是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基础,以生产方式为基础所形成的特定的阶级结构决定了马克思所谓的“上层建筑”,即社会和政治制度。只有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阶段,劳动分工的产生与进一步发展,剩余价值、私有财产以及剥削现象的出现,才使得阶级及阶级关系得以产生,这也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社会关系。这种生产关系决定了不占有生产资料的生产者与占有生产资料的非生产者之间的利益是根本冲突的、不可调和的,造成了他们两者之间的关系也是对抗性的,阶级斗争也就无法避免,马克思将这种阶级冲突、阶级斗争视为社会变迁的动力。奥林·赖特以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为出发点,承认马克思所提出的一个两极化的阶级关系的抽象概念。但同时又指出,当代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具体阶级结构并非是两极分化的,尤其是目前出现的庞大的中产阶级,而且,阶级的重要性是随着历史情境的发展而发展的,而不应该总是占据社会分析和历史分析的中心舞台。[6]
除了对阶级重要性的认识存在分歧外,冲突论者对阶级冲突的认识也存在不一致的看法。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所存在的冲突都认定是阶级之间的冲突,这种观点受到后来冲突论者的批评,其中拉尔夫·达伦多夫对马克思的批评是审慎而坚定的,他在枟现代社会冲突枠一书中不止一次地指出马克思理论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在对阶级冲突的认识方面。例如,他认为“各种群体为争取横向的(民族的、文化的)包容或排斥的斗争,不能描写为阶级冲突,或者说,无论如何不能主要描写为阶级冲突”,达伦多夫认为这里更多涉及的是成员资格的属性问题,这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更绝对的自然属性”。[7]
与此同时,阶级概念一开始就与社会不公平紧密联系在一起。后者是阶级理论中最为基本的正式原则,经济关系中的地位不平等是社会冲突的根源所在。关于不平等的结构理论提出社会不平等主要是由于不同地位之间的关系所造成的,马克思在剥削理论中就有所阐释。根据马克思的设想,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将导致无产阶级革命的发生,这种革命必定消除阶级、消除社会不公平,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但是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并没有看到马克思的预言,恰恰相反,资产阶级通过不断地调整战略,一次又一次地应对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危机。这种情境下,很多学者对阶级理论的许多命题提出质疑,认为这些理论是错误的,至少是有缺陷的。因此,那种对性别、种族以及民族等方面不平等理论的关注在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对单一的与阶级联系的不公平理论的研究。换句话说,因为不平等不仅仅是阶级平等,还包括性别、种族和民族的不平等,这些不平等也是目前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们对“阶级”这一概念的潜意识拒斥,有学者提出“阶级还有前途吗”的质疑。“阶级消亡论”在社会学界一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为了缓和这一局面,罗伯特·霍尔顿(Robert Holton)提出“强弱阶级”的概念。所谓的“强”阶级主要用于对权力、不平等和剥削的关系进行结构性解释,对意识形态、群体形成以及对作为解放性社会变革的社会运动的解释,“弱”阶级则将阶级仅仅看做是权力、不平等的众多形式中的一种,它可以存在于任何既定的社会中。由于19世纪的“强”阶级用法逐渐式微导致在“强”与“弱”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介于二者之间的观点。[8]这种类似于中庸的观念认为,阶级仍被看做是社会不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与群体形成、冲突和变革相联系,但是阶级作为不平等的一元解释和作为历史动力的主张已经无法令更多人信服。达伦多夫对待不公平的不同程度有着不同的态度,他认为必须区别对待和消除极端的不平等或不公平,保障社会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对其他人的应得权利应该通过竞争、冲突、选择予以实现,[9]即冲突论者承认社会不平等存在的合理性,他们并不反对社会不平等,只是不认可极端程度的社会不平等。
3.“社会封闭”下的“种姓隔离”与“再生产”
“社会封闭”的表现之一是“种族隔离”。
新马克思主义与新韦伯主义处处都有对方的影子。韦伯在提出社会封闭的概念时指出,某些社会集体通过只局限于让一小部分有资格的圈内人来分享获取资源和机遇渠道这样的机制,达到报酬的最大化。这种方法挑选出特定的社会群体或身体等方面外显或内在的特征作为社会排斥的基础。随着对阶级研究的不断深化,产生了对阶级分析或批判或继承的观点,当然其中也不乏独创性的阶级分析学说。如戴维·格伦斯基(David B.Grusky)等学者对阶级的分析逐渐从分析语言的力量转向了劳动分工的不同功能部门所形成的真正社会群体(比如职业群体)的层次,阶级的主观主义模型逐渐被关注社会分层过程的分析方法取代。这种分析方法强调社会壁垒得以保护的制度性方法,并排斥那些危害其利益,挑战这种制度和不公平的团体。特殊利益集团或创设者强调资格,通过建立并强化司法设施,防止其他职业提供竞争性服务,而证书颁发、资格审核与获得等方式控制了不同群体在职业发展上的层次性与发展前景。这是戴维对阶级分析模式的转向,他对社会壁垒更多从社会构建的利益保护等方面进行阐释。
在社会封闭的标准方面,韦伯指出任何一个群体特征,包括种族、语言、社会起源和宗教等可以成为某些拥有相同特质的团体,这些团体集合起来保持其优势地位,从而达到其经济方面的垄断性。除了阶级之外,韦伯通过对地位群体的分析,预期那些愿意归属为同一个圈子的人们能够经营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摆脱经济等目标的限制,成为一种地位概念的封闭性特征。[10]也就是说社会封闭性是群体设计和强化其成员资格规则的过程,目的在于使这些规则能够“通过垄断性策略”显著提升特定群体的生活质量。韦伯认为,这种地位群体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成封闭的“种姓”,导致地位分隔,不仅传统惯例、发展得以保证,甚至可以发展成为一种仪式。而“族群”差异的根本性导致了地位结构的极端结局。也就是说,群体间差异越大,他们之间的地位差距越大,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就越明显。在族群聚集的基础上,各种族以各种封闭的方式在居住和生活的过程中采取了“种姓”的方式,他们相信血缘关系并排除与异族的通婚及交往,他们有自己的信仰和职业传统。尽管少数群体的地位不稳定,但是韦伯还是承认经济条件的巨大魅力。他以犹太人为例,指出由于犹太人在经济上的不可或缺性,使得他们能得到其他社会群体的容忍,甚至还常常能取得特权地位。也就是说,无论形式如何,其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对物质等方面的追求。
弗兰克·帕金(Frank Parkin)基于韦伯社会封闭概念的分析,指出了社会封闭的两大基本形态——排斥与篡夺。后者是前者的一个结果与集体性反应。在其他行文中,他也将两者称为社会排除与社会团结。所谓的团结是相对性的,指群体内部团结起来保护小群体的利益,抵制或排除其他团体的侵犯或利益入侵。[11]根据帕金对社会排斥的分析,社会分层体系中有不同层级的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封闭模式,因为被排斥的社会群体本身也会限制另一部分比他更弱势的群体享受剩余的报酬和机遇的渠道,这种层层的排斥或盘剥使得社会分层呈现螺旋下降的发展态势。传统的种姓制度和美国的多族群社区中的社会分层体系是社会封闭模式的体现。这种排斥体系的最终结果是产生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如那些建立在种族、宗教、族群等之上的社会排斥,将产生出一个具有共同特征的被统治群体来,一种以负面身份为特征的被统治群体。
由此可见,在对社会结构的封闭状态进行分析时,冲突论者关注群体用来维护本集团利益的种群特征及不平等分层形成的影响因子,当然,这种封闭的社会结构最终落脚点还是经济利益和特权。
“社会封闭”最终结果是“再生产”、“文凭证书”。
特定的利益群体通过构建“社会封闭”状态而使其子孙后代继续自己的优势特权地位,从而实现阶级、文化、资本的“再生产”。
“阶级再生产。”阶级作为冲突论的主要概念,从被马克思提出开始就受到众多的追捧或批判,但无论如何,这一概念是冲突论学者研究相关问题无法回避的重要命题。帕金在分析阶级再生产过程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亲属联系能够以阶级再生产的方式得以保存,这是资产阶级家庭对排斥性社会制度的适应结果,因为相对于贵族制等封建传统体制,他们必须付出很大努力完成子女对其阶级身份的继承。在这种体制下,阶级形成的过程超越了依赖亲属谱系中血缘关系的继承,从而更多地倾向于以一种仔细挑选继承人的方式来推进。从这里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再生产”从某种程度上跳出了将自己特权传给自己后代的险隘思想观念的局限,而更多地从维持自身阶级延续性、恪守本阶级的教条出发,进行阶级关系、生产方式、意识形态的再生产。
“文化再生产。”所谓的文化资本再生产指的是统治阶级运用符号暴力向被统治阶级灌输符合其利益的文化和价值观,并贬低被统治阶级的文化。其代表人物就是布迪厄,他与帕塞隆在1970年出版的枟再生产——一种教育系统理论的要点枠中关于“文化再生产”的论点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这一系列观点与伯恩斯坦在理论、语言学方面的互相影响促进了这一理论的深入与推广。布迪厄认为,文化资本以三种形式存在:一种是具体的状态,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存在;二是客观的状态,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词典、工具、机器,等等),这些商品是理论留下的痕迹或理论的具体表现,或是对这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等;三是体制的状态,以一种客观化的形式,这一形式必须被区别对待(就像我们在教育资格中观察到的那样),因为这种形式赋予文化资本一种完全原始性的财产,而文化资本正是受到这笔财产的庇护。[12]这种再生产模式同样反映在学校教育过程中。例如,文化资本少的学生在学校取得成功非常困难,而文化资本多的学生更加可以通过学校教育积累更多的知识总量,获取更多的成功机会,文化资本分配的不平等得以产生,进而形成了文化资本的封闭循环传递和阶级关系的复制。在各自阶级的封闭循环过程中,精英阶级竭力应对来自下层的挑战,以维持其统治地位和固有社会秩序。这项任务的完成也必须诉诸教育,教育系统也具有生产、复制上层社会的功能,这是统治阶级在长期的统治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基于文化再生产理论,布迪厄等人分析了高等教育快速增长的原因。中上层阶级为了维持社会再生产,增加对教育系统的充分利用,那些从前很少参与教育活动的成员,不得不参加学术资格的角逐,其结果就是帮助那些主要通过教育建立资本、实现再生产的群体保持相对稀缺的学术资格和在阶级结构中的地位,最终促进整个社会对教育和学术资格的普遍需求,高等教育因此得以持续增长。[13]
“经济再生产。”“经济再生产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其代表人物是鲍尔斯(S.Bowles)和金蒂斯(H.Gintis),其研究目标是通过揭示教育与社会功能性之间的关系来促进社会变革。符应理论(correspondence theory)是“经济再生产”理论的核心。鲍尔斯与金蒂斯非常关注教育与社会经济的对应关系。他们指出,教育系统通过教育的社会关系与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结构性对应,有助于将青年人统合到经济系统中去。教育中的社会关系结构,不仅使学生习惯于劳动场所的纪律,而且还培养他们个人行为的类型、自我表达的方式、自我形象及社会阶级认同这种职业品质的核心要素。[14]“经济再生产理论”认为教育过程中所产生的关系复制了社会中的各种劳动分工和等级分工,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也都复制了社会各阶层结构之间的权力冲突和等级秩序。比如,等级劳动制度中最低的层次强调遵守规则,这一层级的劳动者由强调服从与外部监督的中小学提供;中等层次与师范学院或社区学院相对应;而高级层次则与四年制学院对应。一般来讲,学校与学校之间、各学校内部的各种差异,也反映了学生的家庭背景及其将来可能获得的社会地位。在鲍尔斯、金斯蒂看来,所谓的教育促进社会和人发展的功能,并不是教育与社会之间的本质关系,而只是教育的派生功能,而结构的复制过程则是教育不可避免的“负”功能。
4.种族结构论
权力-冲突理论中较晚的一种观点是,将种族与民族间的歧视和压迫看做是政府相关政策制定、执行的结果。这种理论从上层建筑层面分析种族社会地位的相关问题。麦克·奥弥(Michael Omi)和霍华德·威纳特(Howard Winant)是这一观点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15]事实上,关于种姓问题,韦伯的相关理论就有涉及,包括社会封闭系统中的种族隔离、帕金对社会排斥形态的分析,并举出了种族隔离制度下的黑人或聚居在贫民窟里的少数群体的例子,等等。[16]但是,种族结构论与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的最大不同点是,前者将冲突最终归结于是由经济决定的阶级关系,这种种族结构论更加强调美国的种族主义行为,种族关系正是通过国家机器,即国家法律确定并得以维持。学者就阶级和种族结构之间的比例进行尝试性的勾勒(见图2.1),以此来表示种族因素在整个社会阶层中的地位及影响,从中看出绝大部分有色人种构筑了社会结构底部,说明美国种族因素对整个社会体系构建的影响十分明显。根据种族结构论的观点,白人通过手中掌握的国家机器制造种族不平等,这可以从美国制定的一系列法律中看出。美国枟宪法枠规定,一个黑人拥有的权利只相当于3/5个白人的权利,黑人的各项公民权利被剥夺;1882年著名的枟排华法案枠对华人十年内不准进入美国的规定,都是为了保障白人群体的利益。种族结构论从国家政策角度对种族问题进行分析,重点强调了种族和民族问题,因此,种族和民族的矛盾问题也是冲突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图2.1 阶级与种族结构示意图[17]
注:图中阴影部分代表少数种族,具体精确的比例尚不清楚。
当然,种族问题也是本研究的重心和关键问题,但本研究并不试图强调经济、种族等哪一因素更为重要;相反,只是将这两大因素视为影响美国移民生活的重要内容,尝试从教育角度分析,通过研究教育作为所谓的“社会制衡器”到底发挥了哪些作用、程度如何,以此来探究美国社会所存在的不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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