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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3-03-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黔西南州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首先,经济发展是黔西南州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再次,生态问题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依托。此外,美丽乡村建设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就是通过政府的帮助、支持和引导,培育农村和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在美丽乡村形成各种发展的合力,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达到预期目标。
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原则_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十二五”经济发展专题研究

(一)黔西南州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

首先,经济发展是黔西南州新农村建设的中心。黔西南州落后的总根源在于经济发展薄弱。推进美丽乡村村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重点。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改善自然条件,提高黔西南州的人口素质,吸引和培养人才,才能改善政治和社会条件。为此,应该着重研究黔西南州的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和农村合作组织问题。

其次,人是黔西南州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因素。美丽乡村建设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运用自己的双手创建美好家园。前提是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同时创新人才制度,尽可能地培养、吸引和调动各种人才参与新农村建设。

再次,生态问题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依托。只有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充分利用农业的可再生资源,改善恶劣的自然条件,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并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

最后,改善农民生活是黔西南州新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新农村建设最终要使农民的收入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提高农村的民主管理水平,改善黔西南州农村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状况。

(二)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黔西南以传统农业为主,自然条件恶劣,地理环境封闭,依靠农业自身是很难建设新农村的。同时,工业经济发展基础薄弱,财力有限,工业反哺农业能力较差,以城带乡也有一定困难。

因此,国家要加大对黔西南州的投入力度、支持力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成具有一定水平的新农村发展平台,带动社会各界特别是经济实体的广泛参与。但是,新农村建设也不应该由政府包办代替,不能站在政府和城市的角度来建设新农村。否则,国家财政是难以支撑的,也不符合农村的现实,不利于发挥农民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民是农村和农业的主体,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了解农民的切身需求,发动农民主动参与,组织农民共同建设。

因此,应该辩证地看待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问题。一方面,新农村建设必须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通过“以工哺农、以城带乡”,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政府既是启动者,又是组织者和出资者,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农民既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者,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力军。只有引导农民积极响应、参与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任务才能顺利完成。二者共同构成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此外,美丽乡村建设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就是通过政府的帮助、支持和引导,培育农村和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在美丽乡村形成各种发展的合力,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达到预期目标。

(三)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

首先,与发达地区相比,黔西南州还比较落后,黔西南州各县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甚至一县之内也有着不同的发展态势。因此,因地制宜应该成为黔西南州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的首要原则,不照搬发达地区的建设经验,不强求统一的建设模式。其次,新农村建设应注重长远性,坚持规划优先、分步实施和分类指导,坚持长远目标与渐进发展相结合,避免急功近利行为。再次,注重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相结合,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最后,坚持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相结合,注重基层民主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文化教育事业,转变农民观念,培养新经济时代的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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