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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对和谐民族关系影响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3-03-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西北民族大学 调研组一、阿克塞县概况及民族关系现状(一)阿克塞县概况阿克塞县成立于1954年,地处甘、青、新三省(区)交界处,是甘肃省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是一个以哈萨克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聚居自治县,也是甘肃省唯一的哈萨克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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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 调研组

一、阿克塞县概况及民族关系现状

(一)阿克塞县概况

阿克塞县成立于1954年,地处甘、青、新三省(区)交界处,是甘肃省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是一个以哈萨克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聚居自治县,也是甘肃省唯一的哈萨克族自治县。全县面积3.14万平方公里,辖2乡1镇11个行政村,2011年底全县总人口1.06万人,户籍人口8750人,有哈萨克、汉、回、维吾尔、撒拉、藏、土等11个民族,其中哈萨克族376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1.3%[1](2011年为2016人,占全县总人品35.5%)。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自然根源、认识根源和社会根源: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其内容包含宗教观念、宗教思想、宗教情感的体验;是一种由诸多要素组成的社会实体,其要素包括宗教徒、宗教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思想、宗教行为等;也是人类文化史上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是民族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

阿克塞县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哈萨克族、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等,之外还有一些民族信仰佛教,如汉族、藏族、土族等。其中信仰伊斯兰教的信教群众共有387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6.6%,其中哈萨克族3760人、回族83人、维吾尔族25人、撒拉族11人。全县有宗教活动场所一处,即阿克塞县阿克清真寺,2006年被甘肃省伊斯兰教协会授予“五好”清真寺荣誉称号,是阿克塞县穆斯林群众开展宗教活动的唯一场所。目前,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有教职人员8人,设有县级宗教团体(伊斯兰教协会)一个,委员13人,会长1人,副会长3人,秘书长1人。[3]

(二)阿克塞县的民族关系现状

民族关系,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联系和交往状态,是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受政治制度及社会发展制约和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4]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讲话中指出: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正确的原则、方针和政策措施,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

阿克塞县自1954年建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宗教局加强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四个维护”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相互合作、携手共进创建活动”,“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使民族团结进步成为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形成了不论天南地北、不论什么民族,只要来到阿克塞,就要“说好阿克塞话”,“干好阿克塞事”,“做好阿克塞人”的团结精神,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培养了一批民族地区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使各民族之间在感情上互相信任、生活上互相帮助、风俗习惯上互相尊重、工作上互相学习,不断发展和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形成了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氛围,先后两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县城规划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6]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大力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风俗习惯差异很大、民族意识增强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关系的和谐。

二、在发展过程中宗教和谐对阿克塞县和谐民族关系的影响

宗教是阿克塞县民族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

(一)积极影响

阿克塞县的宗教信仰主体为伊斯兰教。这种主体信仰一种宗教有利于本地区各民族的安定团结、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关系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风尚。其积极影响主要表现:

1.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

近年来,阿克塞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立法、普法、执法三头并举的工作方针,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宗教事务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清真饮食业管理办法》、《宗教场所管理办法》、《清真寺民主管理制度》、《阿克塞县伊斯兰教协会章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使民族宗教活动逐步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同时,结合“五五”普法,在宗教界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信教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尤其是充分发挥乡、村(社区居委会)两级在宗教活动管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确保宗教事务管理的基础稳固,进而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7]

2.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

阿克塞县领导十分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全县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共同”民族工作主题,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开展了“八个一”活动,即:县上主要领导在电视上作一次电视动员讲话;县电视台开办一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聆听一次由甘肃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作的“两个共同”辅导报告:县委统战部开通一个手机短信宣传平台;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全县清真食品市场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组织一次结对帮扶活动;评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编排一台文艺节目。[8]这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和谐。

3.社会调适作用

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对阿克塞县和谐的民族关系起到了积极的调适作用。每个宗教都有其自己的教规、教义、观念、思想和情感,也有自己的信教徒、宗教场所和行为,再加上阿克塞县的主体信仰为伊斯兰教,这种独特的特点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化解本县中存在的一些矛盾,从而对本县的和谐民族关系具有一定的调适作用。

4.具有约束作用

宗教的约束功能不仅是对个体的约束,更是对整体信教群众的约束。每一种宗教有其自己的道德规范,这种道德规范对信仰本宗教的民众具有神圣的特性,从而加强了个体的遵从意识,久而久之成为一种行为习惯。这种行为无论在言行举止中,还是在生活习惯中都有其约束作用。

5.爱国爱教教职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

阿克塞县的领导按照支持和引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深化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培养教育的工作,紧紧抓住做好信教群众工作这个根本,培养了一支爱国爱教的信徒骨干队伍。近年来,把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前提。县领导针对宗教教职人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通过派出去深造、举办培训班、邀请参加有关会议和社会活动、政治上及时安排等方法,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两年来,先后选派5人(次)参加了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县上专门举办了6场(次)培训班对教职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教职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均有所优化,使其由以往60岁以上的占85%到目前60岁以上的占62%,知识层次由以往全部是小学文化程度到目前有2名达到本科学历。[9]在阿克塞县挂牌成立了甘肃省民族宗教人士培训站,进一步提高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提升了政治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其正确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能力有所提升,从而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相处。

(二)消极影响

阿克塞县有11个少数民族,其中除了主体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外,还有一些民族信仰佛教,因此在信仰方面存在差异。另外在思想观念、婚姻观念、风俗习惯上存在一定的差别,使得这些因素影响民族关系的发展。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和其他民族在饮食方面差异很大,比如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排斥“非清真”食品,这与其他民族在饮食方面具有鲜明的差异。民族意识,也是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所谓自己对本民族“优等”想象,使得把其他民族排除在外,加以歧视、隔阂。所以,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各民族相互尊重、民族团结、互相学习,是促进该地区民族关系良好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促进阿克塞县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巩固宗教对民族关系的积极作用,克服其消极影响是阿克塞县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广泛运用文艺作品、影视节目、报刊书籍、新闻宣传等形式以及各类新兴媒体灵活多样地开展宣传教育,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坚决同各种违反国家法律、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做斗争。”

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巩固阿克塞县各族人民大团结,维系民族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是维护这个地区统一和安全,保持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基本前提。因此,阿克塞县这个多民族地区要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各民族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和“两个共同”思想,防止和克服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加强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二)大力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深入持久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是形成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证,是阿克塞县各民族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的保证,也是政治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证,因此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和改变。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要求必须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经济和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因此,阿克塞县领导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促进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和谐相处,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和谐相处,把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巩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成果,规范和整治宗教活动秩序。定期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宗教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维护稳定大局的意识,努力培养一支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根据依法治国的角度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阿克塞县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关乎全县团结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在宗教界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信教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乡、村的宗教事务管理,确保宗教事务管理的基础稳固。

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建设,针对宗教教职人员老龄化、文化程度偏低、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通过特定方式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深入持久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阿克塞县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是形成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证,是全县各民族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上不断前进的保证,也是阿克塞县政治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证,我们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和改变。

(四)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生活方式,是特定地区、民族、宗教中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延续,具有地域性、社会性、敏感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特点,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民族独特的民族特点和形式,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鲜明标志。

阿克塞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县,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语言、服饰、居住、礼仪、丧葬、饮食禁忌、婚姻关系、生活习惯等多个方面,并对自己的风俗习惯有着浓厚的感情,这些风俗习惯直接影响着各民族的生产生活,往往一个民族会把其他民族对自己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与否看作是对自己民族的尊重与不尊重。因此,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是维护阿克塞县民族团结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本地各民族的团结和谐、地区的稳定发展。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实质上是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原则的具体表现,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就要从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出发,从而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总结工作的成功经验做出的科学论断,是我国宗教发展的正确方向。[10]继续发扬爱国宗教团体进行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鼓励和支持爱国宗教团体经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及大型宗教活动等机会,对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他们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自觉性。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项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场所的建设,取缔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所以,阿克塞这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党委、政府和宗教界人士,以及教育界人士以“在政治上团结合作,在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则,引导和教育信教群众拥护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不做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事情。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弘扬宗教中的优秀文化,发扬宗教教义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提倡把宗教文化中的和谐因素发挥到和谐民族关系建设中去,让宗教和谐与民族和谐统一起来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好扎实的基础。

结 语

宗教问题历来是影响民族地区安全与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关键因素。阿克塞县的宗教总体上是和谐的,从而促进了这一地区平等、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但受到宗教信仰、思想观念、民族意识、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影响,仍存在一些不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宗教和谐、发挥宗教与社会的适应面、克服消极影响、巩固积极因素,对维护我国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和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

在新时期,国家和政府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各民族信教群众要尊重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增进各民族互助、和谐的关系在发展过程中应当正视宗教不和谐的原因和现象,积极构建宗教和谐,以宗教和谐促进民族关系的和睦。为此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建构民族关系和谐和睦的社会主义社会。

参考文献:

[1]金炳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通论[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2]金炳镐,龚学增著: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学习纲要[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4.

[3]吴仕民.中国民族理论新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

[4]阿克塞自治县宗教工作基本情况[M].阿克塞自治县宗教局,2013.

[5]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民族团结[J].阿克塞自治县宗教局,2013.

[6]彭时代.宗教信仰与民众信仰的政治价值研究I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

[7]沈桂萍.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与党的民族政策[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8]阿克塞自治县宗教局.阿克塞自治县民族宗教局关于“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维护社会稳定的调研报告[J].2013.

[9]阿克塞自治县宗教局.阿克塞自治县民族宗教局2013年工作总结[J].2013.

[10]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两基”迎国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J].2011.

调研组负责人:贾东海教授

【注释】

[1]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宗教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宗教基本情况》[J],2013年。

[2]彭时代:《宗教信仰与民众信仰的政治价值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年,第5~6页。

[3]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宗教基本情况》[J],2013年。

[4]吴仕民主编:《中国民族理论新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65页。

[5]转引吴仕民主编:《中国民族理论新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273页。

[6]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两基”迎国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J],2011年。

[7]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阿克塞自治县宗教基本情况》[J],2013年。

[8]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县委统战部:《阿克塞自治县县委统战部2013年度工作总结》[J],2013年。

[9]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民族宗教局:《阿克塞自治县宗教基本情况》[J],2013年。

[10]转引金炳镐,龚学增著:《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学习纲要》,第171页,民族出版杜,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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