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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填写要求

时间:2023-03-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填写要求对单位(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时,逐项如实填写“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三)责令改正情况填写要求责令立即改正: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够立即整改完毕的,应当注明责令立即改正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四)移送公安消防机构处理的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文书填写要求_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实用手册

(一)基本信息填写要求

(1)单位(场所)名称: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名称填写,如无工商营业执照,按照“经营人+店名”形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名称填写,如无工商营业执照,按照实际经营人姓名填写。

(3)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号码。

(4)地址:按照实际经营地址填写。

(5)单位性质:按照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性质归类填写。

(6)建筑情况:有多幢建筑的应注明幢数,仅单幢建筑的应注明建筑高度、单位(场所)所在建筑面积及层数。

(7)本次检查性质:区分检查与复查。

(8)复查结论:对应上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如果复查发现新的隐患,另开具一份文书。

(二)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填写要求

(1)对单位(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检查时,逐项如实填写“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2)对居(村)民委员会进行检查时,逐项如实填写“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三)责令改正情况填写要求

(1)责令立即改正: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够立即整改完毕的,应当注明责令立即改正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2)责令限期改正: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需要一定期限方能整改完毕的,应当注明责令限期改正内容,责令当事人在期限内改正。

(四)移送公安消防机构处理的内容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五)备注

检查对象不配合签字及其他特殊情况,在备注栏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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