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太白县总工会
根据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在宝开展〈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宝人办发〔2015〕56号)文件精神,我们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此项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企业贯彻落实《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作了深入调研,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底统计数据显示,全县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17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1家,共有工会会员8209人,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的企业140家,覆盖职工7004人。截止2014年建会企业建立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企业140家,建制率达80%。自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探索适合我县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路径,全力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县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前进中完善,取得了重要进展。
二、我县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实行厂务公开是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的重要举措
调研组深入国有重点企业和非公企业,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太白林业局、宝鸡京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就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等民主管理工作展开调研。调研结果显示国有企业组建工会以后,都配备了专职工会主席和专职工会干部,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均为兼职。凡是工会组织健全的企业,都充分发挥了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工会组织结合企业实际,修改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征集职工合理化意见建议,定期公布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职工关心的保险福利、劳动合同、评优选模、企业重大事项、重要规章制度和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定期进行公开,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或通过。
(二)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反映职工利益的有效途径
调研中,国有企业厂务公开的主要做法,首先是利用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健全和逐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从制度上规范运作程序,按要求抓好职代会职权的落实。一是抓好决策权,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厂务公开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经职代会审议决定或通过。二是用好知情权,在企业改革重大事项,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企业发展前景、趋势、难点、热点都通过厂务公开的形式,让职工知情。三是扩大参与权。企业改革、绩效考核等方案,都通过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形式让员工参与。把与广大职工关心的生产经营问题以及关系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使员工通过职代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其次是在公开的形式上,除职代会这一主要载体之外,日常形式以公开专栏、公司党政联席会、日常例会、生产调度会等工作会结合,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披露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生产动态、干部聘任、绩效考核、物资采购等信息,确保职工对企业状况知情、对战略方向了解。利用员工提案收集和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渠道,广泛征集员工对厂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让员工最大限度地知情参政。第三是在公开的内容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紧紧围绕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企业管理的难点问题、廉政建设的重点内容进行公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深化、细化公开内容,使厂务公开既符合上级的要求,又满足职工的愿望。
调研中,我们发现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都是兼职,有的是办公室主任,有的是车间主任兼财务工作、兼工会主席,日常工作很忙,车间工人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上班在车间,下班就回家,很少了解到企业的有关信息,组织起来召开职代会和职工大会很难。企业利用厂务公开栏把职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如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职工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资收入、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员工福利、公司各项改革方案、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公司招聘人员方案及结果等情况公开,确保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三)实行厂务公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劳动报酬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核心所在。2014年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确定的重点工资集体协商企业,通过协商整体上工资增长幅度为8%~15%。如宝鸡京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工会方和行政方协商职工最低工资达到1800元,比2013年增加300元;并率先在全县非公企业中实现工龄工资每年递增法(即在公司上班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30元。);加班为5元/小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为支付100%、200%的工资报酬;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按合同执行,人均工资达到2680元,留住了员工。陕西太白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育、用、留四个方面的工作,打好人才攻坚战,每年工资增长幅度在8%以上,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并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补充,所有员工均可享受带薪的婚假、产假及丧假待遇,目前企业效益稳步增长,职工人均工资达到2500元。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保障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实现企业与职工和谐稳定双赢的目标。
(四)非公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形式呈多样化
我县建会非公有制企业170家, 136家企业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80%。还有20%没有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的中小微企业,这部分企业正积极探索其它形式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比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召开职工议事会、职工座谈会、生产经营月会、安全月会、联席会议、企业情况发布会等各种会议;设立固定的、多种类型的厂、车间公开栏;企业内部信息网络、企业报刊、广播、黑板报等便于职工知晓的其他形式。调查中我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工会主席都是老板任命的,职工流动性大,组织召开职代会难度大,职工考勤、工资、奖励处罚、合作社重大事项等只有通过黑板报公布。由此看来,厂务公开栏和各种会议是当前非公企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
(五)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我县在推行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建制率逐年提高。2014年底企业建会是176家,建立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企业分别是140家,建制率是80 %。二是建会企业开展三个合同签订达到85%。三是规范化工会组织覆盖面达到10.7%。自2010年以来太金公司、京龙钨钼公司、太白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基层工会被市总工会授予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被授予陕西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企业与职工发生矛盾而引起的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实现了企业和职工互利互惠,和谐双羸。
三、主要问题
我县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发展态势整体上是好的,也有新的突破和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但通过调研发现在实际操作和具体实施上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够高
企业主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们的思想认识和观念态度对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通过调研发现大多数非公企业认为,企业赢利在企业发展的各项事务中是第一位的,是企业主所关心的首要问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不能与企业赢利相冲突的,担心公开多了会限制自己的权利,影响决策的实施效能,认为企业没有必要再下气力搞厂务公开。一些职工在企业改制后存在着雇佣观念,认为公开与己无关。也有部分职工群众只关心直接涉及自身权益内容的公开,不关心企业重大决策的公开,从而造成某些公开流于形式、缺乏实效。
(二)部分中小微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不高
由于部分非公企业行业特殊、效益差、人数少、员工流动大,有的企业是季节性用工,老板只要按月发放工资,实行民主管理多此一举,不支持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离上级推动企事业单位实现厂务公开全覆盖的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制率低,作用发挥不理想
在非公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选举产生了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多数企业没有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代表在职工董事会、监事会中缺少话语权,作用发挥不够好。
四、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统一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企业负责人更要认识到厂务公开工作对企业发展、职工稳定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企业领导与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是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二是完善机制。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履职尽责,加强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强化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级纪检、人大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不流于形式。
四是激励措施。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上对领导,下对职工,既要站在企业发展的层面,又要维护职工利益,如何履行好工会组织的职能,是摆在每个基层工会主席面前的重要课题。因此,选配好工会主席至关重要,关心关爱工会主席也极其重要,建议可以对基层工会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或对工会主席给予适当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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