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市总工会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新形势下,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要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这是做好当前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所在,也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新疆是个多民族居住的地区,也是多元文化共存的地区,要实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阜康市总工会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下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以“服务”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
阜康市总工会现有编制6人,目前在职在编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9人,全市下辖6个街道(镇)总工会,3个乡工会联合会,10个行业工会联合会,全市工会会员25823名,入会率达95%。
阜康市总工会工作始终有一条清晰的主线——服务党的中心工作,服务职工群众需求,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在服务中确立工会组织的地位,在服务中突出工会组织的宗旨,在服务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这是阜康市工会工作实现“有为”与“有位”良性循环的秘诀。
为各族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着力打造和谐、关爱、便利服务平台,为“和谐阜康”建设展示工会组织的新作为,在新疆这个多民族大家庭环境中,以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为抓手,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阜康市工运事业发展,保障各族职工合法权益,成为总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服务职工权益保障 促进民族团结
(一)依法维权,营造各民族职工和谐生活的社会环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法律法规在企业中贯彻实施是工会的基本职责,阜康市总工会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从基础权益保障做起,聘请3名从事多年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专业律师为工会法律援助调解员,对各族职工进行依法维权,调节矛盾纠纷189起,其中少数民族职工纠纷30余起,阻止非正常上访19次,组织各基层工会成立信息员100余人,少数民族占40%。收集各类信息,了解各民族职工动态,推动维权服务全面发展,坚决为职工提供一个依法维权,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职工提供基础保障
阜康市总工会坚持每月下企业,对企业厂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厂务公开建制率达95%,公开率达92%,其中国有企业公开率达100%,非公有制公开率达92%。为加大基层工会组织的职代会建制率,规范民主管理工作程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邀约月活动,在全市19个基层工会联合会中确定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广泛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培训工作,续签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各区域、行业新增、变更的企业共46家,确保职工最基础的工资权益得以保障。
(三)法制培训,强化各族职工维权意识
阜康市总工会每年举办2期工会知识培训,参训人员5300余人次,少数民族1100余人次;每年组织开展4次大规模“普法”活动,将《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条文深入到基层工会干事业务观念中,提高工会工作者业务水平、勇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也在培训、宣传过程中增强各族职工维权意识,为更好的服务职工维权工作奠定基础。
(四)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促进各族职工技术交流,提高职工技能水平
在全市各企业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参与职工10488人,少数民族职工3000余人,占参与职工的33%,同时开展以“安康杯”竞赛为主题的各类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每年选树企业示范点,在竞赛、比武过程中促进各族职工的技术交流。
二、服务困难 改善民生 促进民族团结
(一)整合资源,帮助困难职工,为少数民族同胞送温暖
工会是职工之家,是困难服务中心,在需要帮助的各族职工面前,阜康市总工会以“第一责任人”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抓住职工群众急需解决的现实困难和涉及发展的长远问题,深入调查了解,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四季送温暖活动把“输血”和“造血”功能结合起来,把物质帮扶和政策帮扶、精神帮扶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地帮助少数民族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扶贫帮困、金秋助学、再就业扶持、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等帮扶服务,使送温暖工程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常态化。
(二)精准帮扶,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氛围
了解和掌握了困难职工群体的数量、构成和分布情况,以户为单位建立职工台账,做到“一户一册”,对每户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做到“六清”:即家庭成员清、家庭住址清、家庭收入清、困难原因清、子女就学(就业)清、思想状况清,及时掌握少数民族困难职工家庭的相关情况以及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困难职工的数量、致困原因和利益需求,派少数民族工会干部走访入户困难少数民族职工家中,有针对性地制定送温暖方案,并对困难职工信息进行动态化管理,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的全覆盖。每年提供30余万元困难帮扶资金,解决近300名困难少数民族职工民生问题,为争取和凝聚人心,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工会职能的作用,作出了工会应有的贡献。
(三)表彰、宣传民族团结模范,模范引领团结
以民族团结教育月为契机,召开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共居共学共乐”座谈会,对“民族团结三好学生”每人发放600元慰问金;组织民族团结模范进企业宣讲,深化了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教育,筑牢了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
(四)节日慰问,关怀少数民族职工
每年少数民族重大节日,由工会书记、主席带队给少数民族职工送慰问品;深入少数民族多的企业,为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群众送去夏日的清凉,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据统计2010年至2015年夏送清凉共送去价值5万元的慰问品,其中少数民族职工占50%左右;每年春节慰问困难职工250余人,慰问金累计20余万元,其中少数民族职工占50%,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服务职工精神文化建设 促进民族团结
(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企业、进工地、进车间、进班组
建立宣讲员队伍,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去极端化宣讲活动,每季度组织宣讲员下基层、进企业开展大型宣讲活动,每次听取宣讲人数达1500余人,以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同胞劳模事迹、“去极端化”等为主要内容,宣传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责任,只有各民族互相合作、互相支持,才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持续不断的宣传提高职工民族团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二)开展民族特色慰问演出,促进民族文化交融
利用闲时或节庆期间,协调民族歌舞团演员,深入企业、车间一线进行慰问演出,旨在搭建工会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能力和工会“去极端化”工作制度化、法制化的水平。
(三)民族团结教育,统一思想
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开展了工会系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加强“一反两讲”“去极端化”宣传,为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教育,筑牢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工作从孩子抓起,与阜康市一中、四中和职业中专开展“共居、共学、共乐”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让每位青少年都要自觉把个人理想和追求同国家前途、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使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思想深深扎根于青少年的心灵深处。
四、深入开展“去极端化” 维护民族团结
(一)组织职工“签约”,抵制极端思想
阜康市总工会在“去极端化”活动中,大力开展以“签约”“签承诺书”等多种形式抵制宗教极端主义,与全市建会企业签订《民族团结公约》517份,13540名职工参与“去极端化”签名承诺活动。
(二)结合“访惠聚”工作,着重对辖区内两个寺院开展“十进寺”活动
用正信思想和科学知识挤压宗教极端思想,做到宣传进寺院、文化进寺院、宣讲进寺院、关爱进寺院、视频监控进寺院等。为两个清真寺各购置书柜,购买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相关书籍各1000余本,制作“去极端化”、民族团结方面的宣传版面,在两个清真寺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协助两个清真寺创建“双五好”宗教场所。提高信教群众文化素质,确保宗教活动合法、有序、安全。
(三)用科学的方法对待“去极端化”工作,引导各民族职工树立民族团结理念
阜康市总工会把学习运用“五把钥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五把钥匙”贯彻到“去极端化”工作中,即: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在全市各族职工中开展“自觉抵制‘三非’渗透,自觉做‘三好’职工”活动,评选出“民族团结的好职工、正确教育子女的好家长、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牢固树立各族职工“三个离不开”思想,定期组织各族职工、干部在社区、企业等地开设“去极端化”大讲堂,通过各族群众讲变化、党员干部讲政策、宗教人士讲教义等方面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崇尚健康科学的现代生活理念及方式。
阜康市总工会以造福职工为宗旨,以服务职工为手段,不断引导各民族职工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强文化认同、增进感情交流,坚定不移地巩固职工民族团结思想基础,脚踏实地做好服务各族职工工作,最大限度地将各族职工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