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资源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引入民主管理,鼓励公众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节水的积极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公众参与和内在激励机制,使节水成为全社会自觉的长效行为,是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的配套制度有节水宣传制度、节水信息公开与听证制度、用水自我管理与监督制度。
1.建立节水宣传制度
为强化执行节水制度,工作重点是出台《南昌市节水宣传教育管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大力宣传节水意义,节水法律法规和政策,节水知识和节水经验。通过学校教育和公众教育途径普及节水教育,提高节水意识。加强学校对节约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的文化观念和价值的教育和传播。在大众宣传教育方面,要通过大众传播途径,向公众灌输节水意识、节约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形成一种有利于节约用水、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氛围。通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水工作,配合制定《南昌市民节水行为规范》,《农田灌溉节水公约》,《校园节水公约》等规范和制度,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文明小区评比活动,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文明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深入开展在生产、生活中构建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在生活、生产过程中形成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
2.建立节水信息公开与听证制度
工作重点是强化执行《南昌市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对涉水事务和建设项目规划等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水价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和吸收公众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好各有关用水户之间的合法权益,对于规划直接涉及到公众利益的,可以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有关民众对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意见,体现论证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鼓励用水者组织,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充分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培育和发展用水者组织,参与用水权、水量的分配、管理和监督,以及水价的制定和实施,充分调动广大用水户参与水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促进节水的社会化。
3.用水自我管理与监督制度
工作重点是适时出台《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积极组织和引导建立农民用水者协会,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的运作,引导用水户通过用水合作组织对用水、交费、工程维护进行自主管理,逐步建立用水户自主管理与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出台《节水自我监督奖励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向节水管理部门或者节水执法部门举报浪费用水行为,并对举报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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