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11月的移动互联网博览会,易观国际集团懂事长于扬首次提出“互联网+”理念。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发了出版业对“互联网+出版”深入探索的热潮。
学界对“互联网+出版”的讨论,一般是从传统出版面临的困境出发,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而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陆昱则从新事物所面临的挑战角度,提出了发展“互联网+出版”的所面临的问题,观点虽然不算新颖,但是梳理较为系统,涵盖了目前大部分学者的观点:第一,消费者习惯了免费午餐之后,往往抵触有偿阅读和有偿下载;第二,现行严格冗杂的审批程序往往耽误互联网出版机构抢占市场宝贵的时间;第三,读者对纸质出版物的习惯依赖加重了互联网出版作品的推广难度;第四,出版机构不能在内容上尽快适应;第五,互联网版权侵犯行为从根本上制约了我国互联网出版业的健康发展;第六,具有敏锐的政治敏感性、过硬的互联网技术和扎实的出版业从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不能适应互联网出版业对人才的需求;第七,互联网出版物出现的“阅读器江湖混战”局面造成行业标准的混乱,浪费了研发资源,而且让用户出现选择性头痛,常常由于阅读器下载或使用不便放弃钟爱的阅读内容。[5]
就“互联网+出版”的发展对策而言,福建人民出版社李建周提出:“互联网+”时代,出版编辑要以读者为中心。出版编辑在研发数字出版产品时必须以读者的体验至上为指导原则,专注于读者的需求,跟随读者的脚步,在全渠道、全媒体为读者提供好的体验。用户体验的打造,要贯穿数字出版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特别是在用户使用数字出版产品的各个环节,都要自始至终地考虑用户的感受,以“用户体验至上”为指导原则。出版编辑在数字产品研发过程中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品上线后还需要收集用读者反馈信息来进行产品的升级或改版。[6]
中国人民大学匡文波、童文杰提出:“互联网+”是出版行业的互联网化创新,首要解决的问题是行业发展理念的创新,理念创新才能带动商业模式和价值观的创新,出版产业必须适应时代特性,用互联网思维指导出版产业的服务理念,实现内容、渠道、平台、经营模式与管理等方面全面创新,实现出版产业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的一体化。理念创新主要包括用户思维、产品思维、数据思维、整合思维、草根思维等。“互联网+出版”能够成功,关键在于能否找到合适的赢利模式。[7]
山东大学谢誉元、冯炜提出:互联网已全面渗透到产业链初始的作品创作者→出版商(传统/数字)→内容集成商→通信运营商→电子阅读器生产商的各环节,对于出版来说,其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工具,而是变革发展模式和推进全面升级转型的结构性力量。“互联网+”战略依仗的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促进整个出版产业链转型升级,为出版业现阶段融合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出版业重新起航注入一针强心剂,出版业要利用优质内容资源和政策优势,不断延伸产业链,进行跨地区、跨媒介、跨行业多元经营,利用全媒体开展多渠道营销。[8]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陆昱提出了理顺互联网管理体制、制定互联网出版业统一的行业标准、推进互联网出版业技术创新、加大对互联网出版业的扶持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版权保护措施、重视互联网出版立法工作、加强互联网出版人才培养等建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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