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银川市共出台了《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导致信访问题发生的问责办法(试行)》《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信行为问责办法(试行)》《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勤俭节约规定行为问责办法》《银川市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13个系列问责办法,抓早抓小,织密制度“笼子”。
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派出所对群众报警未认真审核受理,使违法行为得逞,所长和教导员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免职处分;贺兰县土地局一名工作人员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不建档,遗失资料,使政府部门蒙受损失,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012年以来,银川市查处不勤政问题200多起,200多人被处分。
2012年以来,银川市针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多有问责之事,鲜有问责之法”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占职不担责、领薪不用心、做事不顶事”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相继出台了13个问责制度,囊括了50个方面305种行为,特别是将能救助而不救助、能见义勇为而不为等道德失范行为纳入问责范围,构建起较为完善的问责制度体系。
近五年来,全市共问责224个单位、2300余人。对“拆迁补偿造假引上访”的金凤区良田镇6名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对因不作为、乱作为导致行政败诉的16名干部和工作中有不当行为、道德失范的15名公职人员予以问责。
银川市还建立了“分级”“分期”约谈机制,市委书记与部门“一把手”约谈,部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逐级约谈。同时,在干部的“履新期”“调整期”有针对性地分期约谈,对干部预警纠错。五年来,共约谈1900余人次、诫勉谈话450余人次、函询210余件次,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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