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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类与记录类

时间:2023-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历史原因,演示类叙述至今没有得到叙述学界足够的注意。而人类四万年前才开始有岩画,五千年前才开始有文字,用这些媒介表现的“记录类叙述”,在历史上是晚出的。这个重大缺漏应当尽早弥补,广义叙述学势必着重探讨这一叙述大类。记录叙述,根本的时间方式是记述过去的事件。正因为如此,现代媒介造成了一个非常令人恼火的叙述学混乱:现代媒介使演示叙述与记录叙述趋于同质。
演示类与记录类_广义叙述学

演示类叙述,即用身体、实物等作符号媒介的叙述,是人类最古老的叙述方式,戏剧是其最典型的体裁。其变体如影视、电子游戏等,已经成为当代最主要的叙述门类。演示叙述有“展示”“即兴”“观者参与”“非特制媒介”等特点,与其他两大类叙述(记录叙述和心像叙述)很不相同。所有这些问题,必须从容仔细讨论。由于历史原因,演示类叙述至今没有得到叙述学界足够的注意。本章的讨论,如果引发争议,也是可以意料的。

人类的“叙述史”,与人类的诞生同时开始:凡是有人,就会用身体,用言语,用实物演示故事,它们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而人类四万年前才开始有岩画,五千年前才开始有文字,用这些媒介表现的“记录类叙述”,在历史上是晚出的。至今各地的部落,可能没有书写、绘画等记录叙述,却必定有歌舞表演等演示叙述。

现当代叙述学发展得相当成熟,却至今没有人系统地研究演示叙述,这里有理论误区,更有现代文化共同的“重文传统”造成的缺憾。[1]某些叙述学家也讨论戏剧叙述,但他们的研究对象实际上是剧本,对以表演为基点的演示叙述关心者不多,[2]各种无须剧本的演示叙述则很少在叙述学中讨论。这个重大缺漏应当尽早弥补,广义叙述学势必着重探讨这一叙述大类。

上一章已经讨论过,所有的叙述,可以按其媒介构成的品质分成三大类:记录类叙述、演示类叙述、意动叙述。分辨这三类叙述的不同点,直接关系到我们如何理解各类叙述的本质。

演示类叙述,是用“现成的”的媒介手段讲述故事的符号文本,可以用于演示的媒介种类有身体、言语、物件、音乐、音响、图像、光影等。演示叙述种类极多,最大一类是“表演型”的表演,如戏剧、舞蹈、歌唱、演奏、魔术、展览、演讲、口述、沙盘推演、仪式等。演示叙述也包括“竞赛型”的叙述,即为求得胜、赢而举行的比赛、赌博、决斗等;也包括各种“游戏型”叙述,即无目的,或只有虚拟目的(例如快乐,例如得分等)的游戏与电子游戏等。

表演型的叙述比较容易理解,它们都在演示一个故事。后两类,竞赛和游戏,看起来似乎不太像讲故事,但是表演、竞赛、游戏都适合本书对叙述的底线定义“文本再现卷入人物的事件,并可以被理解为具有意义和时间向度”,因此都是广义叙述学不得不研究的对象,它们是再现“卷入人物的变化”的符号文本,也是在叙述事件。它们并非直接面对生活经验,而是类似戏剧那样演出一个情节。[3]从仪式、戏剧,到足球比赛,到电子游戏,都落在一定叙述框架中的文本,其情节有控制地按一定方式展开:它们不是打架、战争那样“本来状态”的生活经验,而是媒介替代再现。虽然其媒介(人的身体、手中的武器)几乎与真实经验中的身体与武器相同,但是媒介化的再现与经验有本体性的不同。

人类文明中的叙述数量极大,演示类叙述的特点必须与其他叙述大类对比,才得以彰显。叙述的第一个大类是记录叙述,这种叙述文本媒介可存留给后人检阅。其主要样式有“纪实型”叙述(历史、日记、报告、新闻、纪实型图像等),和“虚构型”叙述(叙述诗、小说、剧本、连环画)等等。所有这些记录性文本,有以下共同点:

1.记录类叙述的文本可以(不一定由同一作者)再三加工,例如文字的润色推敲,图画的添色加彩,雕塑的琢磨等;

2.记录类叙述的媒介适合于长期保存,因此能让此后的接收者反复读取;

3.接收者读到的记录叙述文本,其叙述行为发生在过去,而记录的事件则发生在“过去的过去”,历史是典型例子。

记录叙述,根本的时间方式是记述过去的事件。像小说这样的“虚构型”记录叙述,其叙述行为也是虚构的一部分,因此叙述行为可以发生在“任意”的虚构时间(例如将来),但其被叙述的事件必定发生于相对于该叙述时间的过去。例如未来小说,讲述的是未来的过去。剧本经常作为文学体裁来读,这是戏剧的演出性质被悬搁,因此剧本不具有展示、即兴等演示类叙述的特点。与记录类叙述正成对比,演示类叙述具有以下三个相反的特点:

1.叙述文本(哪怕是古装戏那样讲述“过去”的故事)当场展开,当场接收。可以事先排练准备,但是当场演出之后,不可能再加工。

2.其文本不保存,演示已经当场完成,在下一刻文本可以消失,无须让不在场的接收者反复读取。

3.正由于此,演示叙述的最大时间特点是再现方式上的(即与“故事内容时间”无关的)现在进行时——此刻发生,意义在场实现。

由于记录类与演示类叙述如此重大的差别,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坚持认为希腊史诗是“叙述”(diegesis),而希腊悲剧是“模仿”(mimesis)。西方叙述学界至今对“演示叙述”这个概念感到犹豫,他们认为叙述“不言而喻的时间性”是过去向度,戏剧不能示文。普林斯在《叙述学辞典》中的定义犹豫再三,煞费苦心,本书“导论”中已经讨论过。在此书1988年版中,他对叙述定义特地做了一个补充说明,强调指出戏剧表现是台上“正在发生的”,因此不是叙述。[4]从叙述中排除戏剧,也就是排除了所有的演示类叙述。

这两类叙述的时间性差异,遇到一个大难题:在现代摄影与电子媒介发展起来后,各类型演示经常被胶卷、磁带、电子设备记录下来。录下的音乐,拍摄后的戏剧或影视,或是录音后的口述故事,时间形态出现了变化:它们明显地已经被加工成记录下来的叙述。因此,一张DVD与一本书,时间性就非常相似,都是供后来者读取的某种记录。上文中所说的演示叙述的几个特点,此时几乎都被推翻:

首先,原先演示叙述没有事后加工,而录音或录像可以事后加工,电影则完全靠“后期加工”才成形;

其次,演示叙述媒介不能存留,而新媒介就是为了长期保存而发明的;

最后,被现代技术录下的文本,唯一的接收方式就是让不在“此地此刻”的接收者事后读取。

正因为如此,现代媒介造成了一个非常令人恼火的叙述学混乱:现代媒介使演示叙述与记录叙述趋于同质。有的叙述研究者甚至转而认为:电影本质上不同于戏剧,而与小说属于同一类。[5]但是,“新媒介”是人类文化中刚发生一百多年的现象,不是人类文化的常态。新媒介承载的演示叙述,本质依然是演示叙述,只是添加了存储功能。录下的演示叙述,其叙述的“此地此刻”本质实际上没有变:哪怕被叙述的故事是过去的,哪怕叙述行为也已经过去,叙述行为与叙述文本的关联,依然是同时的。例如一段抗日战争的(记录或故事)影片,事件是过去的,胶卷有事后重印读取功能,但是拍摄却是在事件发生(纪录片)或表演(故事片)的“此地此刻”进行的。这与描写抗日战争的记录叙述(例如一部文字或图片的《抗战史》,或一部描写抗战的小说)的“过去的过去”时间性有根本的不同,这点不可不察。

正因如此,接收者在读取这些“记录演示类叙述”时,直觉上依然认为文本正在展开,情节正在发生,而不是已经成为旧事记录。电影学家拉菲提出:“电影中的一切都处于现在时。”[6]麦茨进一步指出这种现在时的原因是:“观众总是将运动作为‘现时的’来感知。”[7]影视画面的连续动作,给接收者的印象是“过程正在进行”。由于这两个原因(影视的叙述时间是被叙述的“此刻此处”,而读取时有正在进行的直觉“现场感”)新媒介存储的演示叙述,其“时间性”本质上依然是现时的。[8]

因此,本书开头提出的演示叙述的定义,应当修改一下,以说明现代新媒介造成的局面:演示叙述,是用身体-实物媒介手段讲述故事的符号文本,它的最基本特点是,面对演示叙述文本可以被接收者视为“此时此刻”展开,它不一定(虽然可以用特殊媒介录下)存留给此后的接收者读取;与之相反的是,记录叙述肯定是在“彼时彼刻”讲述,而且肯定是留给后来的接收者读取。

心像叙述(包括梦、白日梦、幻觉、错觉),与记录叙述演示叙述都不同,非常特殊。心像叙述与演示叙述的共同点是现时性:例如梦叙述只能在此时此刻接收(所以做梦经常“如看戏”);而两者最大的不同,在于演示叙述的参与者有非常大的控制权,而梦者几乎完全被动,无法控制梦叙述的进程。由于其媒介独特,不太容易与演示类和记录类搅混,所以本书放在下一章单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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