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叙述,是叙述作为符号表意担负应有的社会作用之关键一环:没有二次叙述,叙述作为传达就不能成立。作为一个必需的传达环节,二次叙述还极大地丰富了人类的文化表意活动。
首先,二次叙述使符号文本意义播散,使发送者意向不至于扼杀解释的自由度。这种意义播散,在“对应式”与“还原式”中极为有限,而在“妥协式”与“创造式”中丰富了文化表意:文本变成开放式的,意义多元而且催动无限衍义。文本发出者的“意图定点”[16],往往是为了得到确定解释,但是这种意向很难实现,因为二次叙述采用的方式实际上无法控制:哪怕对纪实型叙述文本,接收者依然可以拒绝作对应式二次叙述。
意义不确定性,是叙述文本在人类文化中存在的本质方式,本书导论在谈到叙述为什么必须“卷入人物”时强调了这一点。一书导论中引过社会学家布鲁纳的讨论:“有两种认知功能,两种思维方式,为了整理经验,建构现实,说服对方,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论述(arguments)试图说服人相信一个‘真相’,叙述(stories)试图说服人接受一个‘似真’(lifelikeliness)。”[17]布鲁纳的这个区分非常重要,它使叙述文本摆脱了讲述“真相”的不可能的任务(因为经验世界的事件中并无确定的意义-价值观),而让叙述发挥其善于引导似真的长处:讲述人物在变化中的命运,会引发接收者的同情。由此,二次叙述就不纯粹是技术性的,而常是情感-道德性的,由二次叙述及其延伸造成的意义播散,成就了叙述的社会功能。
其次,二次叙述是解读多媒介叙述之必需,当文本通过一系列媒介传播时,媒介之间很容易出现“各言其事”而不协调的情况,多媒介符号文本,在信息接收者头脑中要做最后的拼合:此时各种媒介表意不一定对应,接收者不得不对各媒介传送的意义分别进行解释,然后综合起来。例如戏剧中说话与表情不一致,歌曲的词与曲调不一致,音乐的曲调与标题不一致,电影的画面与语言不一致,这时候根据哪个媒介的信息决定解释,就成了需要斟酌的事。
在多媒介文本中,经常有一个媒介是在意义上定调,否则当媒介信息之间发生冲突,解释者就会失去综合解读的凭据。此时,何者为意义“定调媒介”,往往是由体裁的文化程式决定的,并不取决于此媒介的“重要性”,而是取决于此媒介传达的文本清晰程度,用麦克卢汉的术语,取决于媒介的“热度”。例如一幅画的意义,往往靠标题这样的副文本;一首乐曲的意义,往往靠歌词,因为标题与歌词是意义比较清晰的文字,它们常常成为多媒介文本的“定调媒介”。[18]
此时的二次叙述,就不能纯粹技术性地还原文本,因为文本本身并没有指明不同媒介之间的意义从属关系。二次叙述根据文化沿承的体裁惯例,在若干媒介的不同信息之间重新整理,把某些媒介的信息视为主导性的,其余媒介的信息是辅助性的,或是反衬性的。
而且,只有二次叙述才使叙述成为艺术,成为人性的存在方式。艺术的本质在重读中才能显现。巴尔特说重读是在对抗商业社会的意识形态,“重读不再是消费,而是游戏(这游戏是差异的回返通道)……其欲获得者,非实在的文,乃一复数的文”。[19]游戏阅读,即创作式二次叙述,是让叙述文本实现其艺术性的唯一途径。
对二次叙述文本进行延伸(评论关于文本的讨论),效果与重读相仿,是文化性二次叙述。对于比较难于“重读”的叙述文本,对于文本意义不清晰的的比赛、游戏、梦境,评论与讨论是更经常采用的重读办法。通过重读或回顾进行的二次叙述重复,达到一定程度,就形成了所谓“熟能生爱”;群体性的重复二次叙述,即评论、批评、争辩、赞美,其足够数量的积累,能把某一部作品推上意义无限丰富的“经典”地位。
没有二次叙述,以上列举的各种文本的文化地位变异就不可能出现,人类文化就不可能以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样式出现。二次叙述对文化的塑形作用,文化的人二次叙述能力的演变,是广义叙述学的重要课题。
【注释】
[1]W David Hall,Paul Ricoeur and Poetic Interrative,The Tension Between Love&Justice,Albany: SUNY Press,2007,p.56.
[2]“(Narrativity is)not a quality inhering in a text,but rather an attribute imposed on the text by the reader who interpretes the text as narrative,thus narrativising the text”,Monika Fludenick,“Natural Narratology and Cognitive Parameters”,in David Herman(ed),Narrative Theory and the Cognitive Sciences,Stanford:CSLT Publications,2003,p.244.
[3]赫施在《解释的有效性》中则提出,要“保卫作者”。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提出“本文含义(meaning)始终未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含义的意义(significance)”这句话中。含义指的是“作者用一系列符号所要表达的事物中”存在的那种东西,而意义则是指“含义与某个人,某个系统,某个情境或某个完全任意事物之中关系”。赫施著,《解释的有效性》,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3页,第268页。
[4]Iser根据Ingarden的图式提出的现象学模型。认为隐含读者是“文本结构期待的读者”,预期的阅读和解释。既不是具体读者,也不是抽象概念。隐含读者是文本呼唤出来的,因此是邀请结构(inviting structures)形成的“反应网络”(network of response)。
[5]Stanley Eugene Fish,Is There a Text in this Class?:The Authority of Interpretive Communities,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0,p.56.
[6]乔纳森·卡勒:《结构主义诗学》,盛宁译,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年版。盛宁把naturalization译成“归化”,相当传神。
[7]Jan Alber,Henrik Nelson,Stefan Iverson,and Brian Richardson,“Unnatural Narration,Unnatural Narratology:Beyond Mimetic Model”,Narrative,May 2010。中译文见《叙述》第三辑,2011年,第3~26页。
[8]阿瑟·阿萨·伯格:《通俗文化、媒介和日常生活中的叙述》,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页。
[9]赫尔曼:《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
[10]Jan Alber,“Impossible Storyworlds——And What to Do with Them”,Storyworlds:A Journal of Narrative Studies,Vol I,2009,pp.79-96.
[11]王长才:《阿兰·罗伯-格里耶小说叙述话语研究》,巴蜀书社,2009年版,第93~96页。把Denarration译成“叙述改辙”,我个人觉得非常妥帖,比其他人用的“消解叙述”明白。但是本书最后决定译为“另叙述”更为清晰。
[12]例如马原的中篇小说《虚构》,主人公“我”在一个麻风病区待了三天,出来后发现依然是进去的当天。
[13]Stuart Hall,Culture,Media,Language:Working Papers in Culture Studies,London:Hutchenson,1972,pp.128-138.
[14]参见拙作《符号学》第四章第四节“无限衍义”,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版,第98~104页。
[15]弗洛伊德:《梦的解析》,国际文化出版社,1998年版,第156页。此书第四章题为“梦的改装”。
[16]关于“意图定点”,请参见拙作《符号学》第八章第六节,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版,第69页。
[17]Jerome Brunner,Actual Mind,PossibleWorlds,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6,p.30.
[18]参见拙作《符号学》,第五章第三节“多媒介文本的联合解码”,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31页。
[19]罗兰·巴尔特:《S/Z》,屠友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77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