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回族积极开拓新的商业领域,凡与其生活习俗不相抵触者,均从事经营,其经营领域几乎拓展到商业的各个部门,初步形成了具有近代色彩的工商业。随着外国商品大量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在西安、兰州、迪化(乌鲁木齐)等大城市,部分回族珠宝商在积累了财富后,转而投资于皮革、颜料、轻纺等行业而成为民族工商业者。近代工业的发展使搪瓷、铝制品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从而威胁着回族传统的铜锡业的存在,迫使某些回族商人从事与之相邻的五金业的经营。随着西药在全国城市的普及,回族的传统医药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不少精明的回族医药商人,纷纷扩大药品经营种类,或兼营西药,或干脆转而以出售西药为主。绸布业中,许多店铺也都开始经销洋布、呢绒等商品。而经营传统炒货业的回族商人在民国中后期也兼营卷烟、火柴等。居于城镇的回族不仅继续经营与本民族生活习俗相关的饮食、牛羊、皮革等行业,民国中期以后,回族经营的行业已延及与本民族生活习俗无关的大多数新兴行业,如棉纱、纸张、煤炭、电料、五金、轮船、钱庄乃至石油等行业[26]。此外,在全国其他地方的回族商人甚至将商业触角深入文化新闻事业领域[27],这对甘宁青地区的回族也产生了相应的影响。在宁夏的银川、吴忠、同心等地,有不少回族大商号,如吴忠的天成和、义顺源、福顺安、振兴永、宣德堂、兴盛魁等,在整个西北商业界也颇有名气,就经验范围来看,有日用百货、金银首饰等。这种现象的出现,表明善于经商的回族商人并不总是拘泥于传统观念的束缚。
民国时期回族商业活动突破了传统商业的经营范围,已拓展到百货、印刷、书报、文化娱乐、西药、浴池、花纱、五金、电料、建材、煤炭、油料、近代交通运输、金融、纺织、化工、外贸等新的商业领域,基本上形成了门类齐全的商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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