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认真总结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高度重视医疗服务工作,努力解决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快宁夏农村卫生事业发展,2005年以来自治区先后出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意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卫生厅等四厅局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加快宁夏农村医疗服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05年9月,召开了全区农村卫生工作会议,自治区陈建国书记、马启智主席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就做好宁夏农村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自治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了宁夏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自治区政府与各地签订了乡村卫生机构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在农村卫生机构建设中的责任。将乡镇卫生院确定为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其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各级财政予以保证。乡镇卫生院按照川区不少于60平方米,山区不少于45平方米的标准和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的要求进行建设,统一为村卫生室配备血压计、听诊器、药柜、检查床、紫外线消毒灯、医用储槽、消毒器具、外伤处理小器械、出诊箱、桌椅等“小十件”设备。截至2014年底,全区22个县(市、区)农村参保人数360万人,参保率为95%。全区共有乡(镇)卫生院245所,其中按乡镇建设的卫生院189所,分院31所,燕宝基金援建13所,农垦卫生院12个。乡(镇)卫生院共有人员5646人(在编人员4174人,临聘人员1472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76.95%,中专学历占17.68%,初高中占5.37%。乡(镇)卫生院总诊疗人次为617.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8.0万人次;入院人数5.1万人,比上年减少0.3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3.66人次和住院0.68床日。病床使用率48.0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7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工作负荷有所增加,病床使用率下降5.42百分点,平均住院日缩短0.5日。全区村卫生室2386个,注册乡村医生3265名,其中初高中及以下学历占29.31%,中专学历占52.47%,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8.2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8人,占4.22%。年龄60岁以上的在岗村医888人,占在岗村医的27.2%。卫生室总诊疗人次为531.5万人次,比上年减少7.8万人次,下降1.45%。
2.加强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005年6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建设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人口计生委、教育厅、地税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1厅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试行)》。2006年5月,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同年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05~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机构评估标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估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品目录》等6个配套文件。2007年8月,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编办、劳动保障厅、人事厅等相关部门制定了11个配套文件,从管理体制、基础设施、人才队伍、服务功能、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政策无论在体制上还是在机制上都有新的突破,为进一步加快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自治区还出台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双向转诊的办法》,在社区推行适宜的诊疗技术,引导群众就医到社区首诊。2009年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计生委下发了《关于推进宁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2010年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一系列文件的密集出台,为健全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截至2014年底,全区已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1所,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130所,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达到2436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总人口达到280.5万人,覆盖率达82.5%以上。
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展为11类50项,补助标准增加到人均35元。截至2014年底,全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达到472万人,电子建档率为73.15%;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50.74万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70.5%;完成0~6岁儿童健康管理54.3万人,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4.77%;完成孕产妇健康管理7.8万人,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96.9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为99.97%;重性精神疾病规范管理人数1.8万人,管理率达到75%。完成城乡居民高血压管理人数38.25万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39.58%,规范管理率达到85.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为71.24%;完成城乡居民糖尿病管理人数12万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26.85%,规范管理率达到84.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为62.5%。
3.加强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2006年,银川市建立了独立的急救机构——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其他四市陆续依托综合医院建立了紧急救援指挥中心。2010年来,分三期为22个县(市、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立了紧急救援中心,建设了房屋,每个紧急救援中心配备了2辆载有急救设备的救护车,急救体系在县以上实现了全覆盖。
4.加强医院监督管理
2005年起,连续在全国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改善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倡导良好医德医风,涌现了一大批深受群众爱戴的好医生、好护士。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遏制医药购销和诊疗服务中的不正当行为。
5.加快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从2003年开始,国家组织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宁夏在平罗县、隆德县开展试点。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区,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民自愿参加,重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07年下半年,宁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为城市非就业居民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0年1月,自治区政府决定将新农合管理职能由卫生系统划转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能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商业健康保险也有了较快发展,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医疗服务。同时,大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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