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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完成情况和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控制程度的评述

时间:2023-03-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20”芦山地震发生后,犍为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并完成了一次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此次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是在《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4.20”芦山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的核查和调查工作。
工作量完成情况和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控制程度的评述_四川省犍为县“4.20”芦山地震地质灾害总结

“4.20”芦山地震发生后,犍为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并完成了一次地质灾害排查工作。根据县国土资源局和相关乡镇的要求,此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了敖家镇、南阳乡、罗城镇、寿保乡、舞雩乡、岷东乡、伏龙乡、纪家乡、玉屏乡、公平乡、下渡乡、新民镇、孝姑镇、石溪镇、芭沟镇、泉水镇、马庙乡、同兴乡、清溪镇、九井乡、榨鼓乡、铁炉乡、塘坝乡、金石井镇、新盛乡25个乡镇,涉及人口30余万,占全县行政区面积的85%和人口比例的60%,由于玉津镇、定文镇、公平乡、龙孔镇、大兴镇和双溪乡6个乡镇的地质灾害险情小或地质灾害不发育,先期已经排查。此次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72处,包括滑坡43处、不稳定斜坡6处、崩塌19处、地面塌陷3处、地裂缝1处。

此次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是在《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2006年8月26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已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4.20”芦山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的核查和调查工作。野外工作过程中,四川省犍为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给予了大力的支持。针对核查和调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人员在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了隐患点防灾预防措施,结合犍为县已发放的防灾明白卡及避险明白卡,进一步明确了隐患类型、威胁范围和对象、主要防灾避险措施、避险路线、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达到了“4.20”芦山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的目标任务。

自2013年4月28日至5月5日在犍为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野外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及时上报,5月6日排查工作组与犍为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对接,并转入室内报告的编写阶段。

各项工作均按照四川省《关于切实做好“4.20”芦山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取得的资料满足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的要求,成果可作为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的地质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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