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理学家西季威克说过,在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中,最重要、最必要的社会行为规则通常是由法律强制实行的,那些在重要程度上稍轻的规则是由实证道德来维系的。惩劣行,形成警示效应。孔子说:“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意思是说,对经过教化还不改变,经过教导又不听从,损害道德败坏风气的人,就要用法律来惩处。道德是柔性的自我觉悟,源于人们良心的感召。而对于缺少道德自觉的人,道德教育容易变得软弱无力。当前,面对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和不良思想的影响,一些社会成员的道德防线轰然倒塌,失德行为屡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于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单靠道德教育、叩问良心已经远远不够,必须运用法治手段进行治理,对失德败德者进行惩戒约束,对违法犯罪者进行严厉打击。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部人民都能促进正义和美德的制度。”面对当前道德滑坡的社会现实,需要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作用,以法治的方式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我们在公民道德方面存在的不少问题,与法治意识淡薄有关。如何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的问题呢?
(一) 加大执法、司法工作力度,弘扬真善美、制裁假恶丑
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把道德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例如,诚实守信、尊老爱幼、互帮互助、平等互利、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认可、公平、公正、爱国等要求本属道德范畴,当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将这些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定,这就为这些基本道德赋予了法律的保障。酒驾、醉驾、毒驾、飙车从本质上说属于道德范畴,但是对这种行为后果的放任会引发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后果,因此,我国刑法将其纳入其中,《刑法修正案(八)》特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酒驾入刑实施后,人们从开始的不相信,到观望;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守。
(二)强化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崇法守信的社会风尚
把加强道德教育和依法解决问题、健全制度保障结合起来,让违法行为不仅受到法律制裁,也要受到道德谴责。例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要加大失信成本,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让信用主体觉得不敢失信、不能失信,要自觉守信。在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的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约束和惩戒措施:一是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二是市场性约束和惩戒,通过失信信息公开曝光和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使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在市场上曝光,减少他的交易机会,提高他的交易成本;三是行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对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四是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报道等作用,通过社会的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2014年1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共同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在这个备忘录中,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推出了多项信用惩戒措施,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高管等。这一法治措施有效打压了“老赖”们的生存空间,让其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代价,也有力弘扬了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这说明,法治是保障和促进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
(三)以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以法治的力量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
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使道德有可靠的制度支撑和刚性约束,更好地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法律广泛宣传、广为人知的过程,就是推动其蕴含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入人心的过程。要发挥法治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社会功能,通过严格公正执法司法营造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执法司法既是法律行为,也体现着鲜明的道德导向。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也是对先进道德的彰扬;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则是对法律尊严的无视,也是对恶行的纵容、对美德的贬损。要通过法律来惩治严重的不道德行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也是道德的屏障。道德依靠法律的强制性来保障底线。对那些伤风败俗的丑恶行为、激起公愤的缺德现象,仅靠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运用法治手段进行治理,让败德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发挥对整个社会的警示教育作用,为道德建设“保驾护航”。
彰善举,弘扬美德义行。千百年来,围绕法律与道德的话题经久不衰。俗话说,好人有好报。我们必须树立鲜明的道德导向,保障实现善有善报、恩将德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今天的中国,让法治的阳光普照,让道德的清风吹拂,每个人的追梦之路、整个民族的追梦之路必将更加亮堂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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