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1日上午八点,学校纪委书记许志宇安排审计处把2007 年9月上级审计部门专家对河南中医学院的审计报告送到了我办公室,我推开一切事务,马上认真阅读这份重要的材料。以下是原文:
一、通过在河南中医学院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手续不完备,部分环节未履行审批,且未编制施工图预算
新校区首期建设工程在未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
由于未编制施工图预算,忽视了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失去了造价控制依据,给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困难,不能有效控制工程成本。
(二)不具备条件即进行招标
新校区教学楼项目在没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施工招标,违反了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三)合同签订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在签订的部分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未作约定。
如:2004年10月,河南中医学院与河南省昊鼎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暂按双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执行。”
又如:2004年3月与中建二局二公司签订的后勤综合楼(配电房、垃圾中转站)补充合同,工程价款“最后决算,以审计结果为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5条的规定。
(四)未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
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学生食堂及洗浴中心、学生宿舍楼、后勤综合楼项目未按2004年7月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南师范大学数学楼等项目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注:含河南中医学院项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
1.学生食堂及洗浴中心
学生食堂下达的建设规模为18240平方米,总投资2369万元;学生洗浴中心下达的建设规模3600平方米,总投资690万元。
2005年4月,河南中医学院与中铁四局签订了新校区学生食堂(含洗浴中心)施工合同,学生食堂(含洗浴中心)建筑面积25921.1平方米,超计划4081.1平方米,截至2007年6月底,已超计划投资828.851万元。
2.学生宿舍楼
4-10号学生宿舍楼下达的建设规模为68618平方米,总投资5435万元。
经审计,实际建设六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合计为74105.4平方米,较批准的八栋学生宿舍楼的建筑面积68618平方米超出5487.4平方米,已超计划投资773.88万元(其中:3-5号学生宿舍楼按合同金额统计)。
3.后勤综合楼
2004年3月,学院与中建二局二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价440.78万元。2006年3月,经河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造价为420.16万元,结算金额407.55万元。2006年5月,学院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签订了后勤综合楼扩建工程合同。工程造价约170万元,水池约75万元。
后勤综合楼批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450万元。实际建筑面积3835.7平方米,超计划835.7平方米,截至2007年6月底,已超计划投资175.2万元。未按下达的建设规模建设,违反了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南师范大学数学楼等项目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第二项的规定。
(五)教学实验楼超概算
2005年1月,省发改委批复教学实验楼总建筑面积核定为147167平方米,总概算核定为22600万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教学实验楼实际建筑面积为159098.61平方米。结构工程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装饰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尚未进行施工。桩基工程结算价款为2135万元,教学楼累计签付金额为24095.55万元,消防工程累计签付200.377万元,合计完成26430.93万元。超面积11931.61平方米,在工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已超概算3830.93万元。违反了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
(六)部分工程未公开招标
新校区建设在选择施工单位时,运动场、教学实验楼A区配电室低压柜购置安装、中心配变压器供货未按公开招标,合同价分别为140万元、146万元和37.3万元,合计323.3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七)违规分包工程
2005年7月-2006年12月,教学实验大楼承建方分别与郑州东方一代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商城县锦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签订了教学楼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48条的规定。
(八)拖欠工程款项
由于该院对已完工程量未及时全部结算,截至2007年6月底,仅已经结算和签证部分,尚拖欠工程款项17326.9万元。
1.拖欠征地款项
依据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局(〔2006〕郑东规地管许字0098号),该院征地1134.049亩,应支付征地费用11307万元,已支付8000万元,欠3307万元。
2.拖欠工程款项
一是该院新校区建设的有关承建单位已开具发票且已记入建设项目成本3745.93万元,实际支付2348.58万元,欠付工程款1397.35万元。尚欠7929.55万元且未记入建设项目成本。
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九)建设成本少计贷款利息
截至2007年6月30日,新校区实际共支付利息21117567.66元。经审计计算,应支付利息22927700.34元,少计入建设成本1810132.68元。违反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
(十)教学实验楼施工合同部分条款违背招标文件的约定
教学实验楼施工合同部分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违背了招标文件的约定,这些不一致的条款在结算时可能引起争议,给甲方造成损失。
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负责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以确保施工正常安全进行,费用自理(招标书专用条款8.2)。招标书的约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实际已完工程直接费用的85%。工程交工使用付至工程直接费的90%,待决算并经审计后付至总造价的95%,剩余5%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合同书约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实际已完工程直接费用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工程款的90%(扣除优惠率),待决算并经审计后付至总造价的96.5%,剩余3.5%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合同价款及调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
(十一)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材料采购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差的材料价格按施工当年郑州市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拦头价的平均价据实结算”“材差调整按材料进场月份的郑州市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月基准价格调整”。
但在实际执行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当市场价高于郑州拦头价时,按市场价对施工单位结算。
如2006年6月8日在“关于河南中医学院教学实验楼工程钢筋涨价的考察报告”中,考察目的:承包方提出钢筋市场价格高出拦头价,考察结果: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当市场价低于郑州市拦头价时,按郑州市拦头价对施工单位结算。
又如2005年8月22日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收到承包单位关于钢材价格上涨问题的报告,在2005年8月25日“关于‘钢材价格上涨问题的报告’的回复”中:根据对郑州市钢材市场进行了价格调查,市场平均价3230元/吨,拦头价平均为3387.5元/吨,市场价比拦头价平均低157.5元/吨,确定按拦头价进行结算。
(2)学院管理环节失控
造成承包单位大量使用考察以外的品牌,使学院认质认价材料管理办法流于形式。
如教学实验楼使用的水泥,认质认价水泥的厂家和品牌为焦作第一水泥厂的“中晶牌”等四个,但承包单位使用的6301吨全部是考察四个厂家以外的水泥。
如使用的钢材,认质认价的厂家分别为:安钢、邯钢、武钢和济钢等,使用考察范围外的钢筋3644.241吨,约占到钢筋总量的21.8%。
审计组抽查了具有可比性的7种材料的价格
4种材料考察价高于基准价,高于郑州市公布的基准价约73.2万元。
上述3种材料考察价低于基准价。
2.损失浪费建设资金
新校区原规划建垃圾中转站一处,由河南省城乡建设设计院在2004 年4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支付设计费38000元;后院方变更规划,将垃圾中转站改建为小综合楼和变电站,增加地下室及夹层,使原设计无法使用,导致重新设计并支付设计费45000元。损失浪费了原设计费38000元。
二、审计建议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后续建设项目,应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杜绝违反基建程序现象的再次发生。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项目超概的原因,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与核算,严格控制工程支出,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2)已完工程要及时结算和编制竣工决算
根据承包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以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定额标准、现行费率为依据,对工程量及材料、设备的价格进行全面的审核,把施工单位在决算中高估冒算、重复取费、多列项目、提高单价等加大决算造价的部分审核出来,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造价。
对施工监理在签付中不负责任的行为,业主和投资监理应加强监督,对严重失职的施工监理应予警告,该撤换的坚决撤换。
(3)项目建设资料是重要的档案,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收集、整理、归档,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各施工单位的优惠承诺,是项目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认真落实施工单位的优惠承诺,避免给院方造成损失。
(5)为了缓解新校区建设资金的紧张局面,学院拟对老校区土地进行置换,并已与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院方应积极开展工作,使土地置换早日完成,以减轻学院的还贷压力和利息负担。
2007年12月10日
我用了3个小时逐字逐句看完了这份审计报告,感觉血直往头上涌,头晕脑涨,既震惊又气愤!震惊的是,上级审计部门的专家做了深入的调查,已经发现学校在新校区建设中有重大违背国家招投标和合同法的问题,新校区很多建筑材料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气愤的是,审计过后近一年了都没有引起重视,而是把这么重要的报告搁置起来,置上级的联合审计报告于不顾,发现那么多问题竟然没有处理,把一个特色鲜明的中医药高等学府拖入了绝境!
看完材料后,我曾追问学校有关领导,上级审计检查的这份报告,是否给学校反馈过?有关领导不敢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支支吾吾推说不清楚。也有知情校领导好心告诉我:“院长,你不要再问了,上级审计部门的专家在学校审计了3个月,发现了重大问题,能不反馈吗?反馈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都很清楚,但现在有谁敢承认这个事?当时反馈后,都知道将要出大事了,急着找各方面领导打招呼,跑人情,想方设法把审计结果压了下来。”我听到这个惊人的内幕后,仰天长叹:“我的母校,您怎么承受了那么多的苦难!”当时,我掉泪了,为我的母校,也为我自己怎么会遇到这么复杂难办的事情!我极力克制着情绪,告诉自己要冷静!再冷静!急和气都解决不了问题,只能面对残酷现实。车到山前必有路,往前闯吧,兴许能找到一条出路。我擦干泪,急匆匆赶往新校区工地。(这份联合审计报告,在以后学校和施工方谈判、仲裁庭审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第七章中多次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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