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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越边界云南段述评_木芹学术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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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代中越边界云南段述评_木芹学术文选清代中越边界云南段述评19世纪末,我国云南省临安、开化、广南三府边境的大片领土,被法帝国主义侵吞而成为今越南领土。其并吞过程简述于下。又据调查资料,其界是由莱州经青河、猛梭、平陆、巴卡至老街,有240公里,这一路线的中段,正是猛梭的南界。然而,安南借云南督部移文会缉黄文质之机,进一步扩大在猛赖的势力。

清代中越边界云南段述评_木芹学术文选

清代中越边界云南段述评

19世纪末,我国云南省临安、开化、广南三府边境的大片领土,被法帝国主义侵吞而成为今越南领土。

一、临安府属猛梭、猛赖、猛蚌述略

元代,猛梭、猛赖、猛蚌地区所置宁远州隶云南行省,而七十城门、大甸等地,则属临安路。明代,宁远州隶临安府,七十城门、大甸等则纳入沐氏勋庄,到了清代其沿革有较大变化。

顺治十七年(1660年),清政府首先在猛赖、猛梭等三猛设掌寨,并相继于猛赖、猛农、勐蚌、茨桶坝、五亩、五邦、者米、马龙、宗哈瓦遮、斗崖、阿土、水塘等猛任命了掌寨,这就是临安府所属的十五猛。十五猛的掌寨有行使催办钱食的权力,而其地又附归建水州管辖[1]。十五猛的地域界线是“东界开化,南界交挝,西界溪处、纳楼、纳更,纵横四百余里”[2]。从这里的记载看来,其地域是不小的。(www.guayunfan.com)当然,对十五猛的“分合离析”,我们从嘉庆《临安府志·土司志》的记述来看就更清楚一些,其文说:“(各)猛各设掌寨,督办钱粮。旧志仅载三猛,曰猛喇、猛丁、猛梭。继由猛丁分管者,曰猛赖、猛蚌、茨桶坝。猛赖、猛蚌皆始于雍正四年,茨桶坝之分管,后于二猛,乾隆十八年设掌寨,盖由猛丁而分,与旧并列为猛。其于顺治十五年,同猛喇投诚者,有五亩、五邦。此外,如者米,康熙二十一年投诚,猛弄自雍正十三年投诚。又乾隆二十年设马龙掌寨。旧志载三猛,盖以此八猛自前明归附,迄于今不贰者,则有宗哈瓦遮、斗崖、阿土、水塘之四猛。此十五猛者,数十年以来,践土食毛,输将恐后,力纾志定,固我藩篱,可不谓忠顺者乎!”[3]其事历历在目,斑斑可考。

在十五猛中,猛梭、猛赖、猛蚌的地域最广,清季为法帝所侵吞,今日在越南莱州境内。其并吞过程简述于下。

猛梭掌寨刀金率于顺治年间以庄田归附,年纳籽粒银50两。这一规定传七世至刀国政,其线索是:

刀金率→刀服南→刀美玉→刀德明→刀正明→刀国祥→刀国政[4]。

到了道光年间又是:刀国政→刀世英→刀允亮→刀丈安[5]。

这种土职世袭正好十传,从未断过。

猛赖、猛蚌自雍正四年(1726年)授职,亦一直传袭,所纳钱粮也从没有中断过。嘉庆《临安府·土司志》载:“猛赖岁纳籽粒五十银两,猛蚌岁纳籽粒银四十两。猛赖之寨长曰刀正奇,传子宁及孙奠邦、卫邦;猛蚌之寨长曰刀政,传顺及孙刀定边。”至道光年间,猛赖土司从卫帮传子刀治平,治平传弟刀治安;猛蚌土司刀定边传刀允功[6]。其后事迹,光绪《云南通志》虽不载,但从中法交涉界务文件中可以知道,到光绪年间,这种土司世袭一直没有间断过,其所纳籽粒银两,由猛丁催收缴送建水州。

猛梭的地域,“东至猛勒河交越南国界”[7]。据中法界约图注记猛梭地名于纸厂隘正南南那河东有小河流入的地方,也就是现在地图上的封土。又据调查资料,其界是由莱州经青河、猛梭、平陆、巴卡至老街,有240公里,这一路线的中段,正是猛梭的南界。由此可知,猛梭东接今老街省(水尾州),西以南那河与猛喇分界,北接猛喇,其南境约以今兴湖至沙巴一线,与猛勒交界。

猛赖的地界,正好是猛赖渡巴发河(黑水河)与越南国为界。而黑水河自普洱府流入临安府境,“东经茨通坝南,又东流为烈马渡,东流经巴哈南,又东流经猛丁南,又东流为猛蚌渡,经猛蚌南,又经猛赖东南,合藤条江水,又东南为拦马渡,又东南入越南国界”[8]。看来此水入越南国界在拦马渡以南,也就是黑江流到拦马渡又东南的地方,如果与《临安土司图》及《三江合流图》(越南三江)相校[9],那么黑水河汇藤条江以下有拉马渡(即拦马渡)。其文下有分界线注记:西为老挝界,东为越南文盘州、镇宁州等地。由此可见,猛赖地界在黑水河往东南流,以下与越南水尾州属的文盘县等地相接,其南则镇宁、青州(今奠边府以南)等处,原为老挝地,则南接老挝,而图注记“老挝界”三字,误在偏北而已。可见,猛赖与越南分界,是在黑水河折南流拦马渡以下,为东南分界,则猛赖辖有黑水河南北。

至于猛蚌,亦如同猛赖,由猛丁分管,为猛丁地区的南部地,也就是清季中法界务交涉文件中所提到的猛梭。

自明至清季中法划定滇越边界时,安南统治者在猛梭、猛赖[10]诸地的侵扰是频繁的,这里仅说清初设治后的几次侵扰。

先是猛梭掌寨刀美林占据莱州,破琼崖,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安南乘机遣阮公政、斐仁逻前往进剿。而阮公政战死,安南只好撤军。唯刀美玉与其部落互相攻打,安南“遣成理进共略定之。美玉母以银缎来献,请就军前伏罪,寻复倚建水县为助,犹豫不果,官军进薄其境,美玉挈峒民远循,追之不及,遂还”[11]。前文已提到清初曾任命刀金率为猛梭掌寨,后又传给刀服南,再传至刀美玉。是时在职的刀美林为其昆弟,以其势强而攻莱州琼崖地。所谓“倚建水县之助”,是因为猛梭隶建水州之故,而当时的莱州琼崖附于猛梭,并于雍正四年(1726年)设猛赖掌寨,可见,所谓莱州琼崖之地为中国土地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安南借云南督部移文会缉黄文质之机,进一步扩大在猛赖的势力。先是黄文质起兵于山萝、枚州,据青州(今奠边府以南),并与兴化各城联结,向北进入猛赖地,故有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云南督部移文会缉”,安南即命丁文坦“期日会勘”之举[12]。于是他们乘这个机会进据猛梭、猛赖诸地,甚至强令这里的居民“不得效清人衣服,(向清政府)私输租税”[13]。并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反诬说:“兴化安西十州与云南接壤,自黄文质窃据青州,土司畏其虐焰,或径求北附,清土人亦多搀越占居广陵谦州,遂为开化、建水县所据,累次咨办未覆”[14]。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安南国王黎维祁正式提出猛梭是安南的,进而无理的要求“申划边界”[15]。

当时,云南巡抚署理云贵总督刘秉恬与安南据理交涉,点明猛梭、猛丁、猛赖、猛蚌、猛弄等为中国固有的领土,认为清初时“每猛设掌寨一名,管理夷务,各猛每岁共纳籽粒银四百两,系各掌寨收齐汇送建水县交纳,从来由县差催,惟猛赖地方,离建水县治十五站之远……纳内地籽粒银五十两”[16]。

经过清查、交涉,安南的领土要求没有实现,对此我方“督抚谕以毋庸申划,指明交界地名,令其遵守”[17]。

黎氏野心虽然受挫,但其领土要求并未停止。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西山阮氏击败黎氏,黎维祁出逃,阮文惠得到国家后,三年便死去。阮光绩当国,继黎氏之野心,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又对猛赖提出领土要求,被清廷驳回,令其遵从[18]。

嘉庆十年(1805年),越南国王阮福映(1802年西山阮氏失败,阮福映并北圻地称帝)“令各猛叛入版图”,被“总督伯麟、巡抚永保奏明,将传词驳回……令其恪守旧规”[19]。

尽管安南势力进入猛梭诸地,但是,中国主权却一直未变,这一点我们从下面几桩事情中便可看出。如道光七年(1827年),“猛梭土民刀伦与广东人胡青梯争买山地酿命,建水州将刀伦拟抵,病故”。又九年九月,“猛赖掌寨刀治平之弟刀治定与猛梭应袭掌寨刀文安在建水州构讼,事毕释回”[20]。以上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了猛梭、猛赖等地为建水州管辖,当地人民的诉讼案件均由建水州官府处理。

咸丰、同治年间,边政松弛,诸猛土长岁纳籽粒亦废。而到光绪十年(1884年),助越抗法,出兵兴化,因而岁纳籽粒又得恢复,这在文献中有明确记载:“各猛距滇省(会)较远,附越南甚近,历年勾结,间有为越役属者,然仍旧纳课。咸丰、同治以来,滇省扰乱,各猛停征。岑毓英前年督师出关,先后将各掌寨钱粮征纳,均存有结册为凭。”[21]很显然清政府在各猛行使着主权。

综上所述,自清初至此时,猛赖、猛梭、猛蚌属建水州,一直没有改变,历史记录清晰澄明,毋庸置疑。然而,越南自景兴年间黄文质(公瓒)据山萝、枚州、青州等地,反抗黎氏,争战20年,黎氏得胜,黄文质退入猛赖之地以来,便乘机侵占诸猛,并在当地编户定租,施行“禁莱、伦、昭晋、琼崖诸州不得效清人衣服,私输租税”的政策。可是事实就是事实,猛赖(莱州、伦州、琼崖州)、猛梭(昭晋州)仍隶于建水州未改。由于各种情况,越南所布置的势力,亦未退去。当地土长则两面应付,纳籽粒及岁例银,相沿已久。

光绪十一年(1885年)四月,议定《中法新约》,并于十二年六月到九月,清政府派周德润与法国代表狄隆在保胜会议,会勘滇越边界,滇越二千余里界线分作五段,临安府边境为第五段。

当时,此段边境人民的抗法斗争非常激烈,道路不通,双方人员无法实地勘查,故双方所提出的只限于历史资料。

因“第五段自龙膊河西南沿黑江至木戛,彼此图大异而界线悬殊。狄隆谓猛梭即丰收屯,猛赖即莱州署,并拦马渡等处均应划入北圻,议论未决,应待另行会勘定线”[22]。周德润等以乾隆四十六年、五十七年,嘉庆十年,道光七年、十年的事迹,以及咸同以后,猛梭、猛赖诸土司恢复上纳钱粮等事实,与狄隆力争,法国使者说“书原可信,但近今四五十年,业经属越,彼此碍难迁就”,“乃欲影射冒混,执意甚坚”,所以九月十四日签订节略,以“现以此段边界梗阻,不能履勘”为理由,提出“各请示于本国,其将如何勘定,并于何时勘定,应由两国商定”,因而勘界边线之事悬而未决。

光绪十三年(1887年)五月,总理衙门同法公使会商签订《中法续议界务专条》。所签之约把滇越边界第五段即临安府边境的划界,划为自龙膊河起向南转西抵藤条江,再折南至黑水河。而西边是以黑水河为界的一段边界线,这就把猛梭、猛赖划入越南。根据此约所划界限,双方在光绪十八年、十九年(1892年、1893年)进行会勘,但因黑水河源流方向与实际不符,不足为凭,因而双方争执不下,所以未能定界。

光绪二十年(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以后,法帝趁火打劫,进一步窥伺我边境,除侵占我临安府所属的猛梭、猛赖外,还要侵占猛蚌及普洱府所属的猛乌、乌得。法帝横生枝节,提出滇越边界第五段(临安府属)的猛拔(即猛蚌)与第二段(开化府属)的猛峒互相调换的要求。清廷腐败,屈服于帝国主义压力,丧权辱国,答应了法帝的要求。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二月,总署电示督宪“一拟将法使言请将猛蚌改归越南,将前议定之猛峒归中国,如无关碍,即可照办,以期早结”[23]。在此种情况下,便于同年五月,签订了《中法续议界务专条》,双方定案会勘,竖立界碑。

滇越第五段界线,光绪十三年(1887年)和二十一年(1895年)两次划界不同。第一次划界自龙膊寨(今屏边县城西南抵红河处)由东北向西南至绵水湾、清水河合流处(今越南的莱州与老挝接界之北端),由东直抵西,遇藤条江以河为界,至金子河流入的地方(今金平县那发附近),沿河30余里而下,至猛蚌渡以东有小河入黑水河的地方(即猛蚌城以东),由此以上以黑水河为界。这条界线已经把猛梭、猛赖划出去了,而猛蚌还在我国界内。第二次划界,自龙膊寨至南辣河注入黑水河的地方,即现在的国界,除把猛蚌划出去以外,还把封土猛梭以北也划了一块出去。就这样,原来属临安府的猛梭、猛赖、猛蚌三土司地便被法帝所吞食。

二、开化府边界述略

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政府将古木、八寨、牛羊、新现等四处划隶蒙自县。康熙六年(1667年),把临安府属的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地设置开化府,还设了流官,并拨忠勇左中二营为开化镇。其地除辖有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地外,尚有牛羊、陆、新现、八寨、古木、维摩等处,并编为八里。此八里的更换是“教化司为开化里,安南司为安南里,王弄司为王弄里,八寨司为永平里,牛羊司为东安里,陆、新现为乐农里,维摩为江那里,古木司为逢春里”[24]。当然,还是以土司苗裔催征该里钱粮,交纳给清政府。后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清政府改马白同知为安平厅抚夷同知,分管东安、逢春、永丰三里,其余五里属文山县。

康熙年间,以开化府南240里至交趾赌咒河为界[25]。其实开化府的东面、南面、东南和西南都与交趾接连。

康熙三十年(1691年)二月,安南国王黎维祯奉贡,差陪臣阮名儒赍奏本说,云南开化府土司侵占了安南保乐州之白的、芝丰、栗廪、有巢、玉极等村社,渭川州的东蒙、无咎、牛羊、蝴蝶、普园各社峒村,水尾州的甘棠、香山、山腰、呈澜、花贵等峒的28村[26]。当时开化府牛羊三处属东安里,后来设塘汛,牛羊地在今天西畴县南部的老街,蝴蝶地在今天西畴县的东北,普园地在今天麻栗坡县的东北。由于万历末年,牛羊寨酋侬金贵叛国,被张名世击溃,败走宣光,而安南统治者觊觎我国领土,所以借此提出了上述无理领土要求。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安南国王黎维正又疏言:“牛羊、蝴蝶、普园等三处,为临界土司侵占,请敕地方官给还。时云南巡抚石文晟来京陛见,上问以安南边境事。石文晟曰:牛羊、蝴蝶、普园三处,明时内属,自我朝开辟云南,即在蒙自县征粮。至康熙五年,改归开化府属,已三十余年,并非安南之地。伊轻听妄言,擅行具奏,而又遣兵到边,是时臣同督臣,仰体皇上柔软之意,令防守人等,不得轻动。臣思此地久入版图,且在境内,断不宜还给。上命大学士等详议。寻议:安南国王黎维正不察本末,轻听妄言,遽遣兵于边疆驻扎,生事妄行,应行文申饬。从之。”[27]安南国王的无理要求被驳回,其目的没有达到。

雍正初年,由于开采逢春里都铜矿而清查边界,时与安南交涉的公牍数十篇。雍正《朱批谕旨》已载当时任云贵总督高其倬及鄂尔泰奏稿多件,故宫博物院1925年出版的《史料旬刊》连期刊载《雍正安南勘界案》达30余篇。高其倬等经过一番认真的调查复勘,得出了与实际情况相同的结论。

据高其倬奏稿中所说,开化镇总兵冯允中奉命亲身勘查,从开化府城至都厂对面的铅厂山共129里,除已知被安南占去的马都戛等6寨外,又查出南猛、猛康、南丁等三四十寨也是开化府属地。他根据《云南通志·图考》内所载的开化府南240里至交趾赌咒河为界的记录,与访问当地居民所得情况相吻合,即过都铜厂100多里有一条大河,当时安南叫作安边河,按里程正合240里,这就是赌咒河。所以,他们认定“开化、安南之界共有三层,其最近内之一层,离开化府一百二十里,以马伯汛为界,乃久定之内地;在马伯汛以外至铅厂山小河以内一层,共四十里,内有开化府逢春里各寨;自铅厂山小河以外之安边河即大赌咒河,安南之都二厂皆在内,此即《通志图考》所载自开化府南二百四十里至赌咒河与交趾为界之旧境”[28]。

冯允中等亲身踏勘地理实际,并在当地调查故老相传的历史,结合志书记录,得出了上述明确的结果。认为安边河就是赌咒河,据后来唐景崧到马白关沿边一带的探查说:“出马白关六十里为都,又二十里为南丹,又五十里为漫美,有河名南灯河,再六十里为黄树皮,有河名黑河,二水往西合流南行,此外别无河道,以《府志》道里计之,漫美之南灯河应即是大赌咒河,其地原属云南之界。”[29]这里所说黄树皮黑河就是安边河。这条河在河江(河阳)流入盘龙江,在上游纳漫美南灯河。所以,南灯河就是赌咒河,或安边河(黑河)就是赌咒河,不知孰是。但可以确定的是安边河在河阳隘,为明时旧界。而河阳隘在宣光江上游,教化三部的南面,在安边地,为明代云南入交趾的要口,是当时边境重镇[30]。明嘉靖万历年间,安南武氏称雄宣光,武文渊屡次侵扰,被张名世等所击溃,然其祸害不息[31]。

由上可见,开化府属已失去100余里的领地,而到这时才勘查明白。为什么造成这种情况?高其倬说:“开化镇总兵高必胜在任之时,开化有一八撒、一汛,下有一河口通海,广东洋船可到。高必胜私开课利,彼时广商到者颇多,遂有往都贩货者走至双眼井地方被劫,杀死三人,高必胜畏事,随暗将塘汛撤进四十里,另在马伯汛立界牌,谓此外与开化府无涉,逢春里之各寨,亦隔在外,此弃界之由也。然虽弃出,交人亦未敢攘为己有。后于康熙二十一年,彼国有小王伪宽之乱,抢掠逢春里各寨人民,开化总兵不救,都土目援之,故各寨遂认彼粮,此各寨与安南纳粮之由也。然安南虽收各寨之粮,究只在都立界。此地并无设守,中外皆置之,不内不外,若有若无之间。”[32]由此可知,这个局面的造成是由于边吏高必胜之流“畏事”,撤汛弃地,以及安南的不断侵扰所致。

旧界已经查明,云贵总督高其倬力主收回,安南却纠缠不休,而雍正皇帝则执意“赐地”。继任云贵总督的鄂尔泰也完全肯定了高其倬在雍正三年十一月命广南府知府潘允敏与安南土目武公宰等会同自开化鱗丈至铅厂山溪流只129里,所以绝非古之赌咒河的结论。“至于铅厂山以内旧有马都戛(斜路村)布都、阿空、白泥、牛呼、黑牛、把黑等六寨,具隶开化,征定粮额,父老半能记忆,又其居民皆剃头辫发,不类交人,其为内地炳然可据”[33]。但由于“因议就近立界,不复深求”的谕旨已下,只好奉旨行事,令潘允敏在雍正四年八月一日立界建关,大张旗鼓,鸣炮开工,立大石碑,刻有“大清雍正四年五月初四日,钦奉圣旨于铅厂山立界,凡河水上流以内村寨具系中土,外夷不得越境侵扰”。又于各寨道路旁立碑,各写钦奉圣旨于铅厂河一带立界建关,凡客商来往具有关口,不得私从山径小路出等语[34]。立界在都北,这样一划则已放弃都、南丹至安边河一大片领地,其地最终以所谓“不复深求”一语了之。

安南得到了一大片地,但仍不满足,还坚持要以马白汛为界,于是清廷又“赐地”给安南。1728年(雍正六年),“命侍郎杭奕禄、学士任兰枝,赐交趾铅厂山内地四十里,以马白赌咒河下流为界”[35]。将圣旨碑立在马白关外,于小赌咒河两岸各立界碑,北岸碑文如下:“开阳(开化)远处天末,与交趾接壤,考之志乘当府治南二百四十里之赌咒河为界,继因界址混淆,委员查勘奏请定界于铅厂山。我皇帝德威远播,念交趾世守恭顺,庞颁谕旨,复将查出之四十里之地仍行赐赉。士鲲等遵承总督云贵部院檄委于九月初七日,会同交趾国委员阮辉润等同议,与马白汛之南小河为界,即该国王奉称之赌咒河也。爰于河北遵旨立界碑亭,从此边陲永固,亿万年蒙休于弗替矣!雍正六年九月十八日,署开化府臣吴士鲲、署开化府中营游击臣王无党敬立。”南岸碑文如下:“安南国宣光镇渭川州界址以赌咒河为据。雍正六年九月十八日,委差兵部左侍郎阮辉润、国子祭酒阮公□等奉旨立石。”[36]清季中法会勘界务时,周德润、岑毓英(光绪十二年)奏稿中提到的“马白关外约二里许,即小赌咒河,有雍正六年碑记,河北属滇,河南属越”,就是指的这个碑。

虽说奉圣旨“赐地”而立了界碑,但全线却设有汛卡。与安南交界设汛卡名目,有如牛羊汛(设19卡),防地在今天的麻栗坡、西畴二县即马关县的东北部;马街汛是马伯汛改名(设16卡),防地在今天的马关县,东接牛羊汛,西接八寨汛;八寨汛(设9卡),防地在今天的马关与河口二县相接连的地方及河口县南部,接坝洒汛;坝洒汛(设5卡),防地在今天的河口县西部,接老寨汛;老寨汛(设5卡),防地在龙膊河入红河的地方[37]。以上汛卡设在边界线,《开化府志》多载与越南相对应的地名,时至今天仍然沿袭使用原名。

根据1885年(光绪十一年)《中法条约》,双方于次年办理滇越界务,分为5段,其中1、2、3段在开化府边境,就是从龙膊河入红河处至普梅河岸,于10月19日签了《议定书》[38]。

中法战争议和,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把助越抗法出征部队撤回,并议定中法会勘滇越界务。是时,全国群情愤慨,舆论哗然,认为越南既亡于法,被雍正“赐予”安南的马白关外的领土应当收回,而且还有具体的行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岑毓英提出:“查马白关为入越要路,惟汛地临边离小赌咒河不过数里,兼之地面平厂,四路通达,无险可扼。由马白关直出越界数十里,有地名都、新街,险峻异常,实为徼外要隘,本在大赌咒河内为云南旧境,失于明季,国朝雍正年间,督臣高其倬奏请查勘,奉旨撤回内地。后因越藩陈诉,奉谕以马白汛外四十里地赐之。而都仍属越南,即以小赌南为中国外藩要地,归藩原系守在四夷之义,不必拘定撤回,现在越几不能自存,何能为我守险!应否俟勘界时将都、南丹各酌议撤回,仍以大赌咒河为界,以固边围,而资扼守之处,候圣裁,谨奏。光绪十一年十月十八日。”[39]据此,皇帝曾下了“着俟周德润到滇勘界时,会同妥商办理”的圣旨。

周德润与法员会勘之后,周德润、岑毓英、张凯嵩等认为《通志舆图》内所记载的开化府南240里至交趾赌咒河为界,不是指马白汛外的小溪流。所以,再次提出:“值越南颠覆之余,岂能为我守险!昔受之天朝者,今还之天朝,在中国只收还旧界,与另行改正者不同,持论既属有根,迎机不妨善导,或当就我范围。”[40]周德润还明确提出:“由马白关小赌咒河现界,南至黄树皮箐门前之赌咒河,东至船头下之清水河,西对山门峒前陆地,系云南旧界,虽其地或失于明,或国朝赐予越藩,仍拟照约商改明归正,归入云南界内。”[41]

由于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也就是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所以,一部分土地,设置了里甲。《滇南界务陈牍》载安平厅马世鳞禀说:“卑行所属原只逢春、东安、永平三里。光绪十二年,钦差周(德润)、宫保岑(毓英)勘定,复从旧界,直至大赌咒河,安抚黄树皮猛峒南丹等处。其地纵横约四百余里。前署覃丞克振前往踏勘,取里各归仁,分为八甲,在都新街设立团防总局,由该处地方出山之杉板及征定钱粮项内开支。”就是说方圆约460华里,住有5500余户、22700居民的地方,设归仁里。并在都新街设立了团防总局。可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却“忽徇法人请求,发来一图,命以图上红线为界。于是猛峒黄树皮等处,俱沦于越……”对此当时也有明习边事的人,“亟上书当道,请其电京力挽。……时抚军为谭钧培,得书后尚覆以来书苦心,其如成局之不可挽何!而总督王文韶则严加驳斥,谓此乃按图定界,无论赢亏,事关奏案,何容再有异议”[42]。越南已沦为殖民地,所以,这一地区“在昔为辅车相依,今为卧榻之侧”,根据历史事实与当时的实际情况,收回旧壤,无可非议,但也只是收回都附近的猛峒三村。而王文韶之流辱国媚外,把争议界务责之为妄起交涉,对帝国主义怕得要命,此辈人交涉界务,岂有不失地之理!

周德润与法使狄隆交涉时,狄隆说“地面稍大,碍难骤办”,须各自请示本国政府,以待决定。所以,光绪十二年(1886年)九月初九日,双方签订的节略第二段(即自云南河口以东之新店起,经小赌河碑亭卡、小麻栗坡牛羊河至绿水河高马白)[43],这是当日勘查分界的情况。至光绪十三年(1887年)五月,总理衙门与法国公使《续议中法界务专条》,审议两国勘界节略及所绘界图,改订滇越边界第二段,注明图上分界线[44]。这段界线与周德润等提出的地区相差很远,双方虽经多次交涉,仍未解决。最后于光绪二十一年(1985年)五月,总理衙门与法国公使又商订《中法界务专条》,其中第一款改订为第二段的界线[45]。

自提出收回开化府边境故土以来,在光绪十三年(1887年)、二十一年(1895年)两次《中法续议界务专条》订立专款,都以临安府边境三猛之地作为互相交换的条件,光绪十三年,交涉界务时,曾提到光绪十二年(1886年)周德润与法使狄隆会勘时意见不合的情况,归入请示的有两段(即属于开化府之第二段与属于临安府之第五段),由此还提出:“将猛梭、猛赖一段准归越界,其南丹山以北,西至狗头寨,东至清水河一带地方,均归中国管辖。”[46]而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除猛赖、猛梭以外,连猛蚌也包括进去了,其结果是开化府边境收回旧壤的南丹、猛峒只是理当收回的一部分,而临安府却失去了猛梭、猛赖、猛蚌一大片地。两相比较,收回地面很小,失去的地面很大。

三、广南府三蓬地述略

广南府,清代的边界,可从所设汛塘卡看得明白。从普厅塘(今富宁县城)向南60里至贡塘,又30里到者宾汛(今者斌),又10里至鮉莞塘(今麻文,接广西),又40里至麻蒌卡(今麻赖,接广西),又15里至郎海卡(当在今庙坝附近)接交趾保乐州[47]。也就是广南府境的最南端,至此是越南与广西的分界,今天中越界碑第22号至24号,立于这段边界,以上是广南府东南边境一线。

广南府西面的边界,是由普梅汛20里普梅卡通开化,又5里南利卡路通交趾龙古寨,又25里木欧卡,又20里蔑那卡,又5里蔑弄卡接交趾董奔村界[48]。普梅汛在今富宁县西南,普梅河东岸的茂梅河以西是麻栗坡县城(旧开化府地),由此至南利卡是今天麻栗坡县的南利,与越南接界,当地立有中越分界17号界碑。又至木欧卡,在今普梅河东(广南府境)的木敖,又南至蔑那卡,在今天的蔑拉,又至蔑弄卡,在今天的蔑弄与越南董奔村接界,就是今天越南的同文县城,在中越分界立有18号界碑。

广南府西南边境的蔑弄卡(今天中越分界18号界碑处)至郎海卡(今天中越分界20号界碑处)的一段,也应当设汛塘卡,而《广南府志》初修是在道光五年(1825年),《通志》征引是在道光十五年,当时,设在蔑弄卡至猛海卡这段边界的汛塘卡,已不在广南府境内,所以,没有记载。因为这一线的边界,清初到道光年间有了变化。

广南府西南边境为上蓬、中蓬、下蓬地,被越南保乐州土司所侵占。据调查资料说:在富宁县一带,有“三蓬陪嫁”和“吵八寨”之说,据说三蓬地方原属广南土司辖地,广南土司嫁女儿给越南保乐州土司,便把三蓬地方陪嫁给了保乐州土司,这就是“三蓬陪嫁”。不久,广南土司女儿死了,广南土司曾向保乐州土司提出收回三蓬地方,但保乐州土司不允,经过较长时间的争议,最后要回来了上蓬中的八个寨子,这就是“吵八寨”。传说中事件发生的时间基本上属实。三蓬地本来为广南土司辖境,“陪嫁”给保乐州土司,后来屡经争议,仅“吵”回来八寨。然而,三蓬的领土主权没有改变,理应仍属我国,因为这是地方土司将三蓬作为嫁妆“陪嫁”出去的,当时中央政府并不知道,更没有也不可能有同意的事。处理领土主权只能由政府决定,地方官吏无权处理,被其私自“陪嫁”出去,这本来就是无效的,也是古今中外公认的准则。所以,直到中法滇越界务交涉的时候,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光绪十一年(1885年),中法交涉滇越界务,经过勘查,于光绪十二年九月议定条款,广南府边界为第四段。《续云南通志稿·洋务志》载议定条款节略说第四段“普梅河,滇图河流偏东,洋图河流偏南,形势不同,界线因之迥别。该(法)使犹豫不决,疑虑丛生,非语所能破。且云南凉水井北圻蔑那(按:今18号界碑处)以下界线遂出河上岸(按:此以上沿普梅河,以下渡河而东),北圻之三蓬均掘河北,普梅河全失其险,并与滇界太逼,无可设防。所议以三蓬归我,该使不从,继议于龙哈寨中河卡瑶人寨之外展宽余地,该使亦不从,相持四十余日,至九月十三日会晤,狄隆等出座密商,复入座定议,狄塞尔遂亲笔将北圻之苗塘子龙膊田蓬街沙人寨五处划入滇界,计拓地纵横约三十里”。由此可见,三蓬地在普梅河以东,其北起自今18号界碑,南至今23号界碑的一段,包括属于上蓬划入滇界的田蓬街等八寨,这一地区原为广南府地。田蓬街等寨是原来当地人民“吵八寨”争回来的,并不是狄塞尔之辈发什么善心,提笔划出赐给的,“拓地”之言更从何说起!所以,人民坚持收回三蓬地是理所当然的。

光绪十九年(1893年)三月,分办界务委员广南府兴禄“风闻越属之三蓬民人麇集,相率归附,意欲抗令法员将三蓬地方划入中国。若果如此,不独阻挠界务,且恐发生临时关系,诚非浅鲜,当即密派随员,授以机宜,前趋安抚,幸不辱命,一律解散,声色无闻……”[49]。三蓬地区理应回归中国,三蓬人民热切希望回到祖国怀抱。他们群聚,“相率归附”不愿做法帝的奴隶,然而兴禄之流屈膝于帝国主义的淫威之下,压制人民抗法斗争,拱手把三蓬领地送给了法帝国。而他们辱国丧权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实在是千古罪人。

大量的历史事实充分说明:中越边界,自古有一个传统的边界线。直到法帝国主义的侵略,越南沦为殖民地,进而侵吞了我国的临安府、开化府、广南府及普洱府的大片固有领土。从此以后,原来那条传统的边界线没有了,替代的是一条打上帝国主义侵略印记的边界线,就是今天的中越边界线。

附记:

本文于1979年2月受我的老师方国瑜先生之命并在他的提示下撰写而成,为征求意见,于是年3月刻印了数百份。最近在文字上作了较大的修改。特记于此。

(原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报告》1991年1、2期合刊)

【注释】

[1]见康熙五十四年修《建水州志·疆域志》卷2,雍正九年修《临安府志·大事记》卷3《建置志·建水州》和卷11《土司志》。

[2]嘉庆《临安府志·土司志》。

[3]嘉庆《临安府志·土司志》。

[4]同上。

[5]道光《云南通志·土司志》引案册。

[6]道光《云南通志·临安府》引案册。

[7]道光《云南通志·边防》卷107引案册。

[8]道光《云南通志·边防·临安府》引案册,而卷16《山川》志中,将黑江误作九龙江(澜沧江下游),黑江下游误作洮江(红河)。

[9]道光《云南通志》卷6。

[10]据《滇南界务陈牍》补遗附录引《越南》摘抄,我国称猛梭,而越南称昭晋州,我国称猛赖,而越南称莱州。

[11]《越史通鉴纲目》卷36。

[12]《越史通鉴纲目》卷42,景兴二十六年。

[13]同上书,景兴三十年十二月,阮所陈区处十余事。

[14]同上书,景兴四十一年十一月。

[15]道光《云南通志·边防》卷107引案册。

[16]《东华录》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癸丑。

[17]道光《云南通志·边防》卷107引案册。

[18]道光《云南通志·边防·临安府》引案册。

[19]道光《云南通志·边防·临安府》引案册。

[20]同上。

[21]《续云南通志稿》卷85。

[22]周德润、岑毓英、张凯嵩10月16日奏稿,见《续云南通志稿》卷85。

[23]《滇南界务陈牍》蒋实英禀,亦见《新纂云南通志·外交考》卷164。

[24]乾隆《开化府志·建置制》卷2。

[25]康熙《云南通志·图考·开化府》。

[26]《安南志》原卷1总要,《越史通鉴纲目》卷24,正和十一年引此文。

[27]《清圣祖实录》康熙三十六年十一月甲午。

[28]雍正《朱批谕旨·高其倬奏稿》。

[29]《岑毓英奏稿·保胜边境折》卷26。

[30]见邓钟《安南图志》,汤懋裴《从征安南记》,徐延旭《越南道路略》。

[31]见《明实录》嘉靖十四年十月乙未、十六年九月壬午,万历三十五年七月甲寅。又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安南传》卷6、《滇系·典故》卷8及《天启滇志·沿革大事考》等亦载其事。

[32]《史料旬刊·雍正安南勘界案》。

[33]《朱批谕旨》雍正四年三月二十一日鄂尔泰奏稿。

[34]《朱批谕旨》,雍正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鄂尔泰奏稿。

[35]《清史稿·地理志·开化府》。

[36]《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27,保泰九年四月。

[37]道光《云南通志·边防·开化府》引乾隆二十四年所修《开化府志》。

[38]全文载《滇录》卷1,又《续云南通志稿·洋务志》卷85载节略部分,《议定书》中详举各段滇、越界双方地名,与道光《云南通志·边防志》卷107引《开化府志》设汛塘卡的地名大都相同,就是雍正六年所订的滇、越的边界线。

[39]《清季外交史料·都系云南旧境请于勘界时酌议收回片》。

[40]《续云南通志稿·洋务志·界务》卷88。

[41]光绪十二年十月十六日周德润奏稿。

[42]黄诚沅:《蜗寄庐随笔》卷2。

[43]全文载《续云南通志稿》卷85。

[44]全文载《续云南通志稿》卷85、《清季外交史料》卷71,《通志》附图第二段第二幅。

[45]全文载《续云南通志稿》卷85。

[46]《续云南通志稿·洋务志·通商》。

[47]见道光《云南通志·边防》引《广南府志》。

[48]同上。

[49]《滇南界务陈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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