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评估方法是公共政策评估者在进行公共政策评价过程中所采取的方法的总称。在西方政策科学领域中,政策评估有许多方法,而从不同的政策评估角度,按照不同的评估的标准形式可以划分不同的方法。近几十年来随着公共政策科学的发展,各种新的评估方法不断涌现,极大地丰富了政策评估的实践活动。我们在这里主要介绍五种常用的评估方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
成本—效益分析是对在整个政策运行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和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利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价时,可借助于成本效用曲线。如图6.1所示:
图6.1 成本效用曲线一
通常使用的评价准则有三条:
1.效益相等时,成本越小的方案越优
如图6.1所示,当效益达到E2时,方案甲与方案乙的效益一致,此时成本为C0,当成本小于C0时,方案甲优于方案乙;当成本大于C0时,方案乙优于方案甲。
2.成本相等时,效益越大的方案越优
这时以效益为变量,当成本为C1时,乙方案无效,甲方案最优;当成本等于C0时,甲、乙取得相同效益,从长远看,采用乙方案较优。
3.效益与成本的比率越大越好
如图6.2所示,当效益与成本均不限定时,可采取效益与成本差最大值。横轴x表示不同的选择系统,纵轴y表示效益和成本。两条成本效益曲线相交于P、Q两点,在P点以下或Q点以上成本均大于效益,不予考虑。仅在P、Q两点间寻求效益对成本超过的最大值。图中Xo处,效益对成本的超额最大,或者说效益与成本的比率最大。
图6.2 成本效用曲线图二
(二)前后对比法
前后对比法是对政策执行前后的有关情况进行对比,这种方法具体可以分为四种方式[1]:
1.简单“前—后”对比分析
简单“前—后”对比分析是先确定公共政策对象在接受公共政策作用后可以衡量出的值,再减去作用前衡量出的值。如图6.3所示,A1表示政策执行前的值,A2表示政策执行后的值,则A2-A1就是公共政策效果。
图6.3 “前—后”对比分析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方便、明了,缺陷是不够精确,无法将公共政策执行所产生的效果和其他因素如公共政策对象自身因素、外在因素、偶发事件、社会变动等所造成的效果加以明确区分。
2.“投射—实施后”对比分析
“投射—实施后”对比分析如图6.4所示。图中B1、B2是根据政策执行前的各种情况建立起来的趋向线;A1为趋向线外推到政策执行后的某一时点的投影,代表若无该政策会发生的情况;A2为政策执行后的实际情况。这种方式是将A1点与A2点对比,以确定该项公共政策的效果。
图6.4“投射—实施后”对比分析
这种方式由于考虑了非公共政策因素的影响,结果更加精确,因此较前一种方式更进一步。这种评估方式的困难在于如何详尽地收集政策执行前的相关资料、数据,以建立起政策执行前的趋向线。
3.“有—无”对比分析
“有—无”对比分析方法是在公共政策执行前和公共政策执行后的两个时间点上,分别就有公共政策和无公共政策两种情况进行前后对比,然后再比较两次对比结果,以确定政策的效果。如图6.5中,A1和B1分别代表公共政策执行前有无公共政策两种情况,A2和B2分别是公共政策执行后有公共政策和无公共政策两种情况。(A2-A1)为有公共政策条件下的变化结果,(B2-B1)为无公共政策条件下的变化结果。[(A2-A1)-(B2-B1)]就是政策的实际效果。
图6.5 “有—无”对比分析
这种比较的长处是排除了非公共政策因素的作用,能够较精确地测度出一项公共政策的效果,是测量公共政策净影响的主要方法。
4.“控制对象—实验对象”对比分析
“控制对象—实验对象”对比分析是社会实验法在公共政策评估中的具体运用。在运用这种评估设计时,评估者将政策执行前同一评估对象分为两组,一组为实验组,即对其施加公共政策影响的组;一组为控制组,即不对其施加公共政策影响的组。然后比较这两组在公共政策执行后的情况,以确定公共政策的效果。A和B在执行前是同一的,A为实验对象的情况,B为控制对象的情况。图6.6中,A1和B1分别是实验前的实验组和控制组的情况,A2和B2为实验后实验组和控制组的情况,(A2-B2)便是政策的效果。
图6.6“控制对象—实验对象”对比分析
(三)对象评定法
对象评定法指的是由公共政策的目标群体通过亲身感受和了解对政策及其效果予以评定的方法。由于公共政策的目标群体往往既是政策活动的主体,又是公共政策的成败得失切身感受者,因此,他们对于公共政策的评价“最有发言权”。评估工作者要做好评估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法之一就是争取政策的目标群体对评估工作的充分了解和积极支持,认真倾听、研究他们对政策效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对象评定法的缺陷在于政策目标群体可能不完全了解政策对自己的影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四)专家判断法
专家判断法指的是组织某一政策领域的专家来审定各项关于政策的记录,观察政策的进行,对政策目标群体和以前的政策参与者进行调查,与执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交换意见,最后撰写评估报告,鉴定政策的成效。这个方法的优点是,由于专家知识专业化较强,能比较科学地分析政策。同时,由于专家相对于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政策对象来说属于局外人,“旁观者清”,因此能站在比较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评估。当然,专家判断法的成本相对要高些。
(五)自评法
自评法指的是政策执行人员自己对政策的影响及达到预定政策目标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由于政策执行人员参与政策实施的整个过程,能够掌握比较充分的政策信息和第一手资料,有可能及时、充分地评估每一项政策的效果。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评估结论,迅速调整自己的政策目标和措施,使评估活动得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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