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共政策冲突是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结构性方面的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坎贝尔提出了导致公共政策冲突的四种结构性方面的因素:第一,正式组织之间的隔绝性。政府部门内部有一些被坎贝尔称为次级政府部门的组织,这些次级政府部门都想控制政策并把本部门的利益反映到政策中,但这些次级政府部门往往成为孤立的单位使得利益表达结构上产生隔阂而出现政策冲突。
政策冲突产生的原因_公共政策学
公共政策冲突是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结构性方面的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坎贝尔提出了导致公共政策冲突的四种结构性方面的因素:第一,正式组织之间的隔绝性。政府内部的正式组织如部门、局、科之间因目标、管辖权、对稀缺资源的竞争等使组织之间存在政策冲突的可能性,而这些组织之间相互依赖性低,特别是等级制组织之间的相互隔绝使发生政策冲突的概率大大提高。第二,在利益表达结构上形成隔阂而产生的公共政策冲突。政府部门内部有一些被坎贝尔称为次级政府部门的组织,这些次级政府部门都想控制政策并把本部门的利益反映到政策中,但这些次级政府部门往往成为孤立的单位使得利益表达结构上产生隔阂而出现政策冲突。第三,非正式的派别的影响。在正式组织内部存在很多非正式组织,这些非正式组织中成员会形成关于政策的意见,这些不同意见之间的冲突易上升到政策冲突。第四,等级上的分割问题。等级上的分割主要是上下级之间对政策的不同态度和看法,如下级经常不认可上级制定的政策而制定自己的政策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冲突。在政策冲突多发的背景下如何有效的治理政策冲突是政策研究者、政策部门,甚至整个社会都必须加以关注的问题,探究政策冲突的原因是研究政策冲突治理的前提,只有找到病因才能对症下药,探索出更多更有效的途径治理政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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