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识形态运动
樊纲在阐述改革开放以来的意识形态创新时提及:“中国从来不是一个意识形态很强的国家,从来没有发生过宗教统治,从来没有因为宗教而发起过战争。在中国,严格说来,要用意识形态的阻碍来说明改革阻力,其实不是很有说服力……中国没关系,原则放在那儿,该干什么我可以变通,解放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变通的过程。”[68]这种机会主义对待宗教或者意识形态的做法,在其他曾经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东亚国家和地区也时常被发现,比如盛田昭夫就写道:“虽然我们(日本人)信仰宗教,但我们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笃信宗教的民族,我们往往相信,神无处不在。我们常常开玩笑说,大多数日本人是天生的神道教信徒,过着儒士的生活,以基督教的方式结婚,并举行佛教葬礼。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渗透了许多世纪宗教传统的礼仪、习俗和节日,但我们并不为这些禁忌所束缚,我们无拘无束地设法去做任何事情,寻求最好的、最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69]。这意味着新中国领袖要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政治精英和社会大众的基本行为准则,用它来证明政权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当性,并最终建构社会主义政权的意识形态合法性,就需要花费更多的力气。
葛兰西(Antonio Gramsci)曾经区分过意识形态的统治权和领导权。“意识形态的领导权是特定意识形态通过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自由竞争而得到的地位,社会成员自由选择该意识形态,自愿接受认同这种意识形态,并且在行动中受这种意识形态的引导或者指导。意识形态的统治权往往是一个政党或者政治组织在取得政权以后将自己的思想或意识形态加于社会群体之上。意识形态确定其统治地位并不见得要通过自由竞争,而可以通过政治的、行政的、法律的和经济的力量加之于社会群体。”[70]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意识形态运动体现的主要是后一种路径。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统治权通过频繁的意识形态运动和积极防范敌对意识形态的输入而得以维持和再生产。那些被假定不能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群体(比如资本家)和明显表现出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张相抵触的群体(比如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受到了压制。教育的主要功能改变为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基本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即坚定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信仰者。专业知识的地位被贬低,文艺也被政治化了。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文艺很好地成为整个革命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的武器,帮助人民同心同德地和敌人作斗争。”“在现在世界上,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的。为艺术的艺术,超阶级的艺术,和政治并行或互相独立的艺术,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文艺批评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政治标准,一个是艺术标准。以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以艺术标准放在第二位。”[71]1943年陈云也提出:“一个文艺工作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名党员,而不应该首先把自己看作是一名文化工作者。所有党的文艺工作者要加强他们的党性,去掉他们的坏习惯。在遵守纪律上,文艺工作者必须服从党的支部及其上级,甚至在各级的人们不是那样能干时也得这样。”[72]
个人对于血缘组织(如家庭、家族)、地缘组织(同乡会)、业缘组织(如商会)、宗教组织等的认同被视为建立更大范围的政党忠诚、领袖忠诚和国家忠诚的障碍。包括家庭在内的初级和次级社会组织成为改造的对象。例如,1963年10月《人民教育》杂志发起对“母爱教育”的批判,强调阶级的爱、革命的爱、对领袖的爱绝对要高于亲情和师生、同学之间的爱。“同伟大的无产阶级的爱比较起来,母爱只是渺小的,而绝不是什么伟大的。”[73]取代这些组织的是作为共产党外围组织存在的、之前用于革命动员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统治地位的确立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社会主义话语体系霸权地位建构的过程,其他的话语体系被压制,意识形态的话语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在家庭、恋爱这种私密化的空间和关系中,也不断地出现了阶级话语体系(夫妻是同志关系、孩子是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择偶要看家庭出身);那些抵制国家汲取粮食、税收的行为被视为阶级斗争的新动向;那些对于某项具体政策持不同意见的干部被斥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种做法从今天来看,当然会有很大问题,但它客观上建构起意识形态的禁忌,使得意识形态在全社会实现了强制性的认同。
(二)客观的阶级与主观的阶级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是阶级和阶级斗争。马克思以生产资料的占有作为划分阶级的基础,换言之,如果剥夺了资产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占有,那么这个阶级就失去了支撑它的经济基础。清除这些阶级的经济基础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项主要任务。“新中国成立后发起的土地改革消除了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集体化消除了富农阶级的经济基础,国有化消除了资本家阶级的经济基础,百花运动消除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经济基础,文化大革命增加了它对新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国家管理者的控制。这些政策实施后,阶级的经济基础很大程度上被侵蚀,阶级之间的冲突失去了它的锋芒。当对抗阶级的客观经济基础被削弱的时候,主观类型的阶级和阶级斗争被毛泽东主义者在他们的政治运动中一直使用。”[74]
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经济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已经消失,还要开展形形色色的政治运动呢?陆学艺等人指出,这样做的理论基础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思想。具体而言,继续革命思想的逻辑要点是:“第一,即使在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后,社会仍存在相互矛盾甚至对立的阶级。第二,这些阶级存在的根据,不是他们的经济条件或在社会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而是他们的思想意识,包括他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态度。第三,各个社会阶级阶层的思想意识决定于他们原来的阶级出身,也决定于他们在具体社会生活中由于各种剥削阶级观念的影响而发生的思想蜕变和立场变化。第四,当经济领域的阶级斗争结束以后,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继续存在,并上升为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一切政治斗争都要用阶级斗争的话语来加以解释。第五,原来出身于剥削阶级的社会成员被推定为在思想上不能与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相容,而一切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或者相反的思想主张,都被认定为反社会主义,这样的人,不管其原来的阶级出身是什么,也不管他们在新的政治体系中曾经处于怎样的地位,都应被视为剥削阶级反社会主义的代言人”[75]。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察觉到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与毛泽东阶级理念间存在较大差异。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是一种建立在学术基础上的经验理论。阶级主要由生产关系,特别是依据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及其程度来决定。阶级身份和地位决定了人们的政治社会行为。阶级结构是工业社会中最为重要的社会结构,要比民族结构、宗教结构、文化结构、语言结构、城乡结构等更为重要。因此,阶级关系能够超越国家界线,建立起跨国家的认同,这种观念集中体现在“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口号中。毛泽东的阶级分析则主要是一种政治工具,即“以阶级斗争原理为基础而进行的革命鼓动”[76]。阶级分析的要点是识别谁是党的敌人,谁是党的朋友。相应地,阶级划分标准在不停改变,起初可能是行为者对于生产资料的占有,之后又演变为行为者的政治认知和态度等。在这种标准转变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成为阶级斗争的对象。相应地,也不能只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来消除和防范阶级斗争,还要通过更深层面的社会革命(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培育无产阶级事业的接班人)等来防范资产阶级的“复辟”。
(三)意识形态运动与国家建构
在不断强化的阶级斗争面前,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任务发生了偏离,即由社会主义工业化转向了意识形态运动。这种偏离造成了在“文革”结束时经济“濒临崩溃”,几乎社会中的每个阶级和群体都受到了程度不一的冲击。正因为如此,亲历过那段历史的人们对于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评价通常是负面和否定的。然而也有学者强调这段历史是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益遗产。比如奥尔森(Mancur Lloyd Olson,Jr.)在《权力与繁荣》中提及“文革”对于社会主义国家中盛行的集体行动共谋机制的破坏:“毛泽东发动了一场针对他自己的高层和中层下属——那些红色官员——的‘革命’。他彻底击垮了他的经济所依赖的那些行政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直接的结果是‘文革’期间中国经济的表现要比其他共产主义国家差得多。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结果是,在毛泽东去世时,中国没有接近于像苏联和欧洲共产主义国家那样多的地位稳固的行政管理人员小团体。”当酝酿改革时,中国“几乎已不存在行业、企业或行政管理人员团体。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文革’摧毁了狭隘的既得利益”[77]。秦晖对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成功经验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奥尔森的理论为基础的,他将“文革”看作历史上罕见的“负帕累托过程”:在这场运动中,“中国的‘当权派’与‘造反派’、社会精英与芸芸众生、知识分子与工农、汉族与少数民族、高干子弟与‘狗崽子’‘左派’和‘右派’都先后被折腾得够呛,社会在一波波残酷的斗争中也被弄得满目疮痍。古今中外,很少有哪个运动能够这样几乎‘得罪了一切人’”。也因而“走出‘文革’的‘改革’的社会基础也空前地广泛,而且几乎所有人在改革初期也确实是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处。”[78]裴宜理(Elizabeth J.Perry)在多篇文章中提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的基础早在毛泽东时期就已经打下了。然而就我接触到的裴宜理的文献来说,她没有明确解释其中的原因。就我个人推测,裴宜理可能指的是,这一时期完成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原始积累”:中国有了工业化的资本。
在这里,我从国家建构的角度提出第三种解释。这一解释的灵感来自于西方学者对于东亚发展型国家的研究。这些研究指出,政权往往面临着不同的社会诉求,比如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农民要求改变偏向城市的资源分配策略,如果这些诉求得不到满足,那么将可能危及政权的合法性。那些能够成功抵制社会中的再分配和平等诉求,将资源引导和积聚到经济增长中的政权被惯之以“发展型国家”[79]或“凝聚性资本主义国家”[80]。在笔者看来,前三十年的成就在于,普通中国人第一次真切地触碰到了政权的肌理,直接参与(尽管可能是被迫的)到国家所发起的各类运动中,处在国家所设定的各类组织(单位和人民公社)中。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开始具有了国家意识、国家身份,以及国家认同。如果套用阿尔蒙德和维巴(Almond&Verba)的分类,可以判定中国的政治文化在这一时期大体上经历了从“村落地域型”政治文化(Parochial Political Culture,人们对自己属地的认同感强于对国家的认同感,缺乏公民权意识,在认知上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参与政治)到“依附型”政治文化(Subject Political Culture,人们认为自己对政府产生影响的能力很有限,易于服从并对政治参与比较消极)[81]的转变。它也使得政权第一次有可能将散落在社会的资源集聚起来,用于政权所设定的各类目标。这些目标既包括阶级斗争,也包括经济建设。接下来,我们探究国家是如何借助于意识形态运动来实现其国家基础权力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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