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动是人类的一种发明和创造。正如蒂利所述:“社会运动并非古已有之。数千年来,尽管世界各地兴起过形形色色的群众运动,但作为一种政治形式的社会运动,却始于近三百年内:它肇始于18世纪后期的西欧,在19世纪早期的西欧和北美获得广泛承认,在19世纪中期凝结成为综合了诸多要素的稳固的复合体,此后变化趋缓,却从不停顿,最终扩展到了整个西方世界,并被冠以社会运动之名。”[34]社会运动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发生了重要的演变。它由将被边缘化的团体结合进入政体的一种机制[35](如民权运动和女权运动)日益转变为活跃的政治领袖和团体影响政治的一种策略。[36]此外,正如第一章所提及的,一些学者主张20世纪60年代之后西方出现了新社会运动。与专注于经济议题的旧社会运动不同,新社会运动为后物质主义价值观所驱动。
社会运动的未来是什么?它会继续成为流行的社会抗争载体吗?蒂利就指出:“由于社会运动是随着政府权力的集中、相对民主国家的成长而扩散的,那么政府的分权化、政府活动的广泛私有化、跨国力量所导致的国家衰败或者普遍的去民主化能够令我们现在所认识的社会运动过时。随着一系列被称作‘全球化’的变化,指望利用社会运动来表达诉求的民众前景堪忧。”[37]另一种论证逻辑是,基于社会运动是政体外部人、挑战者、边缘团体所发动的活动,随着民主政治的全球扩展(之前没有民主的政体被民主化)和深化(民主政体中之前被排斥的群体,如有色人种、女人、穷人等被赋予了平等的参与政体的权利),处在政体外部的人会越来越少,因而社会运动会逐渐式微。
与上述观点恰好相反,有的学者对社会运动的未来作出了完全相反的预测。在这些学者看来,社会运动构成了现代社会中正常政治的一个本质要素,在制度化政治和非制度化政治间只存在模糊与可渗透的边界。社会运动活动不是对制度化政治的替代,不会随后者的增加而减少;相反,社会运动活动是政治活动的一种补充形式,会随着民主政治的扩展而增加。[38]事实也表明,社会运动并无衰落的迹象,因而到了20世纪90年代,西方理论家开始将社会运动定义为西方社会的一个本质特征,提出了所谓的“社会运动的社会”。这一理念对当时和今后社会运动作出了三个基本的判断或者假设:①社会抗争已经从民主政治一种偶然的、一再复发的特征转变为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持续的要素。②抗争行为被更高频率、更为多样的群体所采用,被用来提出比之前更为广泛的诉求。③职业和制度化可能正在将争议性诉求的主要载体——社会运动——变成常规政治领域内的一种工具。[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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