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经历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就地城市化、乡村城镇化到红塔新区开发建设的扩张型城市化的过程,走过了70年代造田、80年代造厂、90年代旧城改造、21世纪新城市建设的发展阶段,自然带来了城市空间形态和空间格局的变化,以及产业结构的多次调整布局,呈现出工业化、城市化相互结合、促进后的市场理性选择。城市化和工业化主要通过两大因子的作用对集体经济产生影响:一是农村集体土地,二是与城市化相互依附的工业化程度及市场化发展水平,后者直接影响了中卫社区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一)城市化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影响
快速城市化过程带来城镇的急剧扩张,对中卫社区土地利用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耕地资源急剧萎缩。1983年玉溪撤县建市以后,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大,中卫由城郊农村融入了城市,土地逐步被国家征用。1952年土改后中卫社区有耕地面积2 174亩,“大包干”时期有2 500亩耕地;1983年,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时,中卫社区有耕地2 700亩;2013年耕地仅剩410亩,全部属于集体土地。城市化对集体土地的占用是导致集体土地减少的最直接因素。与此同时,城市化也改变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价值。由于与城区的相对位置发生改变,中卫社区集体土地的级差地租大幅增加,农村集体土地不断增值,集体资产不断增加。
(二)城市化对集体经济生存环境和实现形式的影响
中卫社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变迁正是城市化、工业化相互推动下的市场选择的结果。在城市化程度低、工业化发展水平低、市场经济还在萌芽之中的20世纪80年代,中卫社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微观主体主要是乡镇企业,如当时专供出口的板鸭厂和铸管厂,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主要是经营性资产。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乡镇企业布局过于分散使得企业间的相互合作、学习模仿、技术扩散等受到制约,无法产生因聚集带来的规模经济;加之乡镇企业改制呼声高涨,中卫社区的许多乡镇企业随之消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后,使中卫社区集体经济产业模式也悄然转变,由原来的小作坊加工等经营性行为,转变为以租赁为主的非经营性阶段,村级不动产租赁收入俨然已成为村级集体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转化是政策调整下市场经济的选择,但这个过程和城市化进程紧密相联,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发展的综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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