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芬
廉政文化就是从文化的视角来探索和研究廉政的观念、制度、行为、表现,并通过文学、艺术等鲜活的文化形式来推介和传播,倡导廉洁奉公、弘扬新风正气,鞭挞腐败行为、反对歪风邪气,努力在全社会培育廉洁理念,形成崇尚廉洁、鄙弃贪腐的价值取向,实现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目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创新举措,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以廉政为思想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文化的表现形式,以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着导向作用、凝聚作用、教育作用和规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势在必行的重要举措。
一、廉政文化的内涵
廉政文化主要由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三个部分组成。
关于价值观念。廉政文化的价值观念即廉洁价值理念,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和信仰在价值观念层面的具体反映,是廉政文化的精神基础和核心理念,它主要回答为什么要廉政、如何看待权力以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等基本问题。在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廉洁价值理念往往又进一步被具体化为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所决定的,是党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同时,在各行业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时,廉洁价值理念往往又与不同岗位的工作价值观结合起来,并加以深化和拓展。在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廉政文化都会不同程度地与具体行业的职业道德结合在一起,使廉洁价值理念更有针对性,更具广泛性。
关于行为规范。行为规范主要体现在制度的制定和健全完善方面。制度是文化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廉政制度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制度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规范权力及其运行的基础性制度,目的是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建立健全相应的行政体制和管理机制提供制度依据;另一类是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主要是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社会成员廉洁从业的行为规范,关注的是个体行为,既有引导性的规范,也有禁止性的规定。
关于生活方式。廉政文化所考查的生活方式,是廉洁价值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相结合的结果,体现为人们的生活态度、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廉政文化关注人们的生活方式,主要是基于文化的两个方面功能:一是文化的传续功能。当文化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成为某种生活方式时,文化就可以世代传续,同制度一样发挥持久的作用。二是文化对环境的塑造功能。文化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改造身处其中的人们。在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使廉政文化通俗化、大众化,更加易于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云南省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和探索
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主要是廉政教育以及廉洁从政的习惯养成和氛围营造。廉政文化建设的探索主要是在建设的载体及形式方面。中共云南省委、省纪委一直重视廉政文化建设。云南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探索主要围绕廉政理念的提升、廉政制度的完善、廉政载体的建设等方面,通过开展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廉政理念;通过完善有云南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规范从政行为;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载体宣传廉政文化,开展对廉政文化的研究,探索具有云南特点的廉政文化与民族文化的融合之路,在全国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学院培训干部,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库,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德治内涵等,营造云南廉政文化建设氛围,推进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党94周年前夕,省纪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到保山集中学习,纪念党的生日,追忆杨善洲的模范事迹,缅怀其高尚品质,学习其崇高精神,作为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生动教材,以上率下,为云南廉政文化建设起到榜样的作用。
(一)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廉政理念
通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党内法规制度,提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理念。
1.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
云南理论学习的一大特色是开展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相关知识和党的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广大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是云南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载体,是云南省机关党建的重要品牌。每期讲座紧扣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邀请国内省部级领导和著名专家,围绕当前领导干部必须掌握的重大理论、政策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结合云南实际,讲授充满前瞻性、时代性和战略性的新理念、新知识,以此开阔各级领导干部的视野,拓展跨越式发展的思路与理念。每期讲座均覆盖了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550个乡(镇),达到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目的。其中,2015年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哲学、用哲学的重要论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几个问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从百年沉沦到伟大复兴”“做‘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主题的讲座,在提高干部理论素质的同时,通过潜移默化的知识“化人”,提升广大干部的廉政理念。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活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宣讲覆盖20多万人次。形成了腾冲市艾思奇百姓宣讲团等9个具有影响力的基层理论宣讲品牌,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五用”宣讲团、楚雄彝族自治州梅葛宣讲团赵章才分别被中宣部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云南“五用”宣讲经验被纳入中宣部教学案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创新基层理论宣讲模式入选中宣部《宣传工作创新百例》。
2.学习党内法规制度
主要内容为学习“一准则两条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修订《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重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就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提高管党治党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一准则两条例”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文简称“《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简称“《党纪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10月,中共中央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会带头专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强调贯彻落实好两部党内法规,关键在领导,重在见诸行动,贵在注重实效,要真正把党章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省委常委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进一步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真正把党章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要在全省认真组织开展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省纪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组建的宣讲团在全省展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烙印在全省党员的心上,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一是注重实效,党规党纪内化于心。2015年12月以来,全省各地开展既形象生动又严肃认真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在全省党员中掀起了一场严守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大洗礼。二是明确要求,遵规守纪外化于行。“立规易,执纪难。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为使《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落到实处,全省各地各部门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精神,遵规守纪,以铁的纪律和作风,有力保障、推动《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预防腐败体系,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2013年底,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要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云南通过任前廉政谈话、反腐专题培训、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委书记和省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化等举措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自己的特点。
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让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先入脑。即对于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廉政谈话。多年来,云南省委高度重视反腐教育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强化关口前移,通过坚持省管干部任前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从源头上强化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云南省的省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始于2013年。当年8月,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形成制度并作为云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六项举措之一全力推进。在这项规定中,明确将廉政谈话作为省管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规定对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和交流任用的干部,在公示结束后,由省委委托省纪委领导同志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再下发任职通知。之后,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层层下移,到目前为止,科级干部亦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反腐专题培训。云南省对新提拔省管干部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培训始于2007年。至今,云南省已连续9年举办新提拔省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及履职能力培训班。从2008年开始大规模推进,当年培训人数达到257人,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在全国引起积极反响。为使这一做法形成常态,2008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联合发文,规定“全省新提拔的乡科级以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当年参加反腐倡廉建设和履职能力专题培训,并使这项工作形成制度,长期坚持”。此后,云南省每年都坚持在省委党校举办一期新提拔省管干部反腐倡廉专题培训班,至今共有1000多名新提拔省管干部走进课堂,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和心灵洗礼。新提拔省管干部反腐倡廉专题培训班的指向十分明确:增强新提拔省管干部对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加强领导干部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清正廉洁、执政为民的思想,筑牢反腐防线。同时,切实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进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开设了“反腐倡廉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分析查办案件,进行案例教育”“从越轨社会学看职务犯罪预防”“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问题”等专题。从2009年开始,专题培训班还安排了视频教学,播放《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等专题片,并组织学员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听取犯过错误的干部现身说法,让参训领导干部从前车之鉴中吸取教训、警醒自律。在2015年3月的新提拔省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及履职能力培训班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绝不是一般的“例行公事”、走一走程序。特别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上反复要求的“五个必须”;并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围绕领导干部如何履行“两个责任”,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廉洁自律与反腐败斗争等内容开展培训很有必要。强调要认真学习中央的决策部署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上级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委书记。“一把手”约谈盯紧“两个责任”落实。为加强对“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行上级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委书记制度。2015年,省纪委领导分别约谈全省16个州(市)党委书记,主要了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要求各州(市)党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对照检查,抓牢主体责任,担好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解决突出问题,争取全面完成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红河州纪委创新约谈机制,回归本位强化监督,首次由书记和副书记就履行监督责任对全州13个县(市)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约谈。要求各县(市)纪委书记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作为第一职责,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要求,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保障,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
函询约谈直指干部问题线索。云南省加大函询约谈力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对反映的问题,谈话函询对象应当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相关材料经所在地方、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后,报上级纪委审查。2015年,省纪委已对16个州(市)党委主要负责人就其所属州(市)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函询反馈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在班子成员被函询问题情况说明上“签字背书”。同时进一步明确,包庇袒护被函询干部、未如实说明情况或故意隐瞒问题的党委书记,将被追究责任。
苗头性问题约谈招呼打在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群众反映你们单位个别领导干部仍然公车私用,甚至把公车停在公众场合过夜,是否属实?”“有人反映你们单位存在公款发送红包情况?”宜良县纪委在开展个别约谈时一针见血地向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问。昆明市五华区纪委书记对纪律审查工作“交白卷”的10名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要求约谈对象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
省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至2015年10月的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云南省四次组织省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在纪委全会上的述廉述责,内容主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改进作风规定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五个方面来进行。通过“一件一件理,一条一条提,一项一项述”,述廉述责对象多年的身之所察、体之所悟更加“具体化”。“述”出问题症结,查找出薄弱环节,交流出经验成果。表明态度、报告工作、晒出“隐私”后,述廉述责对象还得面对省纪委委员的提问和质询。提问和质询内容严谨而无刁难,尖锐却非苛责,庄重但不厉色,围绕廉政主题发力,目的在于督促述廉述责对象和参会人员压力上肩、廉洁入心,扎深责任的根,铆足干事的劲。从自觉增强律己意识到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从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亲自部署、全力支持反腐败工作,从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发挥到建设一支最有规矩、最讲规矩、最守规矩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述廉述责,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个人要带头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带头廉洁自律。省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省纪委全会上的述廉述责,以上率下,云南各级领导班子都向本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这就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重要的信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织密关权力的制度笼子,并非虚言。“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是整个社会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工程。
(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载体宣传廉政文化,形成廉政文化建设氛围
通过报刊这个载体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动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廉洁氛围。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主办的《云南党风》辟出“廉政文化”专栏,刊登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理论文章,介绍各地廉政文化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推荐宣传广大群众身边的廉洁从政的好干部形象。或从正面倡导廉洁形象,或是剖析反面典型发出廉洁警示,或以议论文章或以漫画形式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和宣传。《云南日报》辟出专门的栏目“监督”,通过监督一些不廉的做法来倡导廉洁行为,建设廉政文化。云南省纪检监察学会、云南省纪委研究室主办的《调研参考》,专门开辟有“工作研究”“理论探索”“学会动态”等栏目,刊载省纪检监察学会和各州(市)纪检监察学会关于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文章,促进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
在网络上开辟专栏宣传廉政文化。云南网、云南日报网、省纪委省监督厅网站,与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云南省委,保持思想认识上的高度一致,针对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党内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专辟栏目进行宣传报道。省级各部门、各州(市)门户网站开设“廉政之窗”“廉政大家谈”栏目,拓展廉政文化信息交流互动平台。编发廉政短信,通过开设阳光政务E路通,开办爱心超市等,着力打造极具特色的廉政品牌。
设立云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2007年,云南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规范、固定的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反腐倡廉教育。经云南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即云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共8家单位研究决定,在云南省第二监狱筹建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该基地自成立以来,每年都有众多单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
举办“笃法廉风名家讲坛”。2015年,云南省纪检监察学院与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共举办了六期“笃法廉风名家讲坛”。“笃法廉风名家讲坛”主要宗旨就是在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廉政文化的社会氛围。讲授的主题分别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国”“牢记宗旨,纯洁党性——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法治是中国治国理政的必然选择”等。
建立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2011年召开的云南省廉政文化建设推进会上介绍,云南省第一批100家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带头作用,建立了全国一流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已被中央纪委命名为全国第一批50家廉政教育基地。第一批100家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在云南廉政文化建设中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将廉政文化与民族文化相融合,让廉政文化通俗、易懂、入心。云南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白、哈尼、傣、傈僳、拉祜、佤、纳西、景颇、布朗、普米、阿昌、怒、基诺、德昂、独龙等15个民族为云南所独有。云南各民族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传播方式。在把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廉政文化产品过程中,云南民族地区的廉政文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和领域,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除要积极探索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进一步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生动形象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外,还要深入挖掘云南历史文化传统和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积极探索具有云南特点的廉政文化载体。至今,云南结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旅游景点建设、廉政基地建设等,很多民族地方结合本民族文化特点设立了汉民双语廉政文化长廊,在廉政基地提供双语文字介绍,印制双语宣传材料,用本民族语言编排廉政文化宣传节目。
将廉政文化与民族文化有机结合,植廉入俗,形成廉政文化宣传网络。这在云南民族地区较为普遍。一是植双语入宣传,提高廉政文化渗透力。推行双语沟通。近年来,云南各民族地区县级纪委监察局通过选调、考录、干部交流等方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在少数民族集中村镇对反腐规章制度、文件精神进行翻译、解说。举办双语培训。成立民族学会,通过民族学会平台、举办村干部履职培训,将反腐纳入培训内容。加强阵地宣传。深入开展少数民族干部从政道德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二是植教育入节庆,增强廉政文化感染力。借节庆文化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利用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傣族泼水节、白族“三月街”等节日,将廉政文化元素融入其中,开展有民族特色的廉政文化教育。借宗教阵地开展民族政策教育。各地将民族文化纳入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在少数民族集中的地方开展“廉政文化进教堂”活动。借主题活动植入廉洁理念。三是植人才入引导,强化廉政文化引领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发挥民族领导干部易亲近群众的特点,一些地方要求挂钩联系民族村工作组中至少有一名对应民族干部,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引领作用。组织民间民族文化艺人,以廉政文化为题材编写山歌、短信,编制歌舞,邀请民间艺人用民族语言诵唱廉政政策法规,以通俗易懂的民族文化形式,强化廉政文化感召力。
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云南省挖掘整理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廉政文化资源,创作了一批优秀的廉政文艺作品,包括花灯剧《草鞋司令》、傣剧《梦幻》、景颇族廉政舞蹈《圆月鼓舞》、阿昌族廉政快板剧《廉政文化进昌寨》、德昂族舞蹈《茶山情怀》等,形成了有影响力的云南廉政文化品牌。
(四)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研究和出版工作,发挥廉政文化理论的引导作用
云南省省级社科规划项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院级项目,多年来坚持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研究;《云南蓝皮书·云南政治文明建设报告》每年年度报告中都有关于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研究成果。云南成立了省纪检监察学会,各州(市)也相应成立了纪检监察学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理论研究。各纪检监察学会的理论研究主要围绕加强纪律建设、党风政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开展研究。省纪检监察学会和各州(市)纪检监察学会的理论研究工作随纪检监察机关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研究重点,积极适应纪检监察职能和工作方式的转化,进一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以上理论研究,一是围绕中央、中央纪委的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开展理论研究。二是围绕省委、省纪委对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要求开展理论研究。三是结合各州(市)、各部门实际开展理论研究。
成立云南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中心和廉政文化建设研究部门。云南省在云南纪检监察学院设置云南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中心。该中心研究范围以“反腐倡廉建设”为核心,主要研究云南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纪检监察理论、反腐倡廉政策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国外反腐败制度的先进经验等相关问题。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注重政治性、前沿性、学术性和实效性,结合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调研报告、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和政策咨询等理论支持。该中心按照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厅与云南师范大学合作的统一部署,不断拓宽研究思路、完善研究规划、优化队伍结构、关注反腐形势、精选研究课题,提高研究水平,创新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机制,为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内设有研究室,对纪检监察有关政策包括廉政文化等进行研究。云南省纪委拟与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合作成立云南省廉政文化建设研究中心。
2014年,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编辑的云南廉政文化系列丛书。其中《人间正道——云南廉政史话》阐述了云南的反腐倡廉历史,按时序选取典型事例和理论节点罗列出清官廉吏的优秀事迹和贪腐官员的可耻下场,挖掘出反腐倡廉的成功经验,以供后人借鉴和学习。《高原之光——云南廉政文化示范点巡礼》,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个方面展示云南省各部门的廉政文化建设成果,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引导性。《画说廉政——漫画及优秀公益广告集》,以漫画、公益广告的形式,通过精彩的故事、精美的图片让读者感受廉政文化的魅力,触动读者的精神内核,发人深省。《廉心若水——廉政诗歌精品集》,以古诗、律诗、绝句以及词等传统艺术形式宣扬社会正气和弘扬廉洁之风,作者涵盖了中年人和青年人,读者通过阅读本书可以聆听到不同时代的人对廉政文化的理解。《天地正气——廉政摄影书画精品集》,以具有云南特色的书法、绘画、摄影三个板块,展现云南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明确廉政文化建设方向。
(五)在全国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学院,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为云南纪检监察队伍提供后备人才
2013年4月10日,由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与云南师范大学合作共建的云南纪检监察学院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国首家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与高校共建的纪检监察学院。由省校合办开设纪检监察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学院属全国首创,是云南省以创新理念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创建云南纪检监察学院,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是纪检监察工作发展新阶段的需要,也是云南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十八大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新的全面部署。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各项决策部署,为了给云南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奋斗目标保驾护航,需要一支具有铁的纪律、具有较高综合素质、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成立云南纪检监察学院,能够进一步探索纪检监察人才教育培养的方式和途径,着力培养复合型高层次纪检监察专门人才,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为云南改革发展和桥头堡建设服务。云南纪检监察学院隶属云南师范大学,下设云南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基地、云南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中心,坚持学历教育、干部培训、反腐倡廉建设研究相结合。学院除招收法学专业纪检监察方向的本科生和函授本、专科生外,还依托云南师范大学相关学位点招收纪检监察方向硕士研究生,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后备人才。
(六)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库,打造廉政文化品牌
互联网已成廉政文化建设重要阵地。云南网等本土知名网站都开办了反腐频道和网页,并及时回应网络舆论热点问题。虽然如此,但要积极应对互联网快速发展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和新考验,仍需切实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进一步规范网络舆论监督,对通过网络发泄私愤、恶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库。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人才库、信息库和制度库,进一步提高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效率。建立人才库,让人才资源充分整合。人才库包括纪律审查人才库、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内部巡察人才库、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等。建立信息库,让数据无缝衔接。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户籍、旅馆、车辆、房产、编制、工商、税务、治安处罚、党员信息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跨部门、全覆盖、动态化的纪律审查综合信息查询平台。该平台一方面可以满足纪律审查人员的定向查询需要,对某些疑点问题及相关数据进行定向查询;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平台内部信息的自动比对,及时发现违纪线索。建立制度库,让反腐依规而动。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为了便于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及时了解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电子档案库,如建立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在纪律审查方面等的廉政建设制度档案库。
三、云南省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向
(一)进一步深化对廉政文化的理解
1.加强在实践中深化对廉政文化的理解
要引导广大干部真正理解廉政文化不只是一种组织文化,还是一种社会整体性的文化。由于把廉政文化的主体价值明确规定为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实践中建设的廉政文化带有明显的组织文化特征,因此,廉政文化的未来发展必须面向社会,把社会其他成员纳入廉政文化研究和实践的范畴,建设廉政文化在行政体制内外的共同价值基础。
要引导广大干部真正理解廉政文化不只是一种精神生活文化,还是一种包括社会全部生活样式的文化。因此,廉政文化研究就不能仅仅关注人们精神生活领域的活动,还要关注影响和制约人们行为方式的现实因素,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研究廉政文化。
要引导广大干部真正理解廉政文化的功能不仅仅局限于宣传教育,还可以发挥文化研究对于国家和社会整体性的认知优势,以及对人类文明中有益经验的鉴别能力,为在国家治理层面推进反腐倡廉提供一个参照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
2.深化对广义文化观下廉政文化的理解
近几年研究者运用广义文化观及其相关理论开展的廉政文化研究形成以下几个主要观点,要引导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并且全面理解。
在对廉政文化功能的定位方面,广义文化观认为文化不仅仅是精神领域的活动和改造过程。如王其康的《论廉政文化建设的着力点》一文认为,廉政文化是廉政实践及其成果的不断延伸;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以制度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廉政环境建设为着力点,贯彻于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贯穿于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之中。要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推动作用。
在制度与廉政文化的作用方面,广义文化观认为制度是文化沉淀的一个结果,又为文化的延续提供了规范化的保障。如田湘波的《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关系辨析》一文认为,廉政文化和廉政制度是内在合一的,即廉政制度实际上是廉政文化规范性的反映,所承载的本身就是廉政文化的内容,廉政制度是廉政文化的精神体系、核心理念表现。事实上,制度承载的是文化的整合功能和秩序功能,不仅同样具有狭义文化的导向功能和传续功能,相比较而言,制度更具强制力和确定性。要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廉政制度在廉政文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要培育和弘扬具有时代特征的廉政价值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是行动的指南,支配并决定每个人的行动目标及方向。廉政理念则是我国党员干部、公务员和社会公众对廉洁从政的基本看法和总体观念。廉政理念正确与否从根本上决定着廉政建设的成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必须注重对核心廉政理念的构建。
党员干部要树立以人为本、廉洁从政的理念。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理念,要有更多担当、更多责任和更高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为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要遵循从质变到量变、从信念到理想的演化规律,通过科学引导、系统教育和针对性强化,将廉政价值意识从自发提升到自觉、从心理层面提升到观念层面,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廉洁与腐败的价值判断与选择能力。
要更加注重培育公众廉洁靠社会、廉洁为社会的理念。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全民、全社会的事业,要开展以树立廉洁意识为核心的群众教育,使廉洁价值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涵养公众的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提升整个社会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廉洁意识转化为社会公众的道德准绳,实现全社会对腐败现象和行为的零容忍。
(三)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廉政文化制度保障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必须强化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提供廉政文化建设的保障。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惩戒制度,保证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一是要健全完善监控权力运行的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建立健全打击腐败的各项法律,以法制维护清正廉洁是实现廉政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保证。同时,在严格执行好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同时,要不断完善现行的法律体系。
(四)要着力构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廉政信息平台
要尊重互联网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在互联网上倡导廉政文化建设,探索网络廉政文化建设的新方法。首先,要加快推进廉政文化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重点利用新媒体搭建廉政文化建设的文化信息平台,充分依托网页、客户端、户外电子屏等载体,利用新闻、话题、廉政广告等多种形式,将廉政文化的理念在新媒体中传播,加强对反映廉政内容的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引起社会公众的共鸣,让每个廉政传播点都能引起连锁式传播,提高廉政新闻发布的速度和效果。其次,要加强各级政府廉政文化网站建设,及时宣传反腐成果和经验总结。在第一时间公开廉政信息的同时,还需要注意强化与网民的沟通交流,为社会公众提供窗口来表达反腐倡廉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提供更便捷的通道,广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最后,要加快网络廉政文化队伍建设,建立体制内的网络意见领袖,占领网络舆论的制高点,不断提高网络廉政舆论引导水平,传播反腐败正能量,将网络阵地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五)要进一步挖掘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
要充分吸收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因素,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传承和弘扬。在挖掘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中的廉政文化因子时,要注重以下方面的内容:
1.注重文化基因
廉政文化建设需要社会大环境的氛围培育和影响。廉政文化的传播、廉洁价值观的塑造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把中华文化的DNA传承下来,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辐射力。
2.注重地域特色
文化浸润必须有根。文化浸润除推广全国性的廉政文化外,还应深入挖掘具有云南地域特色,甚至是乡土气息的廉政文化。廉政文化只有在本土生根开花,才能向更大范围推展。
3.注重文物利用
文化传承应整理有序。廉政文化建设应该有计划地整理典籍、文物,利用遗址旧址、景观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梳理人物故事,将其中与清廉相关的东西挖掘整理出来,如遗存的古代县衙廉政匾额、历代御史题刻、德政碑,各种反映清廉、反贪的档案、馆藏文物都宜普查、保护。
4.注重文化载体
文化载体应有品质。各地整理出来的廉政文化,应再开发、再利用,形成载体,形成产品,诸如书籍、电影、电视剧、戏剧、歌曲、博物馆、展览等。更重要的是要提炼其中的价值观,弘扬其中的正能量,充分反映其优秀的品质、精华的品质。这种品质,就是廉政文化的“道”,也就是我们要传承借鉴的廉政基因。
5.注重文化宣传
文化宣传应有感染力。应适应网络和信息化时代,适应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多互动、多体验、多参与,少说教、少灌输。让那些故纸堆、旧文物、书斋馆阁中的人物故事,生动起来、鲜活起来。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反腐败工作全局,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寓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坚持廉政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要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使廉政文化建设更加贴近实际,深入社会各领域,成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始终把领导干部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凸显工作亮点,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示范作用,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把云南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廉政文化产品;加强互联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和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云南省上下共同关心、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开创云南廉政文化建设新局面。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马列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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