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社会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中的现状
中国社会组织的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文化社会组织亦呈递增态势;同时全国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样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态势。其中,文化类基金会与全国基金会的变化趋势不同,全国基金会的数量是保持逐年增长的态势,而文化类基金会在2007年至2014年期间,局部减少,总体增加。具体发展状况如表2-5所示。
表2-5 2007—2014年全国社会组织及文化社会组织概况 单位:个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同时,在2007年至2014年期间,全国文化社会组织的数量占全国社会组织总数量的比例呈现出整体增长、局部降低(2012—2013年)的趋势,文化民办非企业单位保持相同的趋势,文化社会团体占社会团体比例处于持续上升的状态,文化基金会数量占全国基金会数量的比重呈现出局部增加(例如2008年至2011年)、总体减少(由2007年的占比8.58%减少到2012年的6.01%)的趋势。具体发展情况如表2- 6所示。
表2-6 2007—2014年全国文化社会组织占全国各类社会组织比重概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
从总体占比情况分析不难发现,全国文化社会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中所占的比重是非常小的,虽然是呈现出逐渐增加的态势,但是发展到2014年为止,仍旧没有超过8%。其中,文化社会团体占全国社会团体的比重相比较是最大的。这也反映了在当前全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关于文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是不容乐观的,还有很长的发展道路要走。
二、文化社会组织在全国文化类组织中的现状
当前在全国文化类社会组织(包含文化营利性组织和文化非营利性组织)发展速度较快,绝对数量上升明显,其中增加速度最快的以文化服务业为主;与此相比较而言,全国文化社会组织数量虽然处于不断增加的趋势,但是增长幅度较小,文化社会组织在全国文化类组织中所占的比重由2008年的5.46%下降到2012年的5.40%,呈现出“绝对数量增加,总体占比减小”的趋势。这说明在总体数量上,全国文化类组织的增长幅度是大于文化社会组织的增长幅度的。具体情况如表2- 7所示。
表2-7 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 单位:个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文化社会组织在全国文化类组织中所占比例较小,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文化产业还处于发展期,文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基础还不成熟。西方很多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发达的原因很大一部分需要归功于文化中介组织的发达,而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会催生出更多的文化中介组织。这是我国文化社会组织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主要原因之二是公民的捐赠意识不强,对文化的支持力度有限。相比较美国,美国3/4以上的捐赠来自日常个人捐赠,但我国的个人捐赠占比却不足1/5,大部分的捐赠来自于企事业单位。慈善意识的普遍低下,为中国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力,这也是在今后的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问题。
总体而言,中国当前仍旧处于文化社会组织发展的起步阶段,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够、民间认可度不高、公民的公益观念和捐赠观念相对低下等一系列的问题均阻碍了全国文化社会组织的发展。值得肯定的是,近几年来随着政府相关部门对文化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地提高,相应的政策得以出台。例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提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基金会办法》(1988年)、《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民政部关于成立以人名命名的社会团体问题的通知》(2000年)、《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2010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2011年)等,为全国文化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在经济层面提供了牵引和指导作用。中国文化社会组织在今后的发展中,要借鉴西方文化非营利组织发展较早且成熟的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同时结合全国经济、政治和文化实际国情,做出取舍,实现文化社会组织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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