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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风险形成机理

时间:2023-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自然风险因素和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都处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自然风险的形成也是动态变化的,自然灾害并不必然导致损失,与人是否能够正确应对及应对的能力息息相关。
自然风险形成机理_高速公路项目运营风险管理

1.自然灾害致险特性

对自然灾害导致风险的认识,以往侧重在灾害的自然属性方面,主要以认识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导致的“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和危险性为研究重点。现在,人们已逐步认识到自然灾害的社会属性的重要性,以评估灾害对人类社会各种承灾体的易损性和危害性。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年,不少学者开始从不同的侧面研究自然灾害损失的不确定性问题,包括未来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达到的危险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破坏与损失程度等,这即为“灾害风险”研究。

在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过程中,自然环境因素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增加运营公司的运营成本,这就是高速公路项目的自然风险,弄清自然风险的特性及其形成机理是十分必要的。自然灾害致险特性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破坏性

自然灾害是自然界能量聚集、释放和转化的变异过程,对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具有破坏性。一般情况下能量越大,释放越猛烈,转化越迅速,破坏力就越大。

目前,主要采用灾变指数相对值,从自然灾害的灾变强度、发生频率两方面描述其危险性程度的大小,见式(4-1)。

b=Q·G (4-1)

式中: b——危险程度指数;

Q——灾害强度;

G——发生的概率或频次。

(2)脆弱性或易损性

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在自然风险的影响下具有脆弱性或易损性。自然风险形成的必要条件是有损失发生。自然风险发生是自然界能量变异与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相互作用的结果。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通过对自然风险的预警与控制,一方面可以削弱或增强自然风险影响的相对程度,使自然风险的危险性程度减小或增大; 另一方面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作为自然风险的承担主体,其承灾能力(脆弱性或易损性的大小)也直接决定了灾害损失的程度。一般来说,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承灾能力与其经济实力、组织结构有关,也与其风险管理水平有关。

通常用灾度指数表示自然风险的损失程度,它由自然风险危险性程度和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承担能力共同决定,见式(4-2)。

Z(d) =S(b)·c·y·(1-x) (4-2)

式中: Z(d)——自然风险灾度指数;

S(b)——自然风险灾变指数;

c——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价值;

y——由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自身性质、类型决定的易损性指数;

x——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风险管理有效度。

(3)不确定性

自然灾害导致风险的不确定性。自然风险因素和高速公路项目运营公司都处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自然风险的形成也是动态变化的,自然灾害并不必然导致损失,与人是否能够正确应对及应对的能力息息相关。因此,自然风险形成的概率、强度和损失程度都具有不确定性。

2.自然气候致险成因分析

(1)雾致险成因分析

据统计,在自然灾害导致的风险中,自然气候是最常见的因素,而在高速公路项目运营自然风险中,雾致险而形成的自然风险是最主要的。雾天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是正常情况下的近十倍,因大雾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高速公路路面设施的毁损和道路的堵塞最为常见,因此,本书重点分析高速公路运营中大雾风险的成因。

①高速公路的成雾特点

a.雾的成因

除了自然成雾外,由于高速公路交通量大,汽车尾气产生的水蒸汽、碳氢化合物、细小的炭烟等物质,以及车辆行驶时扬起的灰尘、车辆运动引起近地层气流的湍流运动都有利于雾的形成。

b.雾分类及分布特点

一般根据能见度,将雾分为三个等级: 当能见度在0.5~1.0 km时为雾; 当能见度在0.05~0.5km时为浓雾; 当能见度小于0.05km时为强浓雾。根据雾的形成原因常将其分为辐射雾、平流雾、混合雾和蒸发雾。从空间上看,高速公路上的雾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我国沿海高速公路上多为平流雾,内陆高速公路一般是辐射雾。混合雾和蒸发雾多发生在南方地区、多山地区、多江河湖泊地区以及一些地势低洼、潮湿的特殊公路段。此外,雾气还会随着风向不断流动。从时间上看,高速公路上雾具有显著的季节性和时间性。雾在秋冬季节和一天的清晨出现最为频繁,持续时间长至几十小时,短至几分钟,浓度变化快,致使行车能见度很不稳定。

c.人类活动的影响

高速公路修建对环境影响大,可能会引起某些局部路段的气候变化,对雾的浓度、持续时间、变化规律等产生影响。

②雾天事故特点分析

通过对交通事故资料的统计和分析,发现:

a.雾天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

这主要是由于雾天能见度低,而高速公路交通量大,且车辆行驶速度高,在这样的条件下,任何一个细微疏忽都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b.风险损失严重

由于高速公路是线形建筑,任何一个路段发生交通事故,都有可能影响相邻公路发生连锁反应。此外,在道路上,前方发生交通事故,后方车辆通行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因来不及避让而造成连环恶性交通事故或群车事故。我国高速公路发生的追尾事故统计资料表明,85%的群车事故发生在雾天,且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群车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60%以上,其中追尾事故为40%以上,碰擦事故约为20%。可见,雾天发生交通事故的损失可能是巨大的。

(2)其他自然气候致险成因分析

除雾以外,还有雨、雪、冰、风、高(低)温等自然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给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①暴雨(雪)天气

暴雨(雪)天气使路面湿滑,路面积水(冰),造成路面摩擦系数降低,制动距离加长,可视距离缩短。暴雨天气“水膜滑溜现象”严重。暴雪天气,驾驶员视线受飞舞雪花的影响,可视距离缩短; 雪后天晴时,阳光在积雪的强反射下,使驾驶员的视力下降; 路面的摩擦系数更低。同时暴雨(雪)天气伴随路面积水、积雪、积冰出现,几个气象要素共同对高速公路行车速度产生了影响。

②低(高)温天气

我国北方地区冬季气温往往可以降到0℃以下,汽车挡风玻璃上往往会结霜且不易擦掉,影响驾驶员的视线,而低温也会使汽车燃油发粘,不易雾化,在汽缸内难以点燃,润滑剂也不易渗透到各个部位,汽车机械性能变差,车闸失灵。夏天南方部分城市气温高达40度以上,高温天气导致车辆发动机温度较高、轮胎与地面摩擦温度高,车辆出现故障可能性增大,易造成交通事故。同时,由于温度高、空气流通差,驾驶员很容易疲劳,易导致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③沙尘暴天气

沙尘暴天气主要造成可视距离缩短,沙尘暴天气往往与大风天气同时出现,共同对高速公路安全运营构成威胁。

④自然灾害

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将直接导致高速公路硬件设施的毁损,致使高速公路处于瘫痪状态,这与高速公路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气候环境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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