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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就业农民的收入

时间:2023-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粮食和现金补助。这项政策提高了农民的政策性收入,对于推进山区林权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将绿隔地区生态林占地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000元,全部由市财政承担。例如,平谷挂甲峪村普通农户,仅农家乐接待一项,年均收入超过4万元。
增加了就业农民的收入_北京市农民增收和乡村治理问题研究

1.政策补助增加了政策性收入

退耕还林生活补助。北京市退耕还林工程自2000年开始试点,2002年全面启动,实施范围涉及平谷、密云、怀柔、延庆、门头沟、房山各区县、91个乡、2789个村、19.2万农户、61.2万人,到2004年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105万亩[2]。2007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提出继续对退耕农户实行直接补助。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粮食和现金补助。其中:退耕还林生活补助费20元/(亩·年)、第一轮补助原粮100公斤/亩、第二轮补助原粮50公斤/亩;生态林补助8年,经济林补助5年。按照此补助标准,每年向农民发放生活补助2100万元,户均110元。

集体林改生态公益林补偿。2010年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通知》,提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从2010年开始,本市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按照600元/(年·公顷)(40元/(年·亩))的标准执行,其中包括360元/(年·公顷)(24元/(年·亩))的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生态补偿基金)和240元/(年·公顷)(16元/(年·亩))的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山区生态公益林林木优育、资源保护,生态用水保障、作业道路修建等林业建设)。其中,40%用于集体统一管护费,60%分配到具体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根据山区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总量、生态服务价值、碳汇量的增长情况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核定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增加额度,每5年调整1次。这项政策提高了农民的政策性收入,对于推进山区林权改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根据实施范围是经区划界定的山区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截至2012年底,集体林地确权面积达到1295.5万亩,其中山区生态公益林勘界确权面积1072.3万亩。林地确权涉及北京3274个村的109.2万山区农民,2012年向农民兑现生态补偿资金达2.6亿元,人均补偿238元。

一二道绿隔补偿。2008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意见》,提到适当提高生态林占地补偿和绿地养护的标准。其中,一是提高生态林占地补偿费。将绿隔地区生态林占地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000元,全部由市财政承担。二是提高绿地养护费。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绿隔地区中公园绿地的养护费用提高到每平方米4元,一般生态林提高到每平方米2元,养护费用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

平原造林土地流转费用。《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平原地区20万亩造林工程的意见》(京政发〔2012〕12号)中规定了土地流转补助标准,即“实行种植结构调整用于造林绿化的土地,不改变承包关系,按照现行流转政策,市政府每年给予生态涵养发展区补助1000元/亩,其他地区补助1500元/亩,补助期限暂定到2028年,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如果按流转后每亩纯增800元的收入计算,2012年全市25万亩用于平原造林的集体土地流转后纯增收入2亿元。

表3-2 2007—2012年北京市主要政策性补偿

续表

2.参与工程建设所得劳务费

近年来,绿化造林群众参与意愿逐年提高,涉地村民积极参加京津风沙源治理、森林健康经营抚育工程、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等营造林工程建设,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以密云县[3]为例,目前日工资120元,京津风沙源治理人工造林、平原地区造林时间三个月,人均收入10800元;森林抚育4个月,人均收入1.44万元;工程后期管护收入,“五河十路”永久性绿化带管护费200元/(亩·年),共88.74万元/年;平原地区造林工程4元/(平方米·年),共9366.3万元/年。

3.工程建设用苗、水车、铲车等机械费用收入

以密云县为例,2011—2012年随着平原地区造林工程的开展,老百姓所有的铲车、水车等机械投入工程建设,约占总机械台班的60%,机械费用在800—1700元/天,2012年租用当地水车50辆,浇水60天,800元/(台·车·天),就水车一项收入240万元。

4.发展林下经济实现增收

截至2012年底,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20亿元,带动农户8万多户,带动就业近30余万人(见图3-5),涉及林下经济建设的相关企业173家,成立农民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163个,其中,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合作示范社2个。仅2012年,北京市林下经济就实现产值2.26亿元,直接受益农户约4000余户,带动就业8700余人,参与企业及合作组织60个。参与农民户均收入由2008年的8500元/户增长到2012年的1.36万元/户(见图3-6)。同时,林下经济建设,为首都市民提供了100余种林下仿野生食用菌、特色蔬菜、杂粮、茶及香草、林下特色养殖等特色产品,带动了旅游、采摘、特色民俗游等产业发展,乡村旅游人数同比增长5.5%,乡村旅游收入同比增长20.9%。

图3-5 北京市历年林下经济建设总产值

图3-6 2008—2012年林下经济户均增收

5.发展沟域经济实现增收

在绿化工程建设中,不仅治理了风沙、保持了水土、涵养了水源、净化了水质、改善了生态环境,而且有效提升了山水自然资源价值,间接地促进了沟域经济的发展。在怀柔、门头沟等多个区县试点进行了成功的探索和实践,并由此带动了一批山区农民依托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旅游、文化创意、生态观光休闲等产业,增收效果非常明显。例如,平谷挂甲峪村普通农户,仅农家乐接待一项,年均收入超过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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