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是复杂多变的,我们不得不承认,任何详尽的应急预案都不可能全部概括各种可能的情景,在应急管理的过程中,情景是动态变化的,甚至有些情景根本不可预测,所以应急预案需要根据这些新出现的情景加以完善。另一方面,由于人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因此,在制定应急预案之初,是无法穷尽所有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这些没有预料的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当然也就不可能写进预案之中。这是丰富多彩、变幻莫测的社会生活所给予我们的压力和挑战。应急预案总是或多或少地滞后于社会的进程,我们需要与时俱进,适时修正应急预案,以期更好地调整应急行为。
各类应急预案通过实施后,应当对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针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地加以修订和完善,以便进一步增强其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各级各类预案都要做到明确、管用,一看就明白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防止照抄照搬,华而不实。有关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估工作,通过演练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在每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要认真总结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并根据处置情况,由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机关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除了总体应急预案外,地方的专项应急预案应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应根据本地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制定,对本地易发、多发的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而本地基本上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则不一定要制定应急预案,例如,新疆、甘肃等地基本不可能发生飓风,因而不必制定应对飓风的应急预案;广东、海南、广西等地基本不可能发生沙尘暴灾害,就不必制定应对沙尘暴的应急预案。所以,在应急实践中,应认真研究本地实际情况,发现本地突发事件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完善有关的应急预案。
我国已有的应急预案往往都存在着内容简单、操作性不强等缺陷,因此,也需要不断地对其内容加以修订、完善。在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过程中,要注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参与了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同时动员公众参与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使应急预案的修订过程成为宣传应急方案、排除安全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凝聚各方面力量的过程。
[1] 李小敏:《试论中国政府危机管理的提升》,武汉,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36页。
[2] 王茂涛:《政府危机管理》,193~194页,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5。
[3] 范维澄:《我国应急平台建设现状分析》,http://news.tsinghua.edu.cn/new/news.php? id=15631,2007-6-12。
[4] 容灾系统,对于IT而言,就是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的一个能应付各种灾难的环境。当计算机系统在遭受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以及计算机犯罪、计算机病毒、掉电、网络/通信失败、硬件/软件错误和人为操作错误等人为灾难时,容灾系统将保证用户数据的安全性(数据容灾),甚至,一个更加完善的容灾系统,还能提供不间断的应用服务(应用容灾)。可以说,容灾系统是数据存储备份的最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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