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永华
(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保山678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动物性食品需求量的增加,动物性食品的安全问题也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保山市地处边疆,处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前沿,农户分散养殖的比重较大,畜产品安全工作任务繁重。为进一步抓好畜产品安全工作,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笔者在回顾分析畜产品安全工作和安全状况的基础上,提出确保畜产品安全的对策措施,旨在为畜牧生产和决策提供参考。
1 对畜产品安全工作的回顾
近年来保山市在畜产品安全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保山市历届政府都把食品安全作为十件实事之一来抓。“九五”期间,市县 (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了 “放心肉”工程。从 “十五”开始,畜牧、质监、工商、药监多个部门协作实施 “畜产品安全工程”,认真抓好畜产品安全各项工作。
1.1 认真贯彻 《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
每年春秋两季防疫,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组织动物免疫用生物制品运送到5个县 (区),严格按照 《保山市畜禽免疫技术规程》督促指导全市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鸡新城疫、禽出败、炭疽、牛出败等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有效控制了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采取免、检、驱、治、改、监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
1.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云南省农业厅的有关要求,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从2002年起在全市认真推行免疫证、免疫标识和产地检疫 “一检两制”。认真组织实施动物产地检疫、交通检疫和屠宰检疫,减少疫病在流通中传播,加强对兽药、饲料、肉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上市肉食品的安全。
1.3 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为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1998~1999年,省级投资35万元购置仪器设备,建设市级动物疫病监测化验室。2002年实施农业部下达的 “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一部分用于完善化验室仪器设备。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了人员培训,使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得到巩固提高。现有实验室面积175平方米,拥有动物疫病监测仪器设备共40台 (套),设置血清学、细菌学、寄生虫实验室。在云南省兽医防疫总站的指导下,开展禽流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猪瘟、猪圆环病毒病、奶牛结核病、鸡新城疫等17种疫病的监测工作,按时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监测和病料采集送检任务。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开展,为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
1.4 建设检测平台,开展兽药、饲料质量及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为畜产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2003~2004年,保山市畜牧兽医工作站实施云南省农业厅下达的 “兽药饲料检测体系建设”和农业部下达的 “保山市兽药残留检测站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40万元,建成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市级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检测平台。现有实验室面积350平方米,拥有检测仪器设备共60台 (套),设置兽药检验室、饲料分析室、药物残留检测室。2003年开始检测饲料,2005年开始检验兽药,按照省级的统一部署,从兽药、饲料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产品由县 (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严格依法查处。2003~2006年累计检测饲料237批次、抽检兽药220批次、检测肉猪瘦肉精样品703份。经过努力,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于2005年12月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现场考核确认具备兽药产品65个参数、饲料产品28个参数的检测能力。成为全省第八个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的州市所,人员、设备配备和检测能力位居全省第五。“保山市兽药饲料监测平台建设”获得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二等奖。检测平台的建设完善,为加强全市兽药饲料监管、提高兽药饲料质量、保障畜产品安全发挥了技术支撑作用。
1.5 按照国家有关农业标准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畜牧业标准化工作
2004~2006年,由云南省质监局牵头,财政、畜牧、科技多部门协作,制定发布和示范推广了 《龙陵黄山羊养殖综合标准》,成为全省第一个养殖地方标准,为打造黄山羊品牌,推行标准化养殖,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示范样板;保山永坤万头猪场,经过近20年的探索和实践,实现了肉猪工厂化、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年出栏优质仔猪和肉猪3万多头,在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该公司 “永坤”牌猪肉获得国家级无公害猪肉认证,并被商务部确定为中央储备肉活畜储备基地,已成为全市标准化无公害生猪养殖的示范样板;市县畜牧部门举办了一批科学养畜示范村和养殖小区,采取改圈、改种、改料,加强防疫、加强管理 “三改两加强”,建立科学养畜示范村。按统一规划建圈、统一品种改良、统一饲养技术、统一防疫检疫、统一产品出售 “五统一”,建立养殖小区,进一步推动标准化养殖,提高了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6 按照国务院关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2006年11月,经保山市政府批准,将市县 (区)畜牧局更名为畜牧兽医局,将市县(区)畜牧兽医工作站 (中心)分设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工作站3个单位。理顺了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技术推广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为畜产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持体系。特别是在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 “保山市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和 “保山市饲料兽药监测所”,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动物防疫、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兽药饲料质量检验、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为全市畜产品安全检测提供了坚强的技术保障。
2 畜产品安全状况及存在问题
从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近年来对养殖环节饲料/水违禁药物抽样送检和对屠宰生猪“瘦肉精”检测结果看,保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2003~2006年,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对养殖环节检查养殖场 (大户)64户 (次),抽样75份送云南省饲料监察所检测,违禁药物检出阳性率为零;2004~2006年,对隆阳区、腾冲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及部分养猪大户进行肥猪、屠宰生猪盐酸克伦特罗检测,共检测样品703份,全部为阴性,连续3年未检出 “瘦肉精”;2006年11月,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对隆阳区饲料生产、蛋禽养殖、禽蛋经营环节进行苏丹红专项检查,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5家、蛋鸡场和蛋鸭养殖户14户、禽蛋批发销售7户,均未发现使用苏丹红和销售 “红心蛋”。监测和监督检查结果表明,保山市畜产品安全状况总体是好的。
但是,保山市畜禽产品安全也存在许多隐患,形势还不容乐观,离绿色、无公害安全畜产品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动物疫病因素。保山市地处边疆,境外动物疫情长期对保山市的畜牧业造成威胁,疫病仍然是影响畜产品安全的一大隐患。二是假劣兽药、饲料冲击市场。保山市饲料兽药监察所2006年抽检饲料产品60批,合格35批,合格率仅达58.3%;抽检兽药120批,合格94批,合格率仅为78.3%。饲料中总砷含量、黄曲霉毒素B1超标以及粗蛋白质不达标等问题突出。三是无证非法行医,超剂量用药、滥用药现象仍然突出。四是一些养殖户自拌饲料不使用合法的添加剂,而是将铜、铁、锰、锌、钴、碘、硒用于拌料饲喂畜禽,原料质量难以保证,微量元素超标严重,也难以保证其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超标。五是监测检验经费严重不足,作为畜产品安全重要技术支撑的市级动物疫病监测化验室、兽药饲料质量及畜产品安全检测化验室的正常工作经费尚未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六是畜禽屠宰加工环节的检疫手段落后,肉食品市场的监督还比较薄弱。
3 确保畜产品安全的对策措施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饲养场到餐桌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全过程实行有效质量管理,将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食品安全允许范围内。为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以及适应加入WTO后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需要,国家在动物饲养环境、养殖场用水、加工用水、饲料、饲养、防疫、治疗,到屠宰、检验、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各个环节,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技术标准。为了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必须严格执行各环节的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3.1 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
逐步争取各级投资,完善市级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将检测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开展检测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动物疫病、兽药、饲料、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化验仪器设施,加强对畜产品生产环节的有效质量监测,为实施市场准入制提供依据,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技术质量关和畜产品的安全关。同时,以市级动物疫病监测化验室为龙头,完善县乡动物防疫体系,不断净化动物疫病,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3.2 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贯彻 《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情,制定实施与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市县执法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的职责,稳定执法和检验技术队伍,互相支持配合,加强对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执法监督,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依法管牧,依法治疫,不断提高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逐步走上畜产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轨道。
3.3 加强饲养、加工、流通环节动物卫生监督
一是养殖场要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对环境卫生、圈舍卫生、畜体卫生、饮水卫生和饲料卫生都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确保干净卫生的养殖环境;二是养殖场要实行计划免疫,适时进行防疫和驱虫,引进畜禽隔离观察制度,严格检疫,建立无规定疫病动物群体;三是屠宰加工应严格按照 《肉类加工卫生规范》进行,按 《肉品卫生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按 《畜禽屠宰检疫规范》进行检疫;四是整个饲养过程要按照无公害畜产品生产 《兽药使用准则》《饲料使用准则》用药和投料,坚决不用禁用的药品和消毒剂,严格执行限量、限期使用药品的用量和休药期。在确保动物健康的前提下,减少和控制使用兽药,降低药物残留。
3.4 加大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
对各级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畜产品生产者进行不同层次的技术培训,使他们提高对畜产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掌握绿色、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在生产实践中自觉贯彻执行,确保各个环节都能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同时,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生产、消费无公害畜产品的舆论氛围,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以此促进畜产品标准化生产。
3.5 制定生产技术规程或养殖地方标准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当地主要畜产品的生产技术规程或养殖地方标准,提供标准化的可操作程序,在一定区域内推广应用,实现从饲养场到餐桌的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有效质量管理,使畜产品符合无公害、绿色食品的标准要求,确保食用安全。
3.6 积极申报无公害、绿色畜产品认证
突出特色,合理规划,积极扶持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技术管理措施,提高质量,创立优质名牌,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无公害、绿色畜产品申报认证工作。在申报认证中完善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在获得认证后保持标准化生产。发挥龙头和品牌作用,加快区域化、标准化无公害、绿色畜产品生产步伐,开创畜产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本文2007年3月改稿发表于 《云南饲料》2007.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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