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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时间:2023-03-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与我省人社“十二五”规划相比,减少了4项指标,分别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率、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与部“十三五”规划相比,增加1项指标是引进国
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_2015~2016年河北省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

邢明强

根据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我们在总结“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家发展战略,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新要求,认真贯彻中央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领会精神、明确目标、做实项目、措施到位、操作性强的思路,积极开展我省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一、基本思路谋划

2014年7月,人社部在长春召开全国人社系统规划统计会,正式启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2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三五”省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对部门规划编制工作作出部署,在全省16个重点专项规划中,人社厅负责全省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参与省发改委负责的促进就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人社厅领导对规划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厅务会和全厅大会上对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亲自组织对规划框架结构、重大问题和重点项目进行研究讨论。为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厅内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对涉及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重点工作的13个重点研究课题开展专题研究,同时确定20项辅助研究课题,向社会征集研究报告,形成一批重要研究成果,为起草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自2015年2月份以来,多次与有关处室单位深入研究,广泛征求厅领导、相关处室和各地市人社部门的意见建议,就重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题论证。

二、“十三五”规划的主要思路

按照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的总体要求,规划充分考虑“十三五”时期人社系统发展的现实基础、重大机遇、严峻挑战和发展趋势,体现今后5年人社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部署,突出把握特色和亮点工作,夯实项目基础。

认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主要体现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确定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主基调。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认真贯彻省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充分吸收五大重要机遇思想(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规划纲要、冬奥会、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转型、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三个高于”“两个翻番”“一个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衔接落实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具体任务。

充分体现创新改革共享理念。结合产业转型升级任务,深化人社领域改革事项,制定全面创新改革的政策措施。

强化支撑保障。结合人社事业发展思路,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在项目描述上更加具体,可操作性强,列出项目发展目标、实施依据、具体措施和所需资金。同时,突出资金保障、法治保障、措施保障,为强化规划的实施做好基础保障。

三、“十三五”规划应把握的几个要点

发展基础、面临形势、总体目标。概括总结“十二五”以来取得的成就,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根据人社工作实际梳理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要求,以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十二五”规划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设定,提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千方百计稳定扩大就业。重点突出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强化失业预防和调控、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内容。其中建设项目专栏主要包括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培训、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公共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建设、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家政服务基地建设等八个重点推进项目。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建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重点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加强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等内容。其中项目专栏主要包括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伤康复示范平台、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同舟计划等五个重点推进项目。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形成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主要涵盖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引智引才、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等内容。项目按照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培训和人才平台建设4类归并到一起。具体内容上突出人才工作实际,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部规划发展思路制定。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增长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健全企业工资调控机制、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等内容。项目主要是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

夯实基础建设。主要包括加快人社一体化应用平台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库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数据中心支撑能力、完善人社业务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安全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加强公共服务规范化建设等内容。项目包括一体化应用平台、人社云、人社基础网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上平台和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5个重点推进项目。

四、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指标体系设置

规划指标主要根据人社事业发展“十二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发展趋势,并衔接部“十三五”规划指标,与有关处室反复推敲、测算,共设定发展指标16项。

与我省人社“十二五”规划相比,减少了4项指标,分别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长率、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属国家统一安排事项,部里没有这项指标,我们考虑去掉较为合理。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部“十二五”规划中有,但部“十三五”规划中将这项指标去掉了,我们做了相应承接。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不属于我厅职能范围,属统计局业务范围,故去掉。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部里没有设置这项指标,征求劳动关系处意见是不需保留。调整了1项指标,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整为城镇调查失业率,目前已有明确提法。

与部“十三五”规划相比,增加1项指标是引进国外专家数量。比部规划减少1项指标,人才资源总量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原因是我厅没有统计渠道。

与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设定指标不同的是:我们采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省规划采用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二)关于主要指标测算依据

指标一: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75万人。

测算依据:参考“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5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任务目标预计完成375万人,预计“十三五”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这一目标任务设定为375万人。考虑到“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面基本向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渠道有所增加;各项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新业态形成;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人数增多;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全面实施,就业创业服务和培训的有效加强,都为扩大和稳定就业、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提供了有利条件。“十三五”期间,我省每年有新成长劳动力63万人左右(包括35万高校毕业生),剔除部分“两后生”回乡就业和高校毕业生继续升学延缓就业因素外,每年新成长劳动力约有60万人需要在城镇就业;再加上每年结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约40万人,当年需在城镇就业的有100万人,同时考虑农民向城镇转移就业因素,减去当年自然减员25万人,设定每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的目标任务是较合理的。

指标二:转移农村劳动力250万人。

测算依据: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年50万人,五年共转移250万人。2011年以前,我省执行的是每年100万人次。2011年,陈全国省长提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将每年新增指标改为100万人。从2011年到2012年执行情况看,结合我省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富余劳动力存量仅有200万人左右,并且新成长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有限,因此,我们经请示省政府同意,从2013年起我们将指标调整为每年新增50万人。

指标三: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00万人。

测算依据:十二五”期间我省正常扩面年均水平为45万人(除补缴政策新纳入企业养老保险人数外)。随着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以及城乡居民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全面开展,我省企业养老保险扩面速度将有所减少,“十三五”期间预计每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扩面人数在40万人左右。2015年我省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预计到2016年初机关事业单位能够完成参保登记工作。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约有270万人,截至2015年8月已经参加我省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的有近190万人。受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限制,每年参保人数变动不大。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预计2016~2020年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90万人,增加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0万人,到2020年底我省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能够达到1600万人,比2015年底预计达到人数(1310万人)增长290万人。

指标四: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0万人。

测算依据:全省应纳入的职业人员540余万,“十三五”比“十二五”增10万比较稳妥。目前看,失业保险扩面非常难,断保严重,失业保险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82%,指标定高了难以完成。现未纳入的主要是私企和事业单位及农民工。地方财政未把社会保险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且失业风险小,是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不积极的主要原因,多集中在教育、医疗行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及职工需建立劳动关系,私营及农民工参保率低,一是用工不规范,职工流动性大未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二是雇主为降低费用选择性参保。提高失业保险参保率,需随劳动关系健全和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进。在参保人数无实名记录情况下,虚数较大,经过几年消化预计仍有30万虚报数。随着参保实名记录的执行,虚数显现。“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坚持重点突出,通过完善失业保险业务软件,强化参保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剔除参保人数中的无单位信息、无个人信息、无缴费信息的“三无”数据,努力做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所以能保证增10万实属不易。

指标五: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660万人。

测算依据:到2015年10月,全省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人数为656万人,农民工(不参生育保险)为26万人,则实际应参加生育保险人员为630万人。另从2010年到2014年,我省总人口年均增长47万人,如按目前我省参加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口实际比例测算,城镇人口比例接近28%,那么“十三五”期间可能增加的就业人口为47万人×5年×28%,为65万人,则2020年生育保险应参保人数为695万人,按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计算,预计2020年底参保人数为660万人。

需要说明的情况:到2015年10月,全省上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98万人。因过去我省医保实行双基数缴费,即在职和退休人员都要缴费,而部分市(包括省直、石家庄、唐山、华油、电力)医疗和生育保险捆绑缴费,将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也计算在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范围内。生育保险明确规定在职职工才参保缴费,据测算我省生育保险中的退休人员有100万人左右。目前,我省已实现医保市级统筹,规定实行单基数缴费,即在职职工缴费,退休人员不缴费。因此,依据生育保险办法,应将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的退休人员剔除,全省2015年底参加生育保险人数应在600万人。

指标六: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

测算依据:此项指标由国家要求,必须达到96%,结合“十二五”完成情况和我省工作实际来看,达到96%,应该是合理要求。

指标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测算依据:人社部“十二五”规划设定目标是90%,每年分解到我省的计划指标也是90%,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十三五”期间设定90%的目标是比较合理的。

(三)关于重点项目设置

规划原设置项目64项,鉴于项目类别重复和分散,不利于在项目设置和资金争取上形成合力,为此,我们在保留原有项目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对类型相似、功能相像的项目进行合并,合并后项目共27项,待进一步征求分管厅领导和有关处室意见后确定。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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