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明确服务外包的对象,诸多研究者转向服务外包供应商研究,这一领域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两个研究方向:一是关于服务外包供应商评价与选择研究,二是关于服务外包供应商激励研究。
(一)服务供应商评价与选择研究
刘一君和李宜泓(2011)将物流外包系统看做是一个复杂并且开放的系统,他们运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服务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进行了实证研究,明确了企业物流外包联盟伙伴选择的各项评价指标的优先级关系。结果表明,企业在考虑外包决策时应将适应性和控制性作为中心目标;在实施外包管理时,企业要全面分析组织的复杂性并且构建适用的外包供应商评估管理体系以减少外包风险[37]。
王梅源和鲁耀斌(2005)指出,软件外包中最大的风险来源于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并且分析了供应商选择失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对软件供应商进行能力评价的过程中,他们构建了供应商能力评价权重体系,并且采用层次分析和群决策聚类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最后通过实证运算对供应商的能力进行实际评价[38]。此外,王梅源(2006)采用Delphi方法对软件外包项目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价,通过小组提名模式对软件外包项目风险优先级进行排序,采用系统工程中的解释结构模型(ISM)技术构建软件外包全过程风险结构,采用采用模糊评价法对合格承包方进行综合评价[39]。
刘斌和郭彩云(2006)从成本(价格、交易成本)、质量(外包商专业水平、经验、运营状况)和合作(亲密、共同愿景、沟通)等三个维度确定了供应商的选择原则[40]。
温海燕(2004)选用DEA模型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评价的主要模型。作者针对DEA方法存在的对定性指标考虑不够和要求指标之间具有低相关性的局限性,采用了AHP和因子分析法对DEA方法进行了修正,建立了基于AHP和因子分析法的DEA评价模型,并用实例加以验证[41]。
王彦慧(2007)运用可拓优度评价方法对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进行初次筛选,随后采用群决策方法对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方法既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又减少了单个决策者的主观偏好对最终评价结果的影响,使最终评价结果更加客观[42]。
向沙沙和席一凡(2009)基于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等六个方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基于灰色关联度理论的物流服务商选择决策模型,同时采用熵的概念确定指标的权重以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43]。
史祎馨和张丹松(2006)通过分析物流外包战略、物流服务商类型和物流成本及风险,构建了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选择模型,并且采用两级模糊综合评判法从定量的角度分析给出了综合的物流服务商的选择模型[44]。
(二)服务供应商选择模式的研究
徐姝等(2006)基于对单一外包商和多外包商的外包决策问题的考虑,建立了两阶段的外包决策分析模型,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两种战略的交易成本分析总结出了各自战略的适用条件,为外包商的选择提供决策依据[45]。
董坚峰等(2008)认为目前较为理想的外包模式是总体外包,即企业将业务只外包给一个服务供应商,然后由该外包商去分拆外包项目,这样既获得了选择单个外包商所带来的降低成本、改善质量,建立双方稳固关系的优势,又减少了分散外包可能会带来增加协调费用、管理费用的问题[46]。
王宝阔等(2008)从单一外包、多重外包和分散外包三个方面对物流外包风险的形成机理进行探讨并且给出了相应模型,提出了在三种情况下规避风险的方法,从而为企业进行物流外包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47]。
(三)服务供应商协调激励研究
Harter等(2000)的经验研究表明,服务供应商的过程成熟度可以缩短周期时间并且促进软件产品开发,这不仅激励服务提供商去获取过程成熟度的认证(如CMM),而且增加服务供应商对潜在客户的吸引力[48]。
霍红和魏庄品(2008)分析了货主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外包中的“道德风险”问题,构建了不完全信息下的货主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博弈模型,他们在对纳什均衡解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道德风险规避策略:既要对物流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监督,也要设计一个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49]。
张旭辉(2007)在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的资产能力、管理水平和努力水平三个因素均为非对称信息的基础上,建立了物流外包方与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博弈模型,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和最大值原理求解得出博弈双方的合作策略,并且进一步分析了代理人风险中性条件下物流发包商的风险成本、激励成本和总代理成本[50]。
凌艳和严广乐(2008)通过引入信息激励这一变量建立了物流外包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模型,得到了使得物流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真实信息的必要条件:即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提高代理人的变动报酬系数,使之大于其成本上升程度系数,即使物流服务供应商分享物流外包企业的利润足以弥补其信息披露的成本[51]。
冯巧根(2002)用博弈论分析业务外包的风险,指出参与外包的各博弈方是一种具有和博弈特征的同盟关系,并提出环节风险的措施:增强外包合作的稳定性使得外包双方都能从合作中获得收益;采用增大未来收益的方法使外包价值链中的供应商网络获得利益;使合作博弈所得到的利益大于不合作得到的利益[52]。
李彦国和钟胜(2008)通过供应链系统集成的第四方物流来弥补第三方物流存在的不足,外包商需要甄别第四方物流公司的真实能力,并且设计激励机制以使其在签约后努力工作。激励机制通常要对物流供应商的能力、风险率、努力成本、风险规避度或外生变量方差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最优的激励契约应该使能力较强的第四方物流公司乐于选择具有高强度激励、低固定收入和风险小的项目,同时又能激励第四方物流公司签约后更加努力。这样,第四方物流公司可以通过选择外包公司设计的一组契约来显示自己的类型,同时外包公司又可以根据第四方物流公司的选择结果来判断第四方物流公司的真实能力与道德水平,从而避免了第四方物流公司选择过程中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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