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克服社会管理就是维护稳定的观念,将社会管理作为全社会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来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具有社会属性,也具有政治属性。古今中外,社会管理活动均体现执政集团的政治理想和政治追求。当前党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战略决策,同样是巩固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绝不是单纯的维护稳定问题,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体现了我们党坚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自觉。为此,首先要摒弃社会管理就是单纯维稳的片面认识,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事关经济发展、事关大局稳定、事关执政建设的系统性工程来谋划和部署,充分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整体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2011年初,河北省委、省政府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抓经济发展硬、抓社会稳定软”、落实维稳第一责任不够的问题,作出构建党政统揽、部门履职、政法担当、群众参与“大维稳”格局的部署。构建“大维稳”格局,虽然着力点是维护稳定,但着眼点却是通过健全维稳常态机制,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是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因此,对河北而言,政法机关当前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充分借助和依托“大维稳”格局这个平台,推动解决好党政统揽、部门履职、企业担责、源头治理、维稳政绩考核等问题,把社会管理责任分解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真正将“以人为本、服务在先,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社会管理理念贯彻落实到社会管理具体工作任务中。
2.遵循政法机关的司法属性,在法律框架内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法律发挥制度保障的作用来巩固创新成果,也就是说,创新必须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不能突破法律约束。因此,政法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一是立足执法司法职能,准确把握服务大局和能动司法的关系,在法律框架内积极、稳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比如,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审判机关不能片面追求“零判决率”,检察机关不能片面追求“零无罪判决”或者“低无罪判决率”,公安机关不能片面追求轻伤害案件调解率,司法行政机关必须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义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二是主动通过公正负责的司法裁判、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纠正社会管理工作中行政行为的偏差,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和各类社会主体合法参与社会管理。三是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和广泛的法制宣传,增强公民法律素养,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为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以满足群众合法诉求为指向,围绕群众需要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就是群众诉求的指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也是依法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因此,政法机关应当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社会管理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两新”组织管理服务、信息网络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等重点工作。抓三个方面:第一,结合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安全感调查、行风评议等活动,抓住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大的执法问题,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管理,有针对性地弥补薄弱环节、改进执法工作,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只有将执法为民宗旨真正贯穿于各个执法环节,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社会管理的成效。第二,探索完善更加有效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点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具体抓,其他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完善受理、交办、转办、督导、反馈、责任倒查、教育稳控等环节衔接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特别是要完善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动的责任查究机制,通过刚性问责警示政法队伍,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第三,探索完善各类执法监督工作常态化机制,把党委的政治监督、人大的立法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社会舆论及广大群众的民主监督,以及政法部门之间的工作监督和上下级之间的层级监督等手段落实到位。当前一段时间,特别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
4.注重抓基层打基础,把创新的重点放在基层基础建设上。社会管理的根基在基层,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政法机关应当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的社会管理服务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署,抓好基层政法委和派出所、人民法庭、涉农检察站、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的建设。完善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机制,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在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运行上下功夫,在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上下功夫,在加强各种调解手段衔接配合上下功夫,深入推行基层社会矛盾联调、治安问题联治、邪教问题联防、社会管理联抓、便民实事联办。推进警务进社区、警务上街头等社会治安管理模式,零距离全天候服务群众。指导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将基层社区打造成服刑在教人员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大熔炉”,努力减少社会消极因素。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艾滋病监管场所等建设,服务好、管理好特殊人群,促使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加强基层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引导他们参与联防联控和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发挥他们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作者单位:河北省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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