渲染“征兵制危机”的人往往把“新安保法成立后,自卫队向海外战场派兵会出现大量死伤人员”这一设想作为前提,但这样的设想并无科学依据。
特约撰稿/田聿
纵观2015年的日本军事动态,新安保法案9月在国会参议院的通过具有重要意义。首相安倍晋三欢呼日本安全保障进入“新时代”,民调却呈现出消极态度——一半以上的民众反对通过该法案。
如今,日本社会围绕新安保法案的分歧与斗争已不再局限于法律本身,也涉及到诸多与国民利益相关的实际措施上。不久前日本政府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该国自卫队面向高校招募自卫官的活动陷入困境,应征者比2014年锐减两成。民众普遍担忧,安保法案通过后,日本自卫队一旦卷入到海外冲突中,政府会不会以此为由推行征兵制?
日方模糊的政策解释
围绕征兵制,日本政府先后曾做出过一系列的政策解释。
1978年,大平正芳政府就社会热议的征兵制做出官方解释称:“政府从未将征兵制度看成是违反国民意志的苦役,更何况自卫队员所从事的职务更不是这种性质的苦役。现在的自卫队员是通过志愿兵役制度、基于个人意愿录用的,其从事的职务不是违反个人意志的苦役。”
可到了1980年8月,铃木善幸政府做出了新的解释:“所谓征兵制度,可理解为强制国民服兵役的全民皆兵制度,常设军队且每年征集所需兵员进行定期训练,新老交替,以备战时之需。这种征兵制度不是日本宪法秩序下社会成员所必须负担的义务之一,其有悖于日本《宪法》第13条和第18条规定的主要精神。”
日本《宪法》第13条规定:“所有国民作为个人受到尊重,有关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之国民权利,只要不违反公共福祉,在立法与其他国策上,都有必要予以最大的尊重。”第18条则规定:“任何人都不受任何奴隶性的拘束。除因犯罪而受处罚外,对任何人都不得违反本人意志而使其服苦役。”
2015年6月19日,在野的民主党议员辻元清美在众议院和平安全法制特别委员会上质问安倍晋三政府的法制局长官横畠裕介;“您说不会通过更改宪法解释而允许征兵制,可是随着国家人口结构变化,日本进入‘少子化’社会,年轻人越来越少……另外,日本周边环境恶化,需要力量来保护国土,但这边却需要不断派兵海外,届时自卫队肯定出现人员不足的情况。您难道还敢说不会搞征兵制吗?”横畠裕介对此回答道:“法律评价不会仅仅因为环境变化就改变,对(征兵制)违宪的判断今后也不可能发生改变。”
在上述颠来倒去的“文字游戏”中,日本政客从未将征兵制是否适行说清楚。曾两度出任日本防卫大臣、且有望成为下届首相候选人的石破茂在《国防军为何物》一书中提到自己的看法:“日本政府的长期认识是‘征兵制违宪’,我不想与之唱反调,要知道自卫队成立之初就采取志愿役制度,我想今后这一点也不会改变。不过,日本政府在1980年关于‘征兵制违反《宪法》第18条’的解释,我还是会产生疑问的。”
令石破茂不满的是,当时铃木政府把国民加入保卫国家安全的机构(自卫队)比作“服苦役”,而同为二战战败国的德国直到2011年之前都实行征兵制,如果在德国发表“征兵制属于违宪”的言论,会让人觉得不可理喻。在他看来,虽然旧日本军队存在上级暴力强制下级绝对服从的体制弊病,但不能就此否定征兵制本身。“在征兵制国家,服兵役被视为公民的崇高义务,若说强制性活动是苦役的话,那么义务教育也是苦役,也违反《宪法》第18条,与其讨论征兵制是否违宪,不如来探讨有没有实施征兵制的必要。”
自卫队作战风险变大?
尽管日本防卫省近年来一直以各种方式吸引年轻人入伍,但应征者人数寥寥。截至2015年3月31日,日本自卫队编制人数为247160人,现役队员226742人,在编率为91.7%,其中干部在编率为93.7%,士兵只有74.6%。而理想的武装部队结构应是将校(干部)、下士官(准尉、曹)、兵(士)在编率依次递增的结构,士兵在编率严重不足,也导致自卫队缺乏行动能力。
事实上,自从上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以来,愿意成为经济稳定的公务员而报名参加自卫队的人反而增多了,况且日本预备役制度落实情况不错,即便现役自卫官不够,战时也能迅速增补。但如今其预备役不仅在编率不足,人数也比定员少得多,一旦发生战事,也仅是稍微增强战斗力罢了。
有外媒分析称,安保法案的出台以及推动日美军事一体化,导致日本年轻人对加入自卫队敬而远之,就连专门培养军官的日本防卫大学都出现厌战情绪,许多军官毕业后不加入军界,反而转投私人企业发展。但日本军事学者福好昌治认为,这与新安保法案无关,自卫队早就陷入“慢性人员不足”的状态。若想改变现状,采用征兵制不失为上策。
随着日本国会通过了扩大自卫队活动的相关安保法案,未来自卫队员任务的危险性或将上升。有分析担忧这会对招募自卫队员产生负面影响。图为2015年3月22日参加防卫大学毕业典礼的日本学生。
然而,日本政府为何迟迟不愿探讨施行征兵制,难道仅仅因为有违宪之嫌吗?客观来看,日本难以推行征兵制主要有三个理由:
第一,从军事合理性角度看,征兵制与强化战斗力没有因果联系,甚至可能导致自卫队的弱化。如今陆上自卫队第一任期和第二任期都是两年,海上自卫队和航空自卫队第一任期三年、第二任期两年,任期结束后自然退役。而随着发达国家军事装备日益更新,学习操作技能尚且要一定时间,而征兵制录用的新兵两年就退役,好不容易学到的本领却无用武之地。更何况,征兵制的兵员素质要比志愿兵役制差,而现代军队对军人素质的要求远超过数量。
第二,随着“少子化”现象加重,不仅是军队,日本民间也面临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自卫官候补的年龄要求是18-26岁,在出生高峰期的1994年,这一年龄段的公民数量达1700万,2014年却锐减到1100万左右。如果日本经济得到复苏,民企人员不足的问题会更加尖锐。如果让年轻劳动力参加自卫队的话,意味着将要跟民企“争食”。
第三,征兵制得到日本舆论支持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主张采用征兵制的政治家也不会太多。即使是不同意政府有关“征兵制是苦役”主张的石破茂,也不敢公开支持采用征兵制。
渲染“征兵制危机”的人往往把“新安保法成立后,自卫队向海外战场派兵会出现大量死伤人员”这一设想作为前提,但这样的设想有科学依据吗?新安保法的一大内容是自卫队出动条件的修订,除原来的“武力攻击事态”(日本有事)外,一旦发生“存立危机事态”,即因他国受到攻击影响到日本生存,有明确的会彻底颠覆日本国民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权利的危险时,自卫队可以出动。然而所谓“存立危机事态”真的存在吗?
2014年7月1日,日本内阁决议曾列出“值得行使武力(即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八个事例”,其中一种假想是亚丁湾遭封锁后日本原油进口锐减、汽油价格上升、国民生活陷入困境。但这不属于威胁日本存亡的事态。即使南海问题导致周边国家发生战争,也很难驱使日本采用“集体自卫权”。所以,所谓“存立危机事态”缺乏现实依据。
按照之前日本颁布的《国际和平支援法》,自卫队可对从事维和行动的他国军队提供后方支援,但他们是根据后方支援的实施范围采取战斗行为,还是在预测到发生战斗行为时暂时停止志愿活动并规避呢?过去日本只能像往伊拉克派遣自卫队那样,选择相对安全的区域进行支援活动。新安保法案可能会给自卫队追加任务,即为了保护灾民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或保卫特定区域安全而从事监视、驻守、巡视、查问等警护行动,但这类维和任务的执行主体是步兵,而非工兵(日本称设施科)。如此看来,即便新安保法案通过,自卫队的作战风险变大的可能性也很小。
□ 编辑 漆菲 □ 美编 虎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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