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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3-03-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兴宁市社会保险快速发展,各险种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已初步形成“全民社保”的发展格局。兴宁市社保局联合地税部门召开“扫除零参保企业”座谈会,与部分“零参保”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扩面宣传,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地毯式清查,彻底消除零参保企业。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0多万人。二是召开全市移交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共同做好移交工作。
兴宁市社会保险工作调研报告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上卷)

广东省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张伟兰 林宇平

1.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兴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兴宁市社保局)是人社局直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现有干部职工63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41人,聘用人员22人,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养老保险股、待遇核发股、失业保险股、医疗保险股、信息管理股、稽核股、农村养老保险股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共10个股(室),主要承担全市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共七类险种的征缴、待遇核发、基金管理和所有参保信息的记录、维护工作,业务涉及全市城乡居民共110多万人。

2.社会保险发展现状

(1)“覆盖全民”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兴宁市社会保险实现了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小到大的突破,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已初步构建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该市在建立了“五大险种”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新农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险”整合)、村(居)“两委”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多项社会保险制度,为各类型人群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2)“全民社保”的发展格局初步实现。近年来,兴宁市社会保险快速发展,各险种参保人数不断增加,覆盖面不断扩大,已初步形成“全民社保”的发展格局。至2012年6月底,全市“五大险种”综合参保达22万多人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达19万多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达100多万人,各险种参保人数均名列梅州市前茅。

(3)“安全网、减震器”的保障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兴宁市已初步建立起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待遇增长机制化、覆盖城乡广大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基本解决了全市广大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民生热点问题,让他们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至目前,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达3.6万人,月人均养老金达1300元;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680元;职工医保年封顶线达2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封顶线达10万元;全市共有11万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享受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3.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扩面征缴工作实现新突破。在推进社保工作过程中,兴宁市紧抓扩面征缴这一主题,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在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下,依托部门协作,充分调动全系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扩面征缴工作开了好局,2012年上半年征收各项社保基金达7.79亿元,实现历史新突破。一是积极争取兴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把扩面征缴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二是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策宣传活动,营造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抓住扩面重点。兴宁市社保局联合地税部门召开“扫除零参保企业”座谈会,与部分“零参保”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扩面宣传,同时组织人员开展地毯式清查,彻底消除零参保企业。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明显。2012年年初,广东省下达兴宁市29万多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任务,面对任务重、扩面困难的情况,兴宁市社保局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将“一户一表”的先进经验做法在全市20个镇(街)全面铺开,有针对性地做好扩面宣传,重点做好适龄人群的参保工作。同时,每个镇(街)建立至少一个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示范村,通过示范带动的形式来推动工作。二是抓好“全市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全部享受养老待遇”工作。2012年,兴宁市将“全市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全部享受养老待遇”列为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认真抓好60周岁以上老人的参保工作,首先鼓励他们通过缴费的形式纳入,因为缴费纳入享受的待遇会更高。同时对确实无缴费能力的人员实行直接纳入,发放55元基础养老金。三是结合扶贫“双到”工作,要求全市各帮扶单位加大帮扶力度,将全市84个省定贫困村适龄人群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四是发动社会支持。动员社会乡贤、企业老板慷慨解囊,资助解决困难群体的参保难题。五是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由政府出资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0多万人。

(3)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按照上级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管理移交人社部门管理,社保局负责业务经办。按照“平稳交接、业务不断、待遇不减、各负其责”的工作要求,为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是积极争取领导重视,由市政府召集人社、编办、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开了多次协调会,共同研究移交工作方案。二是召开全市移交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共同做好移交工作。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新农合“的移交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正常,运作有序,得到城乡广大居民的普遍好评。

(4)各项社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年来,兴宁市认真抓好各项社保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有效地解决了全市广大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如:出台相关政策将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兴宁市是一个人口较多的老工业基地,曾与该市各类企业建立过劳动关系的人员较多。这类人群主要是季节工、轮换工或长临工,他们因单位无力承担缴费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工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对此,兴宁市社保局按照上级有关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政策规定,给予他们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至目前共办理了近1.8万人的参保缴费手续,其中1万多人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解决了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另外,他们还落实相关政策妥善解决了1万多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5)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各险种综合参保已达140多万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他们着重做好如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在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他们多方筹集资金对社保局一二楼办事大厅进行了改建。改建后的办事大厅布局合理、整洁卫生、宽敞明亮,极大地缓解了参保人办事拥挤的问题。同时,在办事大厅增加了饮水机、便民椅等人性化服务设施,使参保人更感温馨和舒适。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他们制订了《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学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极大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2012年初,兴宁市委、市政府将兴宁市社保局列为全市首批“窗口服务效能建设试点单位”之一。为此,兴宁市社保局按上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办事大厅窗口设置,落实窗口人员责任,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办事效能,打造了良好的窗口形象。

4.存在问题

(1)社会保险基金积累薄弱。该市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着“一重二少三多”的局面,即是“历史负担过重;实际缴费单位和缴费职工不断减少;欠缴单位、欠缴金额、退休人数日益增多”,造成该市社保基金积累薄弱,支付压力不断增大。

(2)扩面征缴瓶颈仍未突破。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缴费人数与企业实际用工人数差距较大。主要原因:一是一些企业把为职工缴交社保费看作是增加运营负担,不愿交、不肯交。二是一些职工的参保维权意识薄弱。由于就业形势的严峻,处于弱势地位的一些劳动者即使面对企业的不参保行为,也不敢利用《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社会保险经办力量不足。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兴宁市社保局现有的经办能力明显不足,如同“小马拉大车”,工作疲于应付,难于完全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难于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

5.意见建议

(1)要高度重视社保工作。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2)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尽快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的相关文件,理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提升部门行政级别,合理配备人员编制,从根本上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

(3)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场合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推动全市用人单位共同遵守《社会保险法》,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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