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郑军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上强调,本届政府任期内基本上要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制度,以后这两项制度就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开创性的重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来了,朝着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前进了一大步,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的重大进展。有了这两项新制度,几千年来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愿望,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里就能初步实现。目前的主要问题是要深入研究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转换问题。虽然陕西是一个经济不发达省份,但养老保险事业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已经颁布,从2012年7月1日起,已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农保转城保制度规定也已出台,《陕西省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缴纳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0[188号]早在2010年9月就已出台,规定了农保转城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具体操作意见。
社会保障在我国发展时间还不长,如果从1986年实行劳动合同制算起,也不过25年时间,我国就建立起了占世界1/5人口的、一个发展中城乡差别很大的、所有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在一些西方、欧美等发达国家,伴随工业革命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都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中工业化、城镇化的结果,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我国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之后,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提升。人民的愿望,执政者的理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能够在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在很短的时间里,建立起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是一件前无古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
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是综合国力提升的表现。就拿安康市汉滨区来说,全区100万人口,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就有16万,每人每月发55元基础养老金,全年这一项国家就需支出1个亿的资金,全国的总支出据测算超过一千个亿。试想,如果我们综合国力不强大,经济发展缓慢,没有强大的经济支撑,能够实现全民社保吗?
翻开中国60多年的沧桑巨变,抚今追昔,我们深深的感到,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一个繁荣昌盛强大的祖国,是实现全民社保的首要条件。如今,中国人民几千年的梦想就要变成现实,人民生活将更加富裕,更加公平的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
近年来,人民群中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归根结底就是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逐步落实。那么,什么是社会保障呢?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很难弄清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二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正确认识和处理两者的关系。在参加社会保险后,有条件当然可以参加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公司的职工都普遍参加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尤其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人民的关系最为密切,它将覆盖到每一位中国人。从2000年开始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的改革开始,以后陆续建立起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作为整个社会保险的龙头老大,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覆盖所有中国国民的社保制度将陆续建立起来。
虽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但目前享受待遇的标准还不高,与人民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将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逐步提高待遇标准,也就是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作为普通百姓,要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通过参加社会保险来分享。
对于现在还未达到享受待遇年龄的群众,如果居住城镇,可以视其自己的经济能力,按照陕人社发(2010)188号文件规定,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自由职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足差额,达到规定最低交费15年以上和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当然缴费时间长,将来待遇就高,以后调整待遇也就高。所以,城乡居民只要在16岁以上,趁现在缴费额低,都应该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可实现自己终身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也就是温家宝总理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观点的具体体现。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群众不但可以按照自己的经济条件分十一档选择交费,而且居住城镇还可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赋予了群众可选择性,极大的满足了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天下百姓都可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我们正处在社会深刻的变革当中,过去想都不敢的好事,如今已经变成现实;传统的养儿防老的观念,已经被社会保险取代;众多的个体自由职业人员,已经同机关干部企业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经济交往,有否社保已列为重要条件。所以,参加社会保险,能够使你生活的更有保障。
愿天下所有的人,都能在社会保险的庇护下,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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