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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危害

时间:2023-03-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是由人类生产活动直接引起的一种土壤侵蚀方式,主要是由于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或堆置固体废弃物,却未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而引起的。开发建设项目不仅会破坏土壤中抗侵蚀颗粒的物理特性,使土壤易遭受侵蚀,还会降低土壤保水性能和碳化合物含量、增加土壤容重。这次山洪灾害是新邵县建县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此次“5·31”特大山洪灾害中,侵占河道所建房屋无一幸免。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危害_湖南水土保持与生态安全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是由人类生产活动直接引起的一种土壤侵蚀方式,主要是由于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或堆置固体废弃物,却未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而引起的。其危害形式多样,有时可以突然爆发,有时又可以潜伏多时而产生,且危害的程度惊人,可使原始地貌面目全非,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给当地甚至周边地区带来十分严重的经济乃至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一)破坏植被,恶化生态环境

一些大型的建设项目,如公路、铁路工程、采矿工程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非常严重,不仅会直接毁坏地表土层和植被,建设过程中的废弃物(弃土、弃渣、弃石等)也会对堆置场原有植被造成破坏,加剧水土流失。更严重的是,矿山开采等开发建设项目多处山区,矿区附近地表常被作为排放废水、堆放废渣的场所,废弃物中含有酸性、碱性、毒性或重金属成分,这些有害矿物成分不仅直接危害原有植被生态系统,还会在氧化、风蚀、溶滤过程中通过径流和大气飘尘转入地下、地表水体和农田、土壤之中,造成土壤、水体长期不断的化学污染。另外,一些采矿类工程会破坏地下岩层,产生岩层裂隙,还会加快地下水位下降,恶化当地环境,危及居民生活。

(二)淤积河道,加剧洪涝灾害,破坏基础设施

开发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直接倾倒于沟道、河流,会导致河流泥沙含量显著增加,抬高河床,影响航运,造成洪涝灾害,频繁出现“小洪水、高水位、多险情”的严峻局面。同时,大量松散的土体、岩体剥离物挤占河道、水体,极易对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造成破坏。

(三)降低岩土稳定性,引发地质灾害

有些开发建设项目会严重影响建设区域的地质环境,降低其岩土稳定性,引发地质灾害。此类情况多集中于高速公路、铁路、煤炭、采矿、冶金等对地质地貌影响较大的工程。其造成的灾害主要表现为地塌陷、地裂缝、山体滑坡、泥石流、地下水位下降、煤层自燃等。另外,疏干碳酸盐围岩含水层时,其岩溶和溶洞会成为地面塌陷下沉、地面设施被破坏的隐患;当塌陷区或井巷地表储水体存在水力的沟通时,则会酿成淹没矿井的重大事故;当岩层疏干影响的设计计划不周时,还会导致露天边坡、台阶的滑动和变形,从而出现相应的灾害后果。

(四)占用土地,改变土壤理化性质,危害农田

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会对所经区域的植被、耕地、水池、堤坝等设施造成直接侵占和破坏。特别是铁路、公路和水电输运等线型工程,这些工程都是地表工程,短则几十千米,长则几百千米、上千千米,一旦实施,就必然会对地表环境造成侵占和破坏,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交汇交叉多,对其他相关设施的影响也很大。

土壤质地与土壤侵蚀及土壤退化关系非常密切。开发建设项目会严重破坏土壤质地,造成土壤侵蚀。土壤侵蚀会影响土壤本身的很多特性,如透水性、抗蚀性、抗冲性,影响土壤中碳化合物的含量、表层土壤厚度、营养物质的状态、土壤形态和内部组织等。开发建设项目不仅会破坏土壤中抗侵蚀颗粒的物理特性,使土壤易遭受侵蚀,还会降低土壤保水性能和碳化合物含量、增加土壤容重。据分析,开发建设项目会导致区域内的产沙量增至建设前的30~80倍,这种剧烈的扰动会使区域内的土壤特性发生急剧变化,甚至出现短期的资源退化(见图3.7~图3.13)。

图3.7 场地平整施工损毁植被,导致地表裸露,产生水土流失

图3.8 除灰管敷设导致地表裸露,产生水土流失

图3.9 输油管埋置导致地表裸露、临时堆土,产生水土流失

图3.10 矿山开采产生的废石场缺乏防护措施,产生水土流失

图3.11 修建公路产生的裸露边坡缺乏防护措施,产生水土流失

图3.12 料场开采破坏地表,损毁植被,产生水土流失

图3.13 弃渣场缺乏防护措施,产生水土流失

(五)典型案例

1.新邵县“5·31”泥石流事故

新邵县地处邵阳盆地的东北缘地,由西向东横亘着一系列弧形山地,地势最高的岳屏峰海拔1513.5米,县境山地、丘陵、平原、岗地和水面的比率大致为4.7∶2.2∶1.5∶1.2∶0.4。全境分属资水和湘江两个水系,以龙山东北部山脊到梅寨一线为分水岭。太芝庙乡属新邵县中部山地区,山体为雪峰山脉东支,垂直起伏大,多“V”形峡谷,水流湍急。

2005年5月31日20时至6月1日8时,太芝庙乡、潭府乡境内突降特大暴雨,据潭溪雨量站实测,降雨量达到197.7毫米,其中晚上9时至11时,2小时内降雨130毫米,暴雨中心龙山金锑矿一带降雨量大于此值。短时的特大降雨,引发了特大山洪灾害。

这次山洪灾害是新邵县建县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山洪暴发后,沿龙山河岸20千米内47个村的村民严重受灾,受灾群众54600余人,倒塌房屋3560栋12600间,淹没农田56000余亩,村民因灾死亡88人,失踪2人。灾害还造成太芝庙乡、潭府乡、雀塘镇及陈家坊镇部分村的交通中断,经济损失2.5亿元(见图3.14,图3.15)。

图3.14 新邵“5·31”泥石流事故造成大量的房屋倒塌

图3.15 新邵“5·31”泥石流事故造成道路被毁

根据专家分析,降水强度、强降水持续时间是形成“5·31”特大山洪灾害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特殊的地形地貌是这场山洪灾害发生的基础条件,但人类社会活动加剧了这场山洪灾害的发生。调查资料表明,造成这场灾害的人为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地村民对山洪灾害缺乏认识,以致在河道边、滑坡体下建住房、搞建设、搞开发。此次“5·31”特大山洪灾害中,侵占河道所建房屋无一幸免。二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对龙山金矿和锑矿大量开采,没有防灾避灾的意识。一些不法开矿者没有按照上级规定,建造拦沙大坝,而是将废弃的沙石随处堆放,有的甚至把砂石直接堆到了河道里,造成河道不断淤塞,泄洪能力严重萎缩。这次山洪爆发后,这些废弃的砂石几乎都被席卷而下,给下游的村庄带来了更大的灾难。

2.郴州尾砂坝垮坝事故

郴州地区地处南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的中段北缘,境内分布有铅、锌、钨、锰及金、银、铜、钼、铋、黄铁矿等多种有色金属矿,素有“有色金属之乡”的美誉。区内矿产开采历史悠久,环境破坏严重。 目前,区内有省属矿7个、地属矿2个、县属矿13个。由于各矿区修建历史已久,区域内地质条件复杂,降雨强度大,部分矿区尾砂坝存在安全隐患,加之矿区开采单位水土保持意识淡薄,尾砂坝垮塌事件时有发生,给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

1985年8月25日凌晨,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的牛角垄白钨矿的尾矿库的尾砂坝突然垮塌。由于山洪暴发,尾矿库排洪涵洞及截洪沟因长期未清理和维修而堵塞,无法排泄大量的洪水和泥石流,导致洪水入库、漫顶,冲垮坝体,冲出尾矿浆110万立方米左右,冲毁房屋39栋,49人死亡,毁坏公路7.3千米、设备25台、水泥建材1400吨、桥梁3座、通信线路4.38千米,直接经济损失1300万元。

20104月15日下午,由于连日降雨,位于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镇观山洞村黄泥坳铅锌矿的尾砂坝突然垮塌,倾泻而下的上万方尾砂瞬间将矿区职工宿舍掩埋。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但下游河道因此遭到严重重金属污染,情况堪忧。据了解,观山洞村2000多亩农田、700多亩鱼塘面临减产甚至绝收的威胁,而最严重的危害是,河水已经铅超标600倍,下游居民生活饮用水成为大问题。根据记者调查,这次事故的原因是黄泥坳铅锌矿的尾砂坝属于病库,已被苏仙区安监局和苏仙区环保局连续三次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但尾矿库管理方未实施整改措施,没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受强降雨的影响,坝体失稳,而导致了溃坝事故的发生(见图3.16,图3.17) 。

图3.16 郴州“4·15”尾砂坝垮坝事故造成房屋被毁、下游河道重金属污染

图3.17 郴州“4· 15”尾砂坝垮坝事故造成下游河道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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