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测为各级领导作出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提供基本依据,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水土保持工作的“耳目”和“参谋”,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防洪减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能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问题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水土保持事业的不断发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1.水土保持监测为各级领导进行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我省水土流失类型复杂、面广量大、危害严重。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要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尺度的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状况,跟踪了解全省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进展和效益情况,为相关科研、技术推广、规划设计提供技术支撑,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水利部关于利用卫星遥感开展全国水土流失调查的统一部署,我省于1989年开展了第一次水土流失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面积4.71 × 104km2。全省第二次遥感调查自1999年年初开始。调查结果显示,到20世纪90年代末全省水土流失面积40393 km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15996km2,中度流失面积为22128 km2,强度流失面积为2223 km2,极强度流失面积为46 km2。这样就初步查清了我省水土流失的面积、强度及分布,从宏观上掌握了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
2.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保持事业的重要组成
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监测预报。只有通过监测预报,才能准确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反映水土保持效果,进而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我省水土保持事业正是伴随着监测预报工作的开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自1980年我省恢复水土保持机构以来,全省先后恢复和新建立了34个县级水土保持站和试验站,在水土流失严重的湘西、湘西北武陵山区、湘中红壤丘陵区花岗岩严重流失区建立了11个水土保持试验站。这些试验站结合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了不同土壤、地类的水土流失测定、小流域径流泥沙、保土耕作、水土保持林营造等项目的观测研究,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
水土保持各项工作离不开监测预报。开展预防监督,查处违法案件,反映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有多少、危害有多大、后果有多严重,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数量和应该征收的水土保持规费,都需要监测提供定量的数据。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编制项目规划和进行设计,了解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特点和规律,弄清水土流失面积和程度,配置防治措施,评价取得的效果,都需要监测来支持。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和制定水土保持规范、标准,也都离不开长期系统的监测。没有长期的动态监测、大量的数据积累和全面科学的数据分析,水土保持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从宏观层面上看,水土保持监测的目的在于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向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制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所需的决策依据。为了发展水土保持事业,各级政府每年都在不断地制定和更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政策、法规,以保证水土保持工作在政策、法规的推进和指导下切实有效地开展。政策制定得科学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成效,意义重大。
3.水土保持监测对于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促进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纲要提出深度开发信息资源,要求加强资源环境等领域的信息采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其重要支撑之一。
科学发展观要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建立和谐社会。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组成部分,有着高度的战略地位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起了关键的作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的手段,是水土保持工作的“耳目”和“参谋”,担负着及时、准确地反映水土流失信息的重要使命。因此,搞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及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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