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近两个月的审讯中,苏轼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都经受了难以言喻的凌辱和折磨_
八月十八日,苏轼被解到汴京,随即投入御史台一间阴暗狭窄的单人牢房。御史台位于京城内东澄街北,和一般建筑坐北朝南的格局不同,御史台的大门是北向而开的,取阴杀之义。四周遍植柏树,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所以御史台又称为“乌台”或“柏台”。宋朝刑法规定,“凡群臣犯法,大者多下御史台,小则大理寺、开封府鞫治”(《宋史·刑法志》)。苏轼这桩案子既由皇帝御批,自然属于大案。
审讯从八月二十日开始。一上堂即按审问死囚的程序讯问苏轼五代以下有无誓书铁券。誓书铁券是皇帝特赐给功臣的一种诏书,上面写明子孙犯死罪可以赦免。众所周知,苏轼出身寒微,完全是通过科举、凭借自己出众的才华步入仕途,没有任何权豪势要做后台,哪里还能有这种特权?可见尚未立案,一帮小人早已将苏轼内定为死罪,只等屈打成招,便算大功告成。
要想治人死罪,首先必须掌握充足的材料。为此,李定诸人可谓是煞费苦心。他们全面收集了市面上通行的苏轼诗文集的各种刊本,从中找出近百首他们认为有问题的作品,然后一首一首拿来审问。这些诗文有的与新法毫无关系,纯属穿凿附会,罗织诬陷;有的确有反对新法的内容,但包含着生活的真实,反映出新法的流弊;当然也有极少数反对新法的作品,表现了苏轼本人的思想偏见,但也根本谈不上应受法律的制裁。最初,苏轼只承认《山村五绝》有讽喻时政的意思,此外别无关联。御史们哪肯罢休,他们或软磨,或硬缠,或恐吓,或威逼,三番五次,轮流展开心理攻势,直到苏轼承认他们的曲解,否则就没个完结。苏轼在杭州时写下《八月十五看潮五绝》,其中第四首:
吴儿生长狎涛渊,冒利轻生不自怜。(www.guayunfan.com)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盐碱地,这里指海)变桑田。
原诗自注说:“是时新有旨禁弄潮。”诗的意思也是明白晓畅的。但是舒亶等人偏要牵强附会地指责此诗是攻击“陛下(神宗)兴水利”,苏轼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无理指控,他在狱中供词里说:
“弄潮之人,贪官中利物(奖品),致期间有溺而死者。”
所以诗歌最后两句的意思是:东海龙王假如领会神宗爱惜生民、禁止弄潮的旨意,应该把沧海变成桑田,让弄潮儿得以耕种自食,免得他们再去“冒利轻生”,完全是实话实说。这样的供词令御史们暴跳如雷,一口咬定苏轼“隐讳不说情实”,足足逼供了两天,苏轼心劳力瘁,“再勘方招”。像这样的例子真是举不胜举。
后来,他们又追问苏轼除了已经指控的作品外,是否还有其它讥讪新法的文字,苏轼回答说没有。御史们自有办法,立即向各州郡发出公文,收取散落在有关人士手中尚未刊印的苏轼诗文。在当时高压政策之下,谁敢稍有隐讳?即使只字片纸,也都一一上缴,光是杭州境内就供出了数百首,时人称为“诗账”。于是又是一番别有用心的条分缕析,又是一番穷追不舍的疲劳战……
为了达到一网打尽的目的,他们还极力追问苏轼和哪些人有诗文往来,哪些人写过讽刺文章给他?苏轼不肯连累朋友,一连几天,任凭百般拷问,只有一句话:
“更无往复。”
御史台又向各州郡及朝廷有关部门发出公文,将与苏轼往来密切的有关人等传唤到官府,一一问证。在强大的压力下,苏轼只得承认:
“与人有诗赋往还。”
于是案情更形复杂,与苏轼交往密切并写有讥讽文字的朝廷内外大臣竟多达数十人。
经过一次次的反复提审,从苏轼诗文中找出的问题越来越多,牵扯进去的人也越来越多,一帮小人不禁气焰高涨,得意洋洋,满朝大臣没有人敢问及此案,唯恐一不小心惹火上身。一天,群臣都在崇政殿的殿门外等候早朝,李定忽然说:
“苏轼确实是个奇才!”
大家不知他的用意何在,都不敢搭腔。他环视众人,过了一会儿又说:
“即使是二十年前所作的诗文,引经援史,随问随答,无一字差错,这还不是奇才么?”
说完独自叹息不已,大家依然默不作声,空气十分凝重。
从八月二十到十月中旬,将近两个月的审讯,苏轼在精神上和肉体上都经受了难以言喻的凌辱和折磨。为了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这帮小人无所不用其极,动辄大声辱骂甚至扑打,为日不足,继以夜审。当时另有一名大臣苏颂,因审理一桩人命官司受人诬陷而下狱,关押在苏轼隔壁的牢房,亲耳听到御史们对苏轼所进行的种种非人虐待,为之悲叹不已,写道:
遥怜北户吴兴(湖州)守,诟辱通宵不忍闻。
——宋·周必大《记东坡乌台诗案》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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